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失足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在一辆豪车上死了,你认为家属会告车主还是整楼户主?

三个禽兽也不是我对手


这种问题其实很弱智,因为小偷失足掉下楼完全是因为自己为了达到入室盗窃的目的,而将自己陷入可能坠楼的风险当中,否则谁会没事爬楼并且还摔下来?我个人观点是认为不仅小偷家属不能状告车主或者整楼户主,相反车主可以状告小偷家属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小偷摔死造成的车辆损坏予以赔偿才是。理由:

既然是索赔,那么必须符合基本的索赔要件:也就是本案当中小偷死亡的原因是车主或者整楼业主存在过错,但是目前来看无论是车主还是业主都没有任何过错,因为本身车主将车辆正常停放在楼下并没有任何过错,而且即便车辆没有停在楼下,那么小偷摔下楼死亡的结果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所以车主没有过错;其次一般正常人没事不会去爬楼更不会发生坠楼的严重后果,如果业主被判令承担本案当中小偷死亡的赔偿费用,那么势必会导致一个后果,【所有的住户必须为小偷准备好逃跑路线,还要创造一个良好舒服的环境给小偷实施盗窃】,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以我觉的类似的问题,不仅愚蠢而且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少问这种无聊的问题才是。



麋鹿说法


本地一个真实案例,有一个大工厂,扩建的过程中,圈了一大块盐碱地作为货场。结果随着回填土方的进程,盐碱地水洼里的鱼越来越集中。周围几个村子的闲散人员就去抓鱼,因为里面特别泥泞,工厂怕出事,专门找了一帮子保安严防死守,就怕有人掉进去。有一个六十多岁老汉,基本天天去,被保安抓了,就在保安室撒泼打滚,家里人也不管。时间久了,保安看了就头痛,这个老汉就公然宣称谁也拿他没办法,整天得意洋洋去抓鱼。结果,不出意外,有一天凌晨,真的陷进淤泥里窒息死了。家里人又去单位堵门,发动了七大姑 八大姨,巨额索赔。


江影疏雪


首先不管小偷的问题,豪车肯定是吃了哑巴亏,我一个同事的亲戚就发生了类似的事,新买的车还没上牌照,奥迪A6,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钻进车里两个人,后面的拿刀将前面的捅死在车里,同事的亲戚觉得车死过人特别晦气,就把车便宜卖了,去找杀人犯的时候,人家根本不管,称又没损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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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失足掉下来摔死,及时告豪车失主也是于事无补

这种情况肯定会有发生,前一段时间,一男子在自己家抓捕小偷的时候,小偷心脏病犯了,死了,其家属索赔81万赔偿,目前事情还属于取保候审的阶段,具体怎么判还不知道。

但小偷自己失足掉下来,摔在哪里都会死,摔在豪车上,可能还留个全尸,毕竟车辆具有缓冲的作用。

我们本地曾经发生过一起同类事件,但不是小偷,而是患有癌症的病人,在医院跳下来将楼下的宝马X6砸坏了,索赔豪车根本没有用,豪车也没办法,这种人为破坏保险公司还不管,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不过这个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了法庭,结果医院因为窗户没有防护栏,赔偿了几十万…

不可思议吧,但确实就是发生在我们的城市。

小偷摔死,家属可能会找开发商和物业

按照小偷家属的逻辑,被摔死应该是开发商建筑问题,建筑设施不规范不合格,有质量问题所以才会导致小偷失足。另外,物业管理也不到位,不然怎么能让小偷爬上楼呢?

我玩篮球的地方,是一个小学。学校里有一个沙坑,是给体育生练习用的。学校在暑假的时候,是把大门关闭的,一般我们进去打篮球就是跳进去,而小孩子就是钻进去。

一个孩子在玩沙坑的时候,把腿摔骨折了,孩子的家长将学校告了,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孩子进入,学校赔钱了,校长每次看到我们打篮球,都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跳围栏,小心摔断了腿~每次校长那种想哭的表情看着我们,我们都替他心酸…



有些事情真的没法说,钻空子讹人,真的好气却又无可奈何,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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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拉布拉多


若是小偷的话,那估计车主和户主都难免被诉。

这社会难免有些奇葩的案件,也难免有些奇葩的思维,总是以“我死我伤我有理”为由而蛮不讲理,肆意索赔。

小偷失足死亡提起诉讼索赔这种案件,在现实中还真的发生并存在。

例如: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例,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逃跑中坠楼身亡,事后小偷父母认为儿子进入李先生家,李先生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所以将死亡责任归到了李先生身上,要求赔偿丧葬费1.6万余元、死亡赔偿金60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67万余元。

法院最后认为李先生不存在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驳回小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理合法的维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是法治社会所鼓励并倡导的维权方式。但实践中存在大量无理取闹之人,毫无事实及依据的滥用诉权进行诉讼,也就是网上所谓的“按闹分配”,而实践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也有不少和稀泥的裁判,进一步导致这些人无理取闹。对于无理取闹,滥用诉权这类人员不仅需要其承担自身的诉讼费及律师费,同时也应当要求其承担被诉人员因为遭受无理诉讼而遭受的损失或支出,比如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赔偿,以此警示这类人员滥用诉权。


叶律师


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气,做坏事死了还敢明目張胆的索赔。央视播过在美国发生的一段视频,是小偷准备开门行窃,正好女主在家,她打电话报了警,警察问她有没有防身的东西,她说有一支猎枪而且会用,警察告诉她拿起枪自卫,等待警察的救援。如果中国发生这样的事,警察会不会告诉你应当拿起家中的菜刀自卫。每当看到有人遭到侵害奋起自卫而导致坏人受伤时,总有一部分人和所谓的专家要评论是否防卫过当。陕西发生的反杀案中的受害人当庭问的"我该怎么办才是正确的"确实应该让法学家们醒醒了。昆山反杀案的公正判决引起无数喝彩,所以这类案件是考验法官良知的试金石,不要认为犯罪没形成就以弱势来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这种情况不得到惩罚,不仅会出现更多的"碰瓷者",更是对法制的蔑视。


李建勇63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问题,真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又该怎样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很可能携带很多负面信息,让人不爽,可是,类似奇葩的事情要是真实上演了,那才是真的悲哀。

就在不久前,也发生过类似的真实案例,事情发生在广西桂林。黄某在深夜私自闯入陈某的租房处,被陈某发现后两人发生纠缠,结果陈某为了防止黄某逃跑,将其压在了地上,导致黄某心脏病发作死亡。最终,死者家属向陈某索赔81万。

这样的事情让人大呼不解,不要说当事人陈某想不通了,就是我们这些局外人也想不明白。难道发现小偷还得先问清楚对方有没有心脏病吗?

以前也看到过小偷行窃坠楼向整栋楼住户索赔的新闻,不过最终结果是不支持小偷家属的索赔。

看了这样的案例,那么问题中这个看似可笑的出发点倒是真有成立的可能性。如果小偷失足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在一辆豪车上死了,那么家属是告车主还是告整栋楼的住户呢?

只要小偷家属敢索赔,那么他们不仅敢向车主索赔,也敢向整栋楼的住户索赔。反正是开口讹诈,多要一点是一点,大不了索赔不成偃旗息鼓就好。

类似的事情不免让人产生错觉,难道小偷也是一种有保障的职业吗?偷盗成功了大发不义之财,失败了还能留给家属一个借机讹诈的机会。

很显然,这是不正常的,小偷盗窃时坠亡完全是咎由自取,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小偷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况且,小偷的偷盗行为是违法犯罪,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小偷摔死也没有证据证明住户和豪车车主对其死亡造成了影响,之间并没有任何因果联系。

建议针对小偷家属的索赔行为,可以按照敲诈勒索来做出相应处罚,因为此举已经不是正当维权了,而是借机碰瓷敲诈,于法于理都讲不通。对于类似的开口讹诈行为,需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才能让其不敢无视公序良俗胡乱狮子大开口。


夜雨如书


会告,肯定会,如今人只要死了,什么奇葩事情都会发生,最近曝光出来的一系让人意外的事情还少吗?广西桂林那个商户抓小偷,小偷心脏病复发死了,抓小偷商户被家属要求赔偿81万,就是典型例子啊。

此前还有小偷偷电动车被炸死,向家属索赔5万元,还有人在悟空问答里提问,小偷偷吃果农打农药的水果,毒死了,要起诉果农索赔,小偷把电动车偷回去,充电,把家人炸死了,这要求索赔。同样在2016年,桂林一个小偷偷东西,居民追赶过程中,小偷骑摩托车逃跑时,撞到树上,死了,家属同样要求赔偿;小偷偷东西,见义勇为者追到,扭打,小偷突然摔倒外地,后脑爪着地摔死,家属这要求索赔等等事件可以说明,小偷家属为了索赔,基本没原则和底线了。

这个小偷从楼上掉下来,砸到车上死了,家属肯定会起诉车主,会说,如果不是你的车,就不会死,也会起诉小区开发商、物业,或者居民,理由是,房子的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小偷掉下来,物业缺乏有效监督,没有阻止小偷爬楼,业主也没有尽到提醒,注意安全的职责,总之,他要起诉,理由多多,不需要那么多原因,这年头,小偷家属们为了要求赔偿,也不讲底线了,能赔偿一点,算一点。

所以,这次小偷从楼上掉下摔死,预计也会起诉各单位、车主、业主,不过,法律基本不会理睬的,如果这种行为车主、居民也要承担责任,岂不是乱套了?所以,起诉也是白搭,没用。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设计院脱不了干系,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社会上存在着小偷行业,不然怎么会有派出所呢,所以,设计时要考虑各行业的习性,小偷不走正路,为了安全要设计小偷专用通道,应及时可以脱身。

在一个就是户主,没给小偷留足够的时间,当你回到家门口看到户门开着就该知道有人光顾,应该马上说:抱歉我回来的晚了累着你了,并立即拿出钱给他说:都怨我藏的地方太紧让你费心了,吃了饭慢走。

户主还有一个责任就是没按防(到)盗窗,防盗窗是小偷的禁止通行证,当他看到窗口有(防到)就知道不让他到此,没有安装证明让他到此光顾。

其次就是整栋楼邻居,发现有不速之客应该马上动员大家拿出床垫铺在一楼外有可能跳楼的窗下,一旦出了事您可能有麻烦,别忘了以前有报道:南京某条街一行人被一个飞来的烟灰缸砸死,结果被判三栋楼全部陪赏。其教训还不够深刻。


yang258878067


既然小偷的家属都打算告了,那肯定得把全体住户和车主都告了啊。谁叫住户要关着窗户,谁叫住户不把钱放在窗台上?谁叫车主放台那么结实的汽车在楼下,也不知道在车顶放个靠谱点的床垫啊?

最好把盖楼的开发商和气象局都告了嘛。因为小偷之所以掉下去,要么是开发商的楼盖的不结实,要么是设计不合理,楼外面既然不设计个攀爬的地方。另外,气象局也是的,也不控制下天气,干嘛吹那么大风。反正小偷已经死了,这还不赶紧的大捞一笔,要不怎么对得起小偷家属这个身份呢?



搞笑完了该说正事了。要是谁死谁有理,那这社会到处都是高级碰瓷了。如果让碰瓷的人都得逞,那不是天网恢恢,漏洞百出了么?!

从另外一个角度,我真觉得这个问题是来胡扯,混流量的。反正我没见过这种案子,估摸着小偷家属也没这胆子到处起诉吧。真要是遇到这种家属,法院还是果断驳回起诉的好。

律师独角兽


本专家经过多年的看新闻的的经验,看过的各种各样案例得出结论,责任划分为,车企10%,车主25%,房东25%,40%租客

车企:汽车制造小车质量过于结实,车顶采用钣金过厚,外表过硬不足以保护从高处掉下来的人或者动物,负次要责任10%

车主:购买了车身结实的小车,并没有停在画有线的车位上 属于违停,不管有多空旷的空地,只要没画线著名是停车位,一旦出事哪怕放自家车库也是属于违停,负25%责任

房东:窗户外面没有设安全逃生通道,也可以说小偷专用道,导致小偷铤而走险摔死楼房属于违建负25%

租客:责任最大,没有打开房门导至让小偷爬窗户,在是案件的根源,如果租客主动打开门或者标明钥匙摆放地方,就不会出现这情况,所以租客罪大恶极应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