全民抗“疫”,眉縣這兩名網民卻生事,散佈謠言必嚴懲

2日4日,眉縣委網信辦、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我縣某微信群中兩名網民發佈虛假疫情信息。縣委網信辦、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迅速行動,對兩人進行查處。公安機關依法對在微信群發佈虛假信息的石某和何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處罰。2人主動發佈致歉聲明,澄清事實。

違法人員何某說:“我在眉縣的微信群裡面傳播了不良信息,對大家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給社會也造成了不少麻煩,在此我感到很慚愧,以後要做到不傳謠,不信謠。”

縣委網信辦、縣公安局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一定要遵守法規,否則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大隊長馮利告訴記者:“石某何某因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縣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兩人分別作出拘留處罰,疫情當下,謠言滿天飛,很多人看到信息就盲目的轉發,不去核實求證,成了謠言的傳播者。眉縣公安局、縣委網信辦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依規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我局將24小時開展對網絡的巡查管控,在此,我提醒各位網民要理性上網,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第二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