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龍口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姜某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案。該案是被告人通過修改程序代碼的方式破壞網吧禁止未成年人上網的管理系統案。
↑圖為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
2018年8月起,被告人姜某使用批處理文件,為龍口市多個網吧安裝並破壞了禁止未成年人上網的信息系統,致使20多個網吧繞開互聯網信息管理系統的升級,允許未成年人上網。
被告人姜某的行為後果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被告人姜某的刑事責任。
↑被告在庭上受審
庭審進行時
↑合議庭依法組織庭審
庭審中,法庭核實了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