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秦嶺環境|為了吃“野味”,卻讓自己陷囹圄……

保護秦嶺

就是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家

隨著氣溫逐漸升高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外出遊玩

秦嶺沿線成為很多人的選擇

燦爛的陽光

挺拔的峻嶺

潺潺的山間溪水

讓人心曠神怡

山中野味更是讓人垂涎

不過

檢察官在此提醒你

外出遊玩要當心

山中野味莫亂吃

稍有不慎觸法律

周至縣人民檢察院

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近日,周至縣公安機關在辦理一起涉搶案件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崔某家中有疑似野生保護動物的屍體及肢體。發現該線索後,周至縣人民檢察院主動出擊,提前介入,與偵查機關研討案件,縣林業局、森林派出所也迅速展開摸排和調查,使該案件得以快速偵破。經查,犯罪嫌疑人崔某在國有林區內,設置國家法律禁止的電網獵捕野生動物麂子、野豬。

根據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野豬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公佈的《陝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麂子為陝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檢察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犯罪嫌疑人崔某在禁獵區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獵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

打擊整治破壞秦嶺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周至縣人民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嚴懲非法獵殺秦嶺野生動物犯罪,維護秦嶺生態多樣性和生態環境安全。

保護秦嶺生態環境

秦嶺

文|張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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