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因法之名》葛大杰导致许志逸蒙冤十七年,家破人亡,葛大杰是罪大恶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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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杰向许志逸道歉那场戏,许志逸的慷慨陈词,相信大家都印象深刻。不经历牢狱之灾,怎知其中的滋味,“当你在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我在监狱里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哀大莫过于心死,许志逸从最初的申诉到后来的沉默,也许就是一种心死的表现。





葛大杰导致许志逸蒙冤十七年,家破人亡,葛大杰是罪大恶极吗?

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涉及专业法律的案件真不敢妄加评论。佘祥林案,聂树斌案都是有影响的案件,也许那时法律不健全,不象现在“疑罪从无”!

现实生活中,我不敢说,但电视剧中的葛大杰,真的有点令人恨得牙痒痒。就别说十七年前,就是十七年后,法院终审判决了许志逸疑罪从无,但葛大杰还是带着感情色彩,坚信“案子是他做的”!从十七年前到十七年平冤后,作为公安的高层领导,他那怕表现出一丝的愧疚,不,应该还叫怀疑,也令人可以接受,但没有,自始自终坚信“案件是他做的”,只是证据薄弱。直到仇曙光找到了铁证证明凶手另有其人,葛大杰,这个公安局长,才低下了高傲的头。这种感情用事刚愎自用的执法人员,现实生活中,会铸成多少冤假错案?


从法律上讲,也许葛大杰谈不上罪大恶极,但以情理上说,他比罪大恶极还可恶!


凡人de烦事


我认为葛大杰罪大恶极。因为他很愿意许志逸是凶手,他手中的权利也可以把有力的证据变成可有可无的证据。

不错,葛大杰去给许志逸道歉了,检察院跟法院也去道歉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最起码的态度,但是,有些对不起是不能没关系的!十七年冤狱造成的灾难不是一个对不起,不是一个道歉就抹平的。更何况,葛大杰的道歉还不是那么的真诚。



葛大杰无疑是冤案的主要制造者。作为一个刑警队长(96年),即便没有陈谦和隐藏的两枚指纹,也不应该那么肯定许志逸是凶手,毕竟DNA不对。 就是一个刚入行的刑警,也不应该对这么重要的线索不在意,反而轻信是许志逸伪造的现场,更何况一个刑警队长呢?

所以,葛大杰在主观意识上愿意许志逸是凶手,他讨厌许志逸,仇慕是因许志逸而牺牲。他所谓的兄弟情其实是私心,因为仇慕救过他的命,他把个人恩怨带到办案中,真不配当刑警队长。如果是小打小闹的也罢,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杀人案,也能这么随心所欲的?所以,说他罪大恶极也不过分。

从重新审查许志逸案开始,葛大杰始终认为许志逸是真凶,表面支持曙光去查这个案子,说是为了坐实他当年的案子没办错。其实,内心有没有不安很难说。因为他越坚持自己没错,越能掩盖他当年办案时的私心。只有坚持自己没办错,即便许志逸翻了案,他葛大杰也就是渎职,可能是个错,而不是个罪。就像陈硕坚持让他爹说,之所以藏起那两枚指纹,是因为认定许志逸就是杀人犯,这两枚指纹交不交出去没什么意义是一个道理。

即便真是迫于上头限时破案的压力,也不应该这么草草了事,DNA那么重要的线索就那么放弃了,恐怕不是上头压力不让他查吧。幸亏邹桐爸爸还有点儿公心,但也没扛过所谓的兄弟情,好歹那时的法律有规定“疑罪从有,但从轻处理”,如果不是从轻处理,许志逸早就含冤死去。

找到真凶后,从葛大杰的反应也能看出,其实他早就知道许志逸是冤的,他对真凶一点儿不怀疑,到是对上级突然变了态度,即便是去给许志逸道歉也是敷衍,并无真正的歉意,就是应付事。




不知道导演跟演员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是表现葛大杰的英雄气概?还是顽固倔强。岂不知,越是这样,越是让一个所谓的市公安局长的形象轰然倒塌,呈现给我们的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魔鬼。


小嫚儿聊生活


我认为从法理上不算罪大恶极,从情理上就是罪大恶极。


AIA叶子


《因法之名》里的葛大杰的行为有损公安的形象,固然两位生死与共的战友牺牲在许志义的案子上,但面对的疑点依然固执己见,让感情冲淡了理智 ,让个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让我无辜之人深陷囹圄,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这是一个老公安应有的作风吗,一错再错,也是草菅人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