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嗎?“世界知識產權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2001年4月26日設立,並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
“世界知識產權日”的誕生經歷了四個重要事件: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正式成立;
1980年6月3日,中國加入該公約,成為該公約第90個成員國;
1999年,中國和阿爾及利亞共同提出的關於建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提案;
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系列會議通過了建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提案,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為何要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呢?設立該節日是為了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的法律環境。
今天是第19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我國在今年的世界知識產權日提出,
2019年全國兩會第四場“部長通道”於3月12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將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違法的成本。
所謂“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是指加害人給付受害人超過其實際損害數額的金錢的一種賠償制度,是一種集補償、懲罰、遏制等功能於一身的賠償制度。
2、為何要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4月25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2018年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情況。
最高檢稱,2018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同比均上升31.7%,提起公訴4458件8325人,同比分別上升21.3%和22.3%。
可見,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的同時,針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案件也在不斷增加,為了遏制這股勢頭,國家將進一步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從而對犯罪分子形成震懾,提供其犯罪成本。
3、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工作已啟動
近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發佈了關於修改《
▲4月23日公佈的《商標法》修改決定:
明確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4月23日公佈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決定:
(1)新增“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已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條款;
(2)將之前無法確定侵權損失的賠償數額由“300萬元以下提升至五百萬元以下”;
(3)加大了對侵犯商業秘密的懲罰力度,將一般案件的罰款數額從“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提升到“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將情節嚴重案件的罰款數額從“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提升至“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
在國家進一步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時候,我們知產圈的每個人都應該緊跟國家的政策導向,嚴格遵守法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響應國家的號召,比如在申請註冊商標前,一定要為商標做近似查詢,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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