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新房周六施工,如何有效制止?

水西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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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新房装修周六施工,已经违反了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如果是无噪音施工,那么还可以理解,如果是带噪音施工,那么是不可能理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一般的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2:00,下午施工时间为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是不容许施工的,如果施工也不许有噪音。

想有效制止的方法:

1.直接打电话给物业,要求物业出面来沟通楼下装修的负责人,要求严格执行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

2.如果说物业只是口头上答应好好的,可实际上并不来处理,那么你可以直接到楼下去找装修负责人,要求师傅们严格执行装修施工时间所规定,否则就会进行报警,通常来说这样处理后楼下装修师傅们就会很注意了,就会严格执行装修施工时间的。


最后来说说,装修师傅们不容易,如果周六是无噪音的施工,请多理解一下,无噪音施工对楼上下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如果是噪音特别大,那么就可以按上面的方式来处理就可以了,处理时一定要注意语气,这点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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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保期内(防水质保期国家规定不少于5年),防水出现渗漏由装饰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议索赔的金额可以从如下一些方面来考虑:重新拆改的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如瓷砖等)、楼下造成的损失的修复及赔偿费用、自己因为维修造成的相关的合理损失费用;如果超过质保期,则由业主自己承担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责任。在质保期内(防水质保期国家规定不少于5年),防水出现渗漏由装饰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议索赔的金额可以从如下一些方面来考虑:重新拆改的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如瓷砖等)、楼下造成的损失的修复及赔偿费用、自己因为维修造成的相关的合理损失费用;如果超过质保期,则由业主自己承担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责任。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楼上或者隔壁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漏水,可根据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概括而言,维权途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一、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 二、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 三、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总之,一旦发现房屋“漏水”,可依法依规维权;但从降低成本和邻里和睦等角度考虑,各方最好能积极协商、友好解决,尽量避免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