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撑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结果超给力

近日,韶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宗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为百名农民工追讨回了被拖欠达两年的工资。


2017年7月,曲江区德馨酒楼员工陈某、伍某等人将该公司拖欠100名工人工资情况向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经核实,曲江区德馨酒楼有限公司共拖欠百名工人工资294305元。2017年7月11日,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曲江区德馨酒楼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但该公司一直未整改,持续拖欠工人工资,区人社局也未进一步采取措施。

2018年,曲江区检察院在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掌握该案线索后,与区法院进行沟通联系,充分了解该区农民工讨薪的相关问题,就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交换了意见。随后,曲江区检察院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了解情况,指出时至2018年岁末,如不及时追讨拖欠的薪酬,不仅涉案农民工群体的生活质量会受到实质性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政府执法部门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

同时,区检察院多次与人社局共同研判该案的复杂疑难点,推进案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协助支持该局依法履职,并向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讨德馨酒楼有限公司拖欠100名工人的工资。

检察建议送达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调处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查封该酒楼固定资产,查封金额3万元,对将该酒楼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责令该酒楼按工资的75%制定工资表发放工人部分工资22万元,并将整改情况函复了曲江区检察院。

收到检察建议函复后,曲江区检察院并未就此仅止步,继续跟进监督该酒楼剩余的工人工资74305元偿付情况。由于新年已过,该案多数农民工回老家后并没有返回当地工作,给检察机关回访工作带了一定的难度。检察机关坚持对部分取得联系的农民工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后续工资的发放问题,同时多次走访区法院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了解该案剩余工人工资的执行情况,并一直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跟踪回访。目前,剩余工人工资74305元已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