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该如何赔偿?

上海韩律师


虚假陈述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该如何赔偿?

从字面理解,楼主的意思是IPO没有成功,可能是已经申购了,或者已经中签了,但最终因为虚假陈述的事情暴露,IPO最终夭折,也就是没有上市交易,理论上新股不是无风险收益,存在破发的概率,没有交易也就没有损失,毕竟不知道未来股价涨跌,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但A是中签如中彩,中到新股就意味着获得N个涨停,新股收益平均超过100%收益,中到新股可是最后没有上市,等于丧失了一个翻倍牛股,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是很大的。但这只是一种推理,没有成为一种事实,因此向发行人提出索赔可能证据不足。

历史上胜景山河就是临门一脚IPO被叫停,处理结果是退还募集资金和利息。

深交所2010年12月17日早间发布紧急公告称,胜景山河原定当日上市,经公司申请后,深交所同意胜景山河暂缓上市。

胜景山河最终处理结果是胜景山河公告,此次IPO,胜景山河和主承销商应返还募资及利息共计5.82亿元。胜景山河此前的发行价为34.20元/股,此次按34.261176774元/股返还,按一个中签号500股计,中一个签的股民将得到30.59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