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怎么“讨薪”?做到“四个一定”才行

临近年底,讨薪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在追讨欠薪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到底该怎么“讨薪”?做到“四个一定”才行

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公司

有资质的公司在各个方面都会有比较完善的员工保障制度。而且, 近年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及制度创新,推行 “两卡一牌”制度,即建议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立建筑企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推行农民工用工考勤卡和工资发放登记卡制度。有资质的企业大多会遵循这一制度, 这就更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工的权利。  

一定要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有一些存在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情况, 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民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所以,农民工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认真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 熟知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维护权益

第一, 与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者的单位如有工会, 劳动者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 通过工会与用工方交涉; 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 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 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 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给他们施加压力。

第二, 寻求行政解决方法,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各地人社部门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第三,委托律师追讨,即通过律师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定要注意诉讼环节中的维权程序  

实务中, 许多讨薪劳动争议往往会进入法院诉讼环节。作为民事案件的一种, 大多数讨薪案件也都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 因此,在法院诉讼中也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立案前应准备好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 预防材料不齐而被不予立案。

农民工应认真了解自己在案件审理中各个阶段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案件顺利审理。其中,保存和收集证据对胜诉至关重要。

注意不同审理结果的后续处理方式。 案件一般是以判决、 调解、 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结案方式。调解协议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若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是受威胁、 胁迫的, 可以提起申诉。 撤诉结案的原因有多种, 但是案件被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 是可以再提起诉讼的。 法官判决不支持讨薪诉求的原因如果是证据不足, 农民工可以在收集到新的证据时再次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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