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五年多了,两个小孩抚养权都归自己,现在女方把一个小孩接走不送回来了,该怎么办?

一生无悔155535865


看你自己的想法,是想把孩子要回来?还是同意孩子归女方抚养?

这里牵涉两个问题,一个是“监护权”问题,一个是“抚养费”问题。

离婚时双方协议或者经法院判决,孩子由你抚养,你就取得了孩子的监护权,同时另一方要给予一定的抚养费,或者从财产分割上考虑了与抚养费对等的经济补偿。

现在孩子被女方带走一个,虽然觉得女方是孩子母亲,对孩子也会好,但是从法律角度讲,监护权私自转移,是法律未予认定的行为。

要想收回孩子的监护权,就应当和女方协商,把孩子要回来。协商不成,可以求助于居(村)委会、司法所或派出所。因为法院判决已经确定孩子归你抚养,且已超二年的执行时效。

如果同意孩子归女方抚养,也要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让女方到法院起诉,变更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关系。

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按原判决不给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变更孩子抚养关系以后,要通过法院判决重新确定。


郭押司


孩子过得好就可以。一切看怎样对孩子好。而且孩子又希望跟妈妈。就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