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撕毁封条擅自复工 一施工单位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9月26日9时30分,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对满庄镇某地段综合楼项目工地管理10个100%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勘验取证该工地存在多处建筑物料未覆盖,工地进出口路面未硬化,工地保洁不到位多处不达标的情况。当场向施工单位某公司下达了责停通知书和限该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向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工地2处配电箱依法进行了查封。

10月10日15时40分,执法人员复查该工地时发现施工单位正在施工,张贴封条已破损,施工现场10个100%未整改到位,当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某经理进行严肃的批评,责令立即停工。并再次对配电箱张贴封条封停该工地。施工单位10月11日作出书面保证,保证工地立即停工整改,工地未达标前不再施工建设。

10月13日16时,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工地时,发现现场正在施工,塔吊正在运转,配电箱封条已撕开。机动大队执法人员于16时06分拨打110报警电话,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满庄派出所接到报警赶到施工现场介入调查。执法人员就该工地两次撕毁封条情况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及相关文书。

10月21日,经与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满庄派出所联系,得知撕毁封条当事人因妨碍执行公务,于10月18日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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