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教會了女孩什麼?

劉強東案,爭論的焦點只有一個:女方是否自願?

本來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是,或不是。

但具體到本案,一句是或不是,就不能痛快、肯定的說出口。是涉事女生複雜的心理,讓這個問題變得複雜。

本文想簡單分析她於事前、事後,心理上的搖擺和變化。

不過我首先要駁斥目前在網上最流行兩種說法——

一是,“設局”說。我相信很多人是看了女生邀請劉強東進入自己所住的公寓的視頻之後,對這一說法深信不疑——不是說不願意來著嗎?不是說反抗來著嗎?怎麼在視頻裡是滿面笑容、熱情邀請?妥妥的打臉啊。呵呵,只要稍微動動腦子想一想就會知道,這是女生所住的公寓,她不會不知道樓梯口和過道里有監控吧?既然知道,為何還有那樣的行為和舉動,恰恰說明,這不是預先謀劃,不是設局。

二是,“敲詐”說。說法的來源,是《南都》首發的音頻,音頻裡,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在和劉強東的律師談經濟賠償。不過女生很快接受採訪,說自己從來沒有主動聯繫劉強東的律師,而是劉的律師主動聯繫了她,並且公佈了完整的音頻,我們可以發現,之前《南都》公佈的音頻多處剪輯,將女生長達一分鐘的沉默、啜泣、遲疑剪掉,也抹去了她毫無談判經驗和準備、對賠償金額毫無概念的狀態……

好的,駁斥了這兩種本不值得一駁的說法,我接下來想說的是,涉事女生也並不是完全的 “無辜”——

一,如果說,2018年8月30號晚的酒會上,多人多次向涉事女生敬酒,女生沒有表示拒絕,是女生沒有社會經驗,或者就是不好意思拒絕,那麼女生再單純再涉世未深,也不可能不預感到帶劉強東進入公寓會發生什麼,但為什麼還要進入?我認為女生有一種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不想得罪中國超級商業大亨,想與之搞好關係,為自己的前途謀得一個可靠的、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人脈;一方面存在僥倖:進去坐一坐說說話,如果我不願意,他不會強迫我吧?女生的這種心理,在她之後接受財新網的採訪時,得到了證實,她說:“我一直在說服自己,劉強東這麼有錢,還用得著強姦?”

女生犯了第一個錯誤。

二,進入公寓後,情況完全出乎女生預料,劉完全顯露了他的真實目的,而且劉身體強壯,那麼,女生就沒辦法逃脫了嗎?

不是的。公寓裡有杯子嗎?有檯燈嗎?有電話嗎?手頭有什麼東西,操起來就幹,給他來個“滿臉花”,再不行,打開房門,衝到過道里大聲呼救……相信我,越是有頭有臉的人,越在意名聲,如果女生這麼做了,劉再色膽包天,也會停止動作。

我相信女生從始至終一直在說:我不喜歡這樣,你不要這樣,我不願意這樣……可這樣微弱而溫和的抗議,對於已經是色心大發的對方來說,還以為你是嬌羞呢,會更來勁。呵呵。

面對強姦的威脅,女生的表現,依然顯示了她的矛盾心理:一方面,慌亂、懦弱和無措,當然這可以理解,想想看,她也只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大一女生,只能說平時的自身安全和防衛教育非常欠缺;另一方面,劉的財富、權勢和年齡,讓女生本能的有些敬畏,可能是不太好意思撕破臉……

女方這種不明確、不激烈的拒絕和反抗,很容易被人包括加害人理解為半推半就。最終形成後果。這也是劉方堅稱是“對方自願” ,而女生說自己“非自願”的根本原因吧。

女生犯了第二個錯誤。

三,事後,女生在微信中和朋友講述此事,友人收到消息報警,警察趕到後,女生對警

察說:誤會,沒事兒。劉從女生的床上被警察帶離。

8月31號晚上,女生和劉(劉的律師?)就此事進行交涉,要求道歉和賠償,可能是沒談攏?

之後,在友人和學校工作人員的催促下,女生自己報警稱被強姦。很快,劉被逮捕。

這一系列過程曲折起伏,折射了女生內心發生的變化:1,對劉的財富、權勢和人脈感到恐懼,感覺自己告不贏他,擔心在國內的家人受到牽連,也擔心自己的前途受到影響。2,不想將事情鬧大,讓自己的名譽受損。3,但就這麼算了又心有不甘,那就尋求經濟補償。

整個過程,她的各種表現,以及她的這種糾結搖擺和猶豫不決,讓之後介入的警方和檢方,做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

女生犯了第三個錯誤。

現在,女生對劉強東發起了起訴,法律的事情交給法律,我們做一個理性的吃瓜客吧。

但我想從這件事這個女生的遭遇讓所有的女生明白,在面臨有可能的性侵害的時候,一個正確的態度——明確有力的說“不”;在安全受到保護的情況下,激烈的反抗;堅定地捍衛自己的尊嚴,不接受金錢的誘惑、不畏懼權勢的碾壓、不害怕名聲的受損……

只有這樣,你才能讓錯和罪受到懲罰、你的無辜得到證明,否則你的一點點動搖和軟弱,都會讓對方有機可乘、翻盤脫罪,讓自己“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作者簡介:卡瑪,專欄作家,婚姻家庭諮詢師。諮詢範圍:婚戀情感、兩性關係,案例經驗

累計10000小時。出版有《兩個人的修行——給婚姻的50個提醒》、《毀掉中國人婚姻的18個問題》、《心理諮詢師手記》等作品。微信公眾號:親愛的卡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