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般的纳税人,有大量的进项但出项很少,该怎么处理?

轻风万里扬


作为一家企业来说,不管是进项还是销项一定程度上都代表着这家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规模的大小,问题中指出作为一般纳税人有大量的进项但销项很少,该怎么处理,我不太明白你想表达什么意思,是指因此产生的税务问题还是说这种现象该怎么办?

从税务方面解读这个问题,作为一般纳税人,进项很大,销项很少这种情况是存在的,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这种情况呢?

一、企业在初步运营期间,在这个阶段,企业的生产能力较弱,大量的设备和材料购进造成了进项税的激增,而这个时候销售量起步较低,在增值税申报时就会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本期应缴纳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这个阶段会存在大量的未抵扣进项税,税局一般不太会关注。

二、就是企业进入了稳步阶段,这个时候产生进项税很大,销项税很小,这种情况产生大部分是因为企业的产品销售很小,材料大量采购,这个阶段就会引起税局关注,企业在销售量很小的情况小还在大量的采购原材料,明显的存销不匹配,造成这样的原因要么是企业故意的增加进项为了避税,要么是企业存在不开票的情况,会产生税务风险。

从生产经营的角度来解读这个问题,企业在销售量很小的情况下,大量的采购设备、材料产生大量的进项,会造成企业的负债增加,甚至是资金的紧张,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所以经营管理者要注意销售和采购两端不断的衡量,避免过分的扩张规模或者不顾实际销售情况大量采购材料,从而造成了企业的负担过大,引起企业的生产管理混乱。


五月财税


增值税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一场躲猫猫的游戏。什么样的猫容易被盯上呢?肯定是那些个子高、身体胖,还走路姿势特别嚣张的猫。具体有两种:

一是大量向外面开票。这说明,企业有很大的嫌疑在“卖票”,虚开风险高。

二是开出的发票特别少。这就是问题里说的情况了,一般来说,就会显得进项很多,这也是不正常的,说明你可能有很多收入没有正常开具发票。相当于是在进行黑市交易。

当然,也有一些正常的原因会导致出现以上现象,这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企业创建初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高,金额大。

这显然是一种正常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税务局反映,避免被纳入评估监控对象。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地进项表时,在表上专门的栏次填写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情况,在计算税负的时候,要剔除这些数据进行计算。

销售发票开具不正常,收入确认不及时,造成进项偏高、销项太少。

这是有危险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成本和收入肯定是相匹配的关系。现在购进时取得了发票,能证明购进成本存在,销售时不管是否开票,只要符合财务规定就要确认收入,否则会造成无法结转成本、库存虚高的问题。进项大、库存虚,税务必然怀疑你存在不开票收入,一旦查实,补税,罚款,滞纳金是少不了的。

所以,企业要高度关注增值税的进销平衡状态,及时结转收入,并善于从增值税进销失衡中发现问题,调整生产经营节奏,既提高盈利能力,又避免惹来麻烦。


沉默的砖家


只要说到销项和进项,那肯定就是一般纳税人了。除开简易计税方法之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办法是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一、第一种可能性是生意差,还在投入期。

如果贵单位是如实申报的,销项很少,进项很多,那么说明贵单位生意不好,或者还处于投资期,生意还没完全铺开。贵单位需要操心的是如何把生意做大做强,税收方面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正常情况下,这种状态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长亏不到,必有猫腻,除非投资人一直输血,但是这种情况是不多的。

近期,税务总局连续推出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号起适用于一般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各有不同。如果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二、第二种可能性就是企业没有如实申报。

如果贵单位的主要客户都是个人,无需开具发票的话,那就要担心一下自己的涉税风险了。如果企业一直在经营,只有进项,却没有销项,那就不正常了。

试想一下,企业怎么可能一直在进货,却没有销售呢?或者高价购进,低价售出呢?唯一解释的就是企业没有如实申报。虽然说增值税主要是“以票控税”,开具了发票就要申报。但是还有一块是需要企业申报的,那就是“未开票收入”。需要明确的一点,并不是开了发票才需要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原则是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可以看出来,没有开具发票,但是已经符合第一条的情况,那就发生了纳税义务,要申报增值税。

所以,很大可能就是贵公司并没有如实申报增值税,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如实申报增值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其实,只要进项抵扣充分,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并不会很高。

况且,增值税是一个间接税,实际缴纳的税款是由下家承担的,并不是纳税人缴纳的,只不过由纳税人替税务机关代收,替下家纳税人代缴而已。可以从会计分录看出来,发生一笔业务且收讫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买家交给卖家的,是买家的钱,销售方不过是代收代缴。


税收大管家


一个公司的税务问题,是和公司的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每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比如,当月开票确认收入,销项税额10万,当月采购认证进项9万,那当期应申报的税额就是1万。

通常情况下,多数公司的销项和进项应该是比较均衡的(感谢有朋友的补充,这里的均衡是指两者间的比例均衡,跟公司的毛利匹配,不是说进项和销项相等)。如果公司有大量的进项却销项很少,通常是处于特殊行业,或者有特定的业务。简单总结起来,大概有这样一些情形:

1、公司是重资产租赁行业。典型的比如融资租赁业务,购买设备的金额很大,但租赁收入要逐年慢慢才能收回来,就会在账面大量的未抵扣进项。

2、公司在新建阶段。比如,要建设新的工厂,至少要两年以上才能完工,前期要大量采购设备和工程材料,但工厂还没有生产,没有销售,也会让账面有大量的进项。

3、 产品生产周期比较长的行业。我去过一家工厂,有一台核心设备是从制造工厂定制的,花了两年时间才生产出来,之后在车间调试又用了半年时间。类似这些产品生产周期非常长的公司,也常常会出现大量进项待抵扣的情形。 类似的,还有库存占比很高的行业或者产品滞销严重,也可能会存在进项多余销项的情形。

4、还有就是建筑行业的BT项目。属于为政府单位承建,全部完工后才能确认收入。

进项大于销项,是常说的“倒挂”现象。从纳税的角度,进项多,销项少,表示当期不用缴纳增值税,看起来较划算的事情。但是,从公司运营效率看,进项其实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待抵进项越多,意味着资金占用成本越高,大量的资金被留在账面上,不能流动起来,创造利润。所以,需要尽可能地让进项能更快地流动起来。

结合上面的几种情形,大约有这样一些思路:

1、关于融资租赁公司进项的问题,蓝敏老师提供了一种思路,就是让承租方先把进项税买回去,当然这要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相当于把融资租赁公司多于的进项提前卖给了承租方去进行抵扣。还有一种思路是,采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把租赁变成贷款性质,融资租赁公司就不存在进项问题了。

2、关于新建工厂的进项,可以考虑以母公司的名义先开展项目,再进行重组,当然也会有涉税环节,需要整体考虑。

3、产品周期长的情况,则可以考虑和购买方协商合同签订方式,分阶段支付。

4、至于政府BT项目,可以将BT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税,提前将进项抵扣,但这从项目成本核算来说又是很不好的,需要权衡。

总之,还是需要具体业务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归根结底就是,进项是资产,长期留在账面很不划算,所以才需要好好筹划。

大概就这些,您还有补充的场景吗?


康愉子


作为一个正常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抵扣的进项和销售时开具的销项专票应该是匹配的。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也属于正常的:

1、企业成立初期,大量购进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货物或原材料,此时进项多,销项少,属于正常的经济发展规律;

2、企业购进货物有抵扣的专票,销售时下游客户如果多为不索取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如大型商场、超市等,此时企业对外开具的销项票少一些也很普遍;

但是,不管进销项是否成比例,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1、票货一致。即进项票不管多少,必须和销售,库存相对应。不能有虚抵现象;

2、销售时不管购买方是不是索取发票,但必须对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这两种情况,一种可能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涉嫌偷逃税款,都是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现行的税收监控系统比较厉害,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就会被税务风险监控系统发现,稽查或评估人员就会找上门来约谈和调查真实的情况。总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小蔡说税


一般纳税人有大量的进项但是出项很少,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风险:

一.收入和成本高度不匹配。

二.虚开发票

三.税负率偏低

上面几种情况都是足以引起税局的高度关注而被纳入评估监控对象。

具体会有哪些原因引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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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金额比较大,暂未形成较高的收入

这个是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上有体现的,所以这种情况的话是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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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没有及时确认,销售发票开具异常。

二.某一时期原材料降价,大量囤货。但是现在市场行情来开,大部分原材料价格都是上涨趋势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三.发票没有及时开具,延迟确认收入,这种行为存在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相应的税收申报,有偷税漏税的嫌疑。所以建议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即使没有开具发票的也要按照收入确认条件进行相应的申报处理。

四.虚开发票,买卖发票

这种不仅是会被监控而且如果情况属实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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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子菌言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有大量进项但销项很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来看什么情况下造成进项多于销项。

一、企业处于创建初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即使是分期抵扣,金额也比较大。

这种情况,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表时,表上有专门的栏次填写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情况,在计算税负的时候,要剔除这些数据进行计算。这是我询问税局以后得到的答案,所以进项大也没关系,关键看进项的构成是否合理。

二、因未开具发票,也没在账上确认收入,造成的进项大于销项就要注意了。

一定要注意,成本和收入是相匹配的关系。就是购进时取得了发票,能证明购进成本的存在,销售时不管是否开票,都要确认收入,不确认收入就会造成无法结转成本,无法结转成本,库存商品就不能减少,库存就会虚高。税负高,进项大,库存账面金额大于实际库存,那么税务就有理由怀疑单位存在不开票收入了,再结合企业的现金流来查账,一旦证实是事实,补税,罚款,滞纳金是少不了的。所以,取得进项有个发票核销的问题,有成本必然有收入,不管是挣钱还是赔钱,没有收入,那货物应该还在库存里。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还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使企业的税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以免引起关注,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简净轩语


非请自来。

先把题目的“进项”与“出项”捋一下,或许提问者的认知与我的理解不一致,那就很尴尬了。

此处的“进项“是指进项税额吗,那”出项“应该可以理解为销项税额。题目中大量的”进项“是如何产生的,”出项“很少又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无须特别进行处理。

先不论是制造业还是商贸企业,如果企业预期销量可观,大量购进材料或商品,但事与愿违,结果销售不畅造成产品滞销,销量少或价格低使得销售收入较少,对应的销项税额也少。前期购进业务的进项可能大于销项,这在实际工作中很常见。

另外,还可能是销售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无票收入未进行申报纳税,也是原因之一,这部分可以开具发票或进行无票收入申报即可。

至于“该怎么处理“,不知道问的是税务处理还是经营管理,若问税务处理,大概如上所述。

如果提问涉及生产经营问题,显然该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具体情形应该很复杂,恕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也。

限于已知的条件,大概分析就是这样了。如果想得到更详尽的解答,可以随时提供更具体的资料进行咨询,欢迎留言讨论。


龙门账


有大量的进项,但出项非常少的话。按照正常的生产经营,就说明企业的业务收入不是很好。对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是一个非常眼中的问题,极有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被判定为偷税漏税了。

所以,企业针对这个问题还是要高度重视的。如果是由于经营困难,产品滞销,公司就需要重新制定经营战略了,保证企业业务提起来。

如果是业务经营正常,那么极有可能就是没有开票,导致企业账面上的资金不足,难以申报。所以,企业在每一笔交易中,都需要取得相应的发票,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税务申报。

总部经济招商,重庆、湖北。园区按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60%奖励作为财政扶持,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方式纳税。


合众税惠


我感觉你应该是要说客户不要票,然后你有多余的票吧,我估计要卖,现实是这么操作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