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成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应该判死刑或者终身监禁吗?为什么?

北斗天使汇


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死,必须死,如果可以多一种方法处死最好。

万事没有绝对,即便在这种事情上我还是在某些网站上看过罪不至死,没那么严重,太狠了诸如此类的评论!文笔不好,所以通过文字我个人表达不出来那种愤怒与疯狂,我们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我觉得不管是个什么样的人,当看到电视、网络上或者身边有骗子去骗老年人、殴打老年人、殴打儿童、拐卖儿童此类事件,内心第一个触点是什么?

是“痛”是“恨”,是我们的无可奈何,是我们的无能为力?不,是犯法后的判决结果没有严重到他们害怕的地步。


心灬愿


虽然我是律师,但贩卖小孩的量刑太轻,所以才导致大量人贩子出现,出狱后再次贩卖小孩。曾经有专家提到过,不赞成人贩子判决死刑,就是因为希望人贩子能够回心转意,如果判死刑,一经发现可能会杀害儿童,任何事情都要分两方面去看,人贩子在我看来已经丧尽天良,良心发现的可能性很小。要杜绝人贩子贩卖小孩,最好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枪毙或终身监禁。

每个人都有小孩,当自己的小孩被拐卖后,可能整个家庭都毁了,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小孩被拐走了,该有多心疼。所以,要坚决打击人贩子,国家绝对不能手软。


婚姻律师张付坚


赞成,拐卖一个孩子判刑20年,3个及以上终身监禁直至死刑。如有虐待甚至伤害孩子的行为则无论拐卖多少,一律死刑。其名下及关联财产全部充公建立寻找拐卖儿童基金。

凡购买拐卖儿童者判5年以上徒刑并处20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的罚金。

2019年5月至6月一个月时间全国宣传政策,并允许之前犯罪人员自首,自首人员可适当予以刑期和罚金的减免。7月全国正式实行此政策。

估计能起一定作用,能够震慑部分人,能够少丟一个孩子都是功德。


张老师在凉山


拐卖妇女儿童的的犯罪分子比杀人犯更加令人生畏、可恨,早己丧失了人性。如果能让民众决定他们的死法那就会有多种方法:首先用各种方法折磨他一年,让他生不如死,之后给他治疗至全愈,再之后有如下几种死法任选:

1、装进麻袋头朝下吊起来乱棍打死。

2、用锯把脑袋慢慢地割下来。

3、绑在烤全羊的架子上烤成八分熟。

4、凌迟,千刀万剐至死。

5、扒光衣服投放到野狼群中撕成碎片。

6、扒光衣服投到布满毒蛇的大坑里。

我的招术使完了,还有别的高招吗?

请赐教。


爰管闲事儿的老兵


拐卖儿童的人应该和贩毒者一样的严刑处理,这些人就是为了自己获取暴利而伤害很多家庭。有时候比贩毒分子更可恶,不仅是把别人的家庭拆散,骨肉分离,甚至残害孩子,更有甚者把孩子杀了贩卖器官。曾记得11年在长春,听说一十二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在路上消失了,十二岁的孩子应该不会是卖给哪个人做后代吧,可想而知应该是被谋害了。现在的孩子上学放学都很大了,即使只有一千米左右也得家长接送,每天学校门口门庭若市。一是怕孩子出现车祸,更怕孩子丢失。希望国家出台严肃的政策,在刑法中明确规定,认真处理!不给这些犯罪分子以找律师辩护的权利。让所有善良的人们安居乐业!


dukediao


●赞成啊,现在的法律其实已经有这个死刑和终生监禁了。

但是我不清楚的事,不知道怎样的情节算是严重的。

我希望的是可以做到抓到一个人贩子枪毙一个人贩子,只有这样,才有足够的威慑力。

只有这样,才会杜绝人贩子的出现。

要是拐卖孩子量刑太轻,有些人贩子还是会选择铤而走险。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十四章中的摘引

要是可以做到“人贩子抓到即枪毙”,我相信以后不会再有人贩子的出现。

真是因为现在量刑太轻,让他们有了侥幸心理:即使被抓到也就是判几年,出来还可以继续干,可是不被抓到,那可就是无本万利啊!


可是有人说,一味地呼吁重刑并不能有效阻遏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可能引发相反的效果。

一律死刑必定会让不少人贩子癫狂,甚至做出把儿童抛尸、妇女奸杀的报复性举措。

恶贯满盈的人贩子绝不会心慈手软,"拉一个当垫背"的情况发生也绝不会是个例。

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做好最坏的打算:孩子被拐了,回来的几率本来就已经很渺茫了,我们要想真正解决人贩子这个问题,就要有足够大的决心!

有些话说出来可能会刺痛大家的心,但我还是想说:孩子被拐了,就当他们死了吧,对人贩子死刑,这样以后才不会再出现人贩子,要是怕人贩子对孩子不利而不加重量刑,那人贩子只会源源不绝的出现。


小熙带你看世界


如果一个问题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也许这个问题更需要思考,一个5岁的孩子父亲车祸死亡,母亲远走改嫁,抛掉自己的孩子,给他留下几月的饭食,这个没有人贩子参与的故事读起来让人心酸,但这确是真实的故事,贫穷会改变许多感性的判断,改变许多家庭的结局,而疾病,事故,灾难,每天都在发生,致贫从未停止,悲剧也从未停歇!

我总想,致富先脱贫,如果财富虽然无善恶,但至少可以提高应对不幸的能力,让千万家庭能经风雨而不散!

国家提出脱贫攻坚,目的不是能富多少人,而是能减少多少悲剧。

在联想利比亚,叙利亚,战乱中的弱势妇女儿童,也许在他们眼中,人贩子就是救出他们出火海的稻草,可是这种稻草都找不到!他们死在逃离家园的路上,海里……


用户439640771896


只支持死刑,而且不那么轻易死的死法!

大家看过印度片《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吗?电影讲述的就是男孩回忆以前那些人贩子怎么骗小孩,然后去毒害他们的。

小时候他们是孤儿,靠捡废品为生,吃不饱穿不暖,很可怜。突然有一天,他们遇到了几个好心的叔叔给这帮可怜的孩子带来了大量的食物,还说要收养他们!孩子们看到那些食物口水直流,甚是感谢这些"好心的"叔叔。无知的孩子们跟着这些"好心的"叔叔,天天都吃着大鱼大肉,开心得不得了!

过了一段时间,这些叔叔开始教他们唱歌,还说谁先学会,谁唱的好,谁的奖励就多。孩子们听了争先恐后地开始练习唱歌,他们都想得到奖励。一个比较大的男孩和一个女孩学会了,他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里,男孩先唱,男孩唱好了,轮到女孩唱。那些人贩子看男孩和女孩都学会了,用药把他们迷晕,男孩被抬到一个木板上,那些丧心病狂的人贩子,不知道用什么液体把男孩的眼睛烫瞎,把他扔到人群里逼他乞讨!女孩被卖到某V做小姐!至于别的孩子我就不一一多说了,下场没有更惨,只有最惨!这部电影看的眼泪直流,恨得牙痒痒!

人贩子毁掉的是孩子的一生!我只支持人贩子被抓到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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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把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处死刑。

和其相比,抢劫犯一般抢的是钱或物,这些财物被抢,对受害人而言,只是经济方面或多或少的损失,而这些损失,在日后工作中靠自己的打拼努力,是可以赚回来的,一般不会影响到受害人的生活。

但拐卖儿童犯,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不仅只是物质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孩子是受害人身上的骨肉,并且无法复制,孩子丢失后,受害人可能会几年内放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寻子。不仅担负巨大经济付出,更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灵的痛苦折磨,孩子父母,还有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等亲戚,无不天天处在焦虑、担心、失落、抑郁、痛苦的心理状态,既担心孩子的安全生死,又有对长期找不到孩子的无奈悲伤,欲哭无泪,无可奈何的折磨,甚至导致当事人心理崩溃,精神失常,破坏了一个原本正常幸福的家庭!

因此,拐卖儿童罪犯的滔天罪行,对受害人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对罪犯一定要处以死刑,才能威慑、减少犯罪分子,才能保障家庭的正常生活,才能使中国社会和谐平安!


天地一声笑


对于人贩子这种社会毒瘤现象的存在,由来已久。大部分的网民都极其赞同用极刑对其进行处罚!究其根本的原因,我想从几个方面来加以阐述。

一、每个家庭都是社会的细胞,当一个家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后,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国度里,添人进口,特别是我们国家在实行计划生育后,每个家庭也只能生有一子女的现象,普遍存在。试想,如果含辛茹苦将这个子女,好不容易哺育到了2——3岁这个年龄段,又或到了7——8岁,在一念之间,被万恶的人贩子拐走了,那么这个家庭如同天塌下来了似的,一家六口之人,成天以泪洗面,不知自己的亲骨肉落在了谁个杀千刀的手里,生死又将如何,那种煎熬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不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冲淡的,一家六口之人,父母、爷爷、奶奶、姥爷、姥姥,整日都是在恍惚的日子中度过的,那种失去自家掌上明珠的骨肉之情,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刀,比插在自己的心口都难以言明!

二、中央电视台有一档节目叫《等着我》,由著名节目主持人倪萍主持。其中的内容想必大部分的读者都看过,反映的是现实生活当中普遍存在的真人真事的有关报道。有关于央视在全国接受的家庭认亲节目,是非常有人性的举措,是得人心的公办寻亲认亲的节目,把自小失去亲人走失或被不法分子拐卖了的、现已长大成人,来寻找自己亲人的活动,予以感人肺腑般的隆重重现!当然了,央视在办这档节目本身的意义,就已经折射出了社会上的人贩子,给受害家庭所带来的一系列的灾难问题,有些人满怀希望,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央视这个栏目当中找到自己的亲人的,有很多人是带着希望来,结果是带着遗憾走的。

三、常言道,儿女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有的儿童被拐到了好的人家,尚能生存下去,不会失去生命;而有的人贩子将未成年儿童拐走了后,专们靠贩卖人体器官为生,将活鲜鲜的儿童身上器官残忍的摘除,卖给有专们收购人体器官的黑社会,试问,这和当年的日本鬼子731人体活人试验又有何区别,因此对于这些罪大恶极的人贩子,不处以极刑,不足以平民愤!

四、每年我国春节过后,人大政协会议在京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代表民意,要广泛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心声,要选出为人民办一切根本事情的带头人,将人贩子处于极刑,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並从源头上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因为没有买卖便没有杀戳",因为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只有对犯罪分子产生震慑,才能有效的扼制犯罪,从而给每个中国家庭才能带来实际意义上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