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农业设施属于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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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农业设施属于违建吗?

判定题主所说的附属农业设施是不是属于违建,三农观察汇认为主要是判定附属设施是否是用于设施农业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是否构成违法用地?其主要的判定依据为,

是否超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规模控制?按照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附属设施用地规定了合理的规模控制。温室类大棚农作物、食用菌栽培,控制在项目用地2%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亩。规模化种植的,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7亩。规模化畜禽蚕养殖的,控制在项目用地的5%以内,中大畜种控制在6%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0亩,养蚕不超过5亩。水产养殖控制在项目用地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5亩。超过这些规模控制的部分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是否改变附属设施农用地的用途?设施农业项目中必需配套的动植物检验检疫、病虫害防治防控等设施用地;畜禽养殖必须配套用于收集、存储、处理粪便、污水的环保设施和有机肥生产设施用地;用于临时存放设施农业用途的机械、原料以及农产品临时存放、包装、分拣场所等属于附属设施用地。符合设施农业要求和规定的附属设施用地同属于农用地。但如果以附属设施用地的名义用于非农设施建设,则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是否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是否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用地和建设是否符合设施农业要求和标准。相关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是否符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用于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远离村庄的选址要求等,然后根据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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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观察汇


附属农业设施属于违建吗?

为农业服务的附属设施,像更房、电灌水井配套房、苍库房、放置大型机械的配套建筑等等,不应认为是违建。像这些建筑都是为了在地头使用方便。不然把这些建筑建在几里或几十里以外,对不误农时生产是不利的,凡事都应讲究实事求是,不能说地里不准搞建筑,就把一切建筑都看成是违建。

你像种植蔬菜的大棚,附近就必须要建一栋更房,因为种植蔬菜大棚管理离不开人,随时要放风,随时加温取暧,不住在附近怎么可以。另外日常管理也离不开人。这就需要有一栋房屋。一般政府对此都有一定规定,是允许建多少平方米的。

所谓耕地严格禁止乱建违建,是为了控制把耕地改变性质,真正意义上的建筑。这样的建筑,土地管理法是不允许的。如果不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擅自改变耕地用途,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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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农业设施属于违建吗?

看题主的描述是在自己的自留地低搞的附属农业设施,对于这类情况是否属于违建还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的。

自留地,现在已经没有这个说法了,统一划入承包地的范畴了,甚至有的已经划入基本农田了。而对于在承包地或者基本农田上建设附属农业设施,需要看您建设的类型和目的。一般来说,附属农业设施相对的比较简单,比如井房、种植瓜类所需的简易看护房、种植蔬菜所需的浇灌设施等,这些都是可以随时拆除、不会对耕地造成严重破坏的、较为简易的、农业种植所必须的配套附属农业设施,对于这种情况无需申请的,也不会纳入违建的范畴。

总不能把我瓜地的建议更房拆了吧,拆了我怎么看护瓜地?对于这类必须的、建议的,没问题、虽然说要守法,但是我们也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是对于设施农业来说,就严格了。需要看您的具体设施情况。比如说建设的简易蔬菜大棚发展蔬菜种植业,这是可以的,在基本农田上也是可以的。但是您如果是建设那种纯钢骨架的永久性的、或者是智能化的温室大棚这类对耕地伤害较为严重的设施农业、或者是那种永久性养殖场之类的,则需要经过审批的。而且这种永久性的设施农业基本不会让您在基本农田建设的。

但是,如果您只是在承包地而非基本农田里建设简易的蔬菜大棚,且有一定的规模,也会把您的蔬菜基地划到基本农田受保护的行列里的。

所以,对于那些建议的农业附属设施或者设施农业,是不算违建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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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肯定需要一定的附属设施用地,用来做道路、场地或建房屋,比如需要水泵房、仓库、员工宿舍、工具房、管理用房等,但附属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比例、道路宽度等符合相应的规定,各地可能有一定差异。

最近国家对农业建设用地政策有所收紧,值得关注,防止出现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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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如果面积过大 相关基础设施需要申请通过 如果是养殖业 排肥处理 如果随便乱建乱堆 也属于违法行为


张发兵


不属于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