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掛牌啟動以來已經有許多電動自行車車主為自己的愛車辦理了牌照但目前從目前全省登記掛牌的情況看群眾預約登記掛牌的總量不高,大部分網點每日預約量都未超過50人,預約成功的群眾中,又有將近一半的人未按照預約時段前來辦理業務,造成重複預約,佔用預約資源。
陝西交警提醒廣大車主:
我省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逾期將不再登記掛牌。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車輛將不能上路行駛
逾期未掛牌有什麼後果?
依據《陝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一)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醉酒駕駛的;
(四)違反規定載人,或者行駛時速超過十五公里的;
(五)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閉式汽車專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七)在自行車、三輪車上加裝動力裝置或者改裝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動力裝置的;
(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依法登記、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的。
附: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彙總
來源:陝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