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公司脱保漏检的车撞死人负全责,公司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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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本案应当根据双方借用主体及借用内容,来确定公司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双方系借用关系。根据题目,双方属于借用关系。一般而言,既然是借用,那么,首先可以确定,员工借用的目的不是为了公用而是为私用。就是说,借用行为本身说明,借用的目的不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将自有车出借给员工,其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在于公司对此是否存在过错。

3、法律责任的承担。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除了借用车辆的员工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

(1)如果借用车辆的员工没有驾驶证,则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公司在出借车辆时,应当查明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如果公司将车辆出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则说明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为案涉车辆脱保交强险(不包括商业三者险,下同),因此,公司应当就此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投保交强险是车辆所有人的法定义务,公司脱保了交强险,以致受害人不能获得交强险的无责赔偿。这对于受害人而言,实际上就是一种损失,特别是在被告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则更是如此。

(3)如果公司车辆因为漏检,并且漏检同时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那么,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因为,保持车辆符合安全要求,是车辆所有人的法定义务。车辆漏检的事实说明,公司违反了法定义务,同时,公司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又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司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借来干私事还是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