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危害大 別讓禍從“貨”起

貨車一旦超載,引發惡性事故幾率將明顯增大。

為了多賺些錢,有的貨車司機總想著能多拉一點是一點,可這樣“顧此失彼”的行為卻“暗藏殺機”。近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分析研判冬季交通安全形勢,動員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其中,整治行動的一個重點就是整治存在嚴重交通違法的客貨運輸車輛。

貨車超載究竟有哪些危害?

超限超載運輸嚴重破壞公路設施,增加公路養護成本,縮短公路使用壽命,對公路、橋樑等結構物構成較大的安全隱患,一直是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重點打擊的違法行為。貨車一旦超載,安全性能就會降低,容易出現制動失靈、輪胎爆胎、車軸斷裂、重心過高、操縱失控等問題,引發惡性事故幾率將明顯增大。

●影響車輛的使用壽命。載重限值是汽車設計製造的主要技術依據之一。一旦超載會使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發生改變,關鍵部件受損嚴重,如焊點斷裂,車架變形,發動機負荷過大,大大縮短車輛的使用壽命,同時會導致車輛制動性能嚴重下降。

●增加車輛安全隱患。超載行駛會使輪胎髮生變形,加大摩擦,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極易發生爆胎事故。同時,超載後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操縱性能,制動距離延長。

●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大貨車違法超載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惡性交通事故頻繁發生,主要形態為爆胎翻車、制動失效撞車等。

超載會受到怎樣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有關記分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6分;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記3分。

貨車安全行駛注意事項

◆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要及時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輪胎、燈光信號等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行車時應注意各種禁令標誌,不在禁行道上行駛,不闖入禁止駛入區域,不在禁行時間內行駛。

◆貨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依次有序、交替通行。

◆貨車進入高速公路後,應選擇右側慢行車道行駛,不得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在路肩上行駛,不得隨意變更車道。

真實案例

橋樑不堪重負屢受傷

2013年,寧夏吳忠一輛超載大貨車(載重超100噸),將一座最大承重55噸的橋樑壓塌,車廂掉入橋下,司機則開著“劫後餘生”的車頭跑了;2011年,吉林長春一輛貨車經過一座承重15噸的大橋時,因超載將大橋壓塌,貨車自身則不幸墜入河中;2015年,粵贛高速廣州往河源方向,4輛重載貨車行駛在一匝道橋上,因4車均嚴重超載,導致橋樑結構嚴重偏壓,最終造成匝道橋傾覆垮塌,4車掉落橋下,致1人當場死亡、4人受傷。

小車慘成“夾心餅乾”

2013年1月13日,在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東行的官田收費站,這時候一臺“巨無霸”大型槽罐車從遠處懶洋洋地開過來,與此同時,一臺重型半掛牽引車正停在該收費站,悲劇來得毫無徵兆。槽罐車經過收費站時忽然失控,瘋狂追尾大貨車!本以為只是一起兩臺大車相撞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普通事故,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在兩輛大貨車之間還有一臺小轎車,小轎車慘成“夾心餅乾”,車上人員一死一傷。事故源於大型槽罐車嚴重超載,導致制動失效,追尾撞上了小轎車。

隧道內16車連環相撞

2013年8月23日凌晨5時許,廣州市番禺區新光快速(北往南方向)長隆出口前隧道內兩輛貨車追尾的事故引發了另一輛超高、超速的貨車因避讓而發生側翻的事故。然而,危險並未在此時結束,又一輛超速、超載的大貨車徑直撞向了正在依次排隊通過的十多輛機動車,造成了16車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

失控側翻撞上大型客車

2017年3月2日23時13分許,一輛川L50862號重型罐式貨車沿雲南省臨滄市G214國道行駛至2545公里加900米處右轉下坡時,因嚴重超載導致制動失效,車輛失控衝向左側併發生側翻,與對向臨滄市交通運輸集團公司耿馬分公司的一輛雲S18558號大型客車(核載47人,實載47人)發生刮碰,造成10人死亡、38人受傷。

經調查發現,貨車嚴重超載。肇事貨車罐體專門用於載運木炭粉,限載13.9噸,實際卻違法裝載了47.94噸的水泥粉,超載達244.9%,導致貨車在長下坡路段剎車失靈引發事故。

(本版部分文圖來自公安部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