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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会从一些咨询的当事人口中听到诸如:拘留后做不了什么事只能等检察院批捕;逮捕后做不了什么事要等审查起诉;侦查阶段没有卷宗律师能做的工作就是会见;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出具法律意见书没用,还是要等法院判决。
我问当事人,这些都是听谁说的,当事人说是之前的律师告诉我的。
律师如果因为时间紧张,没有办法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来处理一个刑事案件,可以婉拒当事人的委托请求;律师如果专业水平、能力有限,基本的原则是不要给当事人造成误导。
不少当事人已经能够理解,对于确实存在无罪、罪轻辩护空间的刑事案件,越早解决问题越好。这一方面是当事人希望能够早日获释,同时也有司法实务中的共识,案件拖得越久,解决的难度就越大;另一方面,从大的概率上来说,刑事案件中因为不批捕、撤销案件、不起诉而实现无罪的案件,远远超出法院最终作出无罪判决。
首先,当事人被拘留后,有37天的黄金救援期,此阶段刑事辩护的核心工作是阻击公安呈捕、阻击检察院批捕。这个阶段虽然没有卷宗材料,但是律师通过会见沟通(向当事人了解公安讯问的内容,能初步把握办案机关的指控思路;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涉案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判断该模式是否能够定性为犯罪,以及定罪量刑的关键点在哪里),通过外围调查、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等多方面,确定案件无罪、罪轻的核心事实、证据、辩点,向办案机关出具法律意见。
其次,即使当事人被批捕,刑事案件仍是在公安阶段。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后面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对应的办案机关对案件都有做出“处理”的权力,是移送还是不移送、是起诉还是不起诉?这一方面需要办案机关查明案情,另一方面需要辩方“协助”办案机关查明。
刑事辩护,从来都不是一个坐等的过程。
当然,对于某些一点辩护空间也没有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坐等。
一点辩护空间也没有,会是什么样的案件呢?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就是等着检察院起诉,中间还隔着检察院批捕程序,检察院批捕后,才进行到检察院起诉。
一、刑事拘留后,案件发展进一步是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逮捕之后,才进行到检察院起诉;
也可能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走不到起诉程序了。
二、案件办理程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办~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但是,在上述案件办理进程中,案件可能在上列任何一个环节终结。
三、一般情况下,除少数案件由检察机关侦办外,多数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四、刑事拘留后,在限定时限内,未查明违法犯罪事实的,不能提请逮捕的,必须予以释放;
或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五、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后,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获得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送交指定的关押场所关押,案件移送检察院。
六、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起诉,提请法院依法审判,并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
但是,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也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免予起诉、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所以说,刑事拘留后,不一定进行到检察院批捕、起诉,当然也就进行不到法院审判程序了。
z山海
个人观点,不代表专业意见。
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既然是拘留,那么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嫌犯人与家属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点。
1、涉及的罪名。既然是刑事拘留,那么嫌疑人涉嫌的肯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面的罪名,当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罪名,可能在起诉的时候会更改,这并不是错误,例如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可能嫌疑人是以赌博罪立案侦查的,但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行为更像是开设赌场罪,那么最后以开设赌场罪起诉也是可以的。
2、时间。很多人关心的是拘留的时间,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不学习法律的人可能看不懂,这里用一个简答的例子说明一下:
张三与李四打架,如果张三被刑事拘留,那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7天,随后可能会取保候审或是逮捕。
甲乙丙丁四个人打了李四,如果甲乙丙丁四个被刑事拘留,那么他们四个人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为30天,因为是结伙作案。如是公安机关提出逮捕请求,随后人民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逮捕的时间,也就是说原先30天的基础上还得加7天,也就是37天。
3、强制措施的变更。被刑事拘留了,如果办案民警通知家属送保证金或是提交保证人,那么表示可能嫌疑人能够被取保候审。如是办案民警通知家属拿逮捕通知书,那么嫌疑人代表被逮捕,也就是说暂时出不了看守所了。
4、羁押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地点是在办案部门所在地县、市级看守所,但有些县级看守所没有关押未成人和女性的地方,所以办案部门会将人送往市级看守所。所以家属在得知亲属被刑事拘留,要问明在哪里关押。
5、送物品。家属给嫌疑人送衣物注意衣服不能有铁质的东西,铁纽扣也不允许,冬天最好的是线衣,如果嫌疑人是近视,送眼镜要注意要求是:塑料镜框,树脂镜片。
刑事拘留之后,嫌疑人将面临变更强制措施,当然家属也是可以申请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能不能取保候审还得看案情,如果不能取保候审,那么嫌疑人会被逮捕。不管是取保候审还是逮捕,接下来等待要么是被提起公诉,要么是查实后撤销案件,当然撤销案件的还是少数。
月球贼亮
刑事拘留后是不是就等检察院起诉了?
不是这样的,中间还有好多程序。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调查取证,抓获嫌疑人,采取强制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继续侦查取证,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做出不同处理。
1.经调查,如果不构成犯罪,应当立即释放,撤销案件。
2.调查取结果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性质及罪名较轻,可以采取取保或监视居住措施,公安机关会为嫌疑人办理相应的强制措施,释放嫌疑人,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经调查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犯罪,犯罪的性质及罪名较重,则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批准逮捕,如果经审查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节较轻取保候审可以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不批捕。公安应立即释放嫌疑人。
对于逮捕的嫌疑人经侦查,调取案件全部证据,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将案件起诉至法院,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做不起诉处理。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作为嫌疑人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涉案情况,如果是人身伤害类案件,可以替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损失或退陪赃款,为嫌疑人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刑律说法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通信自由,他自己无法获得外界的信息。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的侦查开始采取的措施,公安机关大量取证是在刑事拘留之后,这个阶段是决定嫌疑人命运的最关键的阶段,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大部分证据,公安机关都是在这个阶段得到的。
所以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充分的行使辩护权,得到有效的辩护,是重点要注意的。
德州律师曹顺海
被刑事拘留后,要怎么办?
怎么办?!找辩护律师啊!不要傻着什么都不干,那就真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不要觉得找律师就是花钱,这么想的人根本不用看下去了,以后出了事就等着吃牢饭就好了。
自由最重要!
先说点程序,刑事拘留后,需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若认为案件需要起诉到法院,才会提起公诉。
主要说律师的作用。
自保,不能只靠自己。
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就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了。这是可以保障自身权利的最好方法。
此时,律师可以在除了进行会见之外,还可以将会见中所了解到的,关于案件的情况,及时向侦查机关反映,则很有可能达到取保候审的效果,甚至取得不批准逮捕的结果。
最关键的是,辩护律师可以在会见的过程中,以合法的方式将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情况,进行提示,如要仔细阅读笔录、若笔录中出现没有说过的话要拒绝签字等。
这样,侦查机关便无法更容易的获取到,使原本可能出罪的嫌疑人入罪的证据。
而且对于侦查机关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利于嫌疑人的行为,嫌疑人也可以在与律师会见的过程中,及时告知,律师可以将情况通过法律意见书,告知检察院,或让检察院进行监督。
最后,关于请律师的问题,牙疼不能找骨科这个道理谁都懂,律师也要找专业领域的律师。这样,才不会请了一个律师来坑自己。
金融犯罪辩护倪菁华
这是有关刑事案件程序的问题,我试着回答。
刑事拘留后不是等起诉,换句话说,刑事拘留后的下一个环节不是起诉,或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必须要进入到后续的批捕、起诉、审判等阶段。也就是,被刑事拘留的人并非是必然要被审判有罪的人。
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被羁押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它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强制措施,但其特点是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适用。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短暂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顺利进行,而提供的保障手段。
那么,什么是刑事拘留呢?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现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些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1、犯罪后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由此可见,有权决定采用刑事拘留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行办理的自侦案件(法律修改后,检察机关管辖的职位犯罪案件移交监察委,案件减少),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
当然,对刑事拘留法律规定了严格适用对象和条件,不是随便都可以运用的,它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刑事诉讼活动的推进,侦查机关要对就拘留措施予以按时限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办案机关应当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经讯问有证据证明被拘留人,犯有罪行需要逮捕的,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拘留的期限是7天,如果超过时间必须经过上级审批,办理严格的延期手续,否则即违法。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延期为14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到37日。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
对于被拘传的嫌疑人及家属,需要注意的是,拘传是法律规定时间强制措施,必须服从不得抗拒,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其亲友在现场谩骂、围攻和殴打办案人员,致使被拘传人逃脱,将可能违反治安法规或刑律,被追究责任。
伏龙苏
两份会穿越时空的CT报告单:
柳林县人民医院CT科2018年2月9日拍片,2019年3月9日由无医师资格证(不具备出CT报告单)张艳梅单独出具的CT报告:报告医师与审核医师都是张艳梅同一人所为。
CT片拍片人王卫信没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
而该CT报告单却在2018年了3月5日公安的送检材料中和检验材料中就己经有了。
更奇怪的是2018年3月5日还是由柳林县人民医院CT科对同一患者拍片,还是由柳林县人民医院无医师资质人员张艳梅单独出具CT报告单。而这张CT报告单出具的时间却是在2019年4月9月,历时400天之久。更奇怪的是在这400天之中,这张CT报告单又出现在公安的送检材料中和检验材料中,并以这两张CT报告单作出了相对应的鉴定结论。
柳林县人民医院CT科无医师资质人员张艳梅单独出具的这两份对同一患者CT报告单反而比吕梁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对同一患者经医师会诊的住院治疗诊断意见更加权威(在鉴定人员心中)。
最关键的是:在2018年3月5日的送检材料中,和鉴定机构在2018年3月5日检验当日,张艳梅单独出具的CT报告单还没有作出来,怎么就可能被送检和采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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