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天成控股案首開庭 63位投資者索賠625萬

訊投資者起訴天成控股(600112)(4.150,-0.05,-1.19%)(維權)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日前取得新進展。據代表投資者提起訴訟的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介紹,其所代理的案件將在2019年5月31日開庭審理,涉及63位投資者,起訴金額超過625萬元。(天成控股維權入口)

本次訴訟源於證監會的一紙罰單。

2018年11月,天成控股發佈公告,披露了該公司被證監會處罰的事實。公告顯示,證監會認為天成控股在資產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條件尚不具備的情形下,提前確認了資產置換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發佈的2016年度業績扭虧為盈公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虛假記載行為。據此,證監會對天成控股處以人民幣40萬的罰金,並對直接責任人處以3萬至10萬不等的罰款。

對此,王智斌律師認為,天成控股“業績變臉”對廣大投資者形成嚴重誤導,其虛假陳述行為對股價的影響非常直接,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均應向天成控股提起索賠訴訟。

“我們成功代理過很多類似案件”王智斌律師稱,“我們對天成控股投資者最終獲賠充滿信心”。

據瞭解,可以向天成控股提起索賠訴訟的是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間買入天成控股並且截止2017年4月23日仍持股的投資者。

據瞭解,近年來,投資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賠的案件並不少見。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據王智斌律師介紹,投資者參加訴訟的流程並不複雜。證監會處罰落地後,投資者方面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託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