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莫名被賣,南溪打掉“套路貸”

南溪公安打掉“套路貸”惡勢力團伙

抓獲5名主要嫌犯 挽回損失100餘萬元

近日,南溪區公安分局打掉一個跨區縣流竄的“套路貸”惡勢力集團,抓獲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為受害人挽回損失100餘萬元。

自己房子咋被賣了?

1月,一個名叫強仔的男子連續多次敲響南溪區某小區住戶小芳的大門,強仔手持小芳所住房屋的房屋產權證,要求小芳搬家,聲稱小芳居住的這套房屋他已購買,無奈之下,小芳報了警。

房子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換主人,這是民警初審案情時的第一反應。為了徹底查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民警立刻趕到區不動產管理中心進行調查,通過查閱相關檔案資料,發現該房屋產權的確過戶到了強仔的名下,而過戶資料中有一份小芳與楊某某的房屋買賣合同和一份小芳全權委託楊某某處置房產的委託書,而小芳則堅持稱自己從未委託他人處置該財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在民警謀劃打開案件偵破的突破口時,又一名群眾王某找到了辦案民警。

原來,王某以49.8萬元價格買了一套房屋,全款付清後,卻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多次聯繫賣家始終未果,遂想到報案尋求幫助。而陡然引起民警警覺的,是王某合同上所買的房屋,正是小芳和強仔正在確認歸屬的房屋;賣方,則正是強仔。

背後隱情浮出水面

解鈴還須繫鈴人。辦案民警通過案偵研判,分析小芳應該並非不知情,應該還有“內情”未向公安機關吐露。於是,辦案民警通過反覆與報案人溝通交流,多路開展調查工作,逐漸獲得了更多的線索,案情也逐漸明朗起來。

原來,整個案件的起因,竟然是個人的貪念。

1月,一個名叫牛某某的男子向小芳宣傳,他可以為小芳辦不用還的貸款,成功後僅需收取貸款總額的30%作為佣金。利益誘惑之下,小芳心動了。於是,牛某某引見她和所謂的“貸款公司”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為借款30萬元的協議和借條,借款協議約定到期違約金“天息為總借款額的10%”;另一份為小芳將該住房以30萬價格賣給楊某某的買賣協議。

合同簽好後,楊某某如約向小芳的銀行賬戶打了30萬元,牛某某向小芳收取佣金9萬元後,又以賄賂王某某就可以不還貸款公司錢為由,再次向小芳騙取5.4萬元現金。後來,幾名犯罪嫌疑人又將此房以強仔的名義賣給了不知情的王某,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嚴打惡勢力集團

為儘快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南溪區分局增強專案組力量,依法嚴查該“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3月7日,專案組對該犯罪集團進行縝密佈控、集中收網,一舉將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3月27日,專案組民警在翠屏區將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歸案。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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