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居民不能申请成为“五保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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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是:城镇户口居民不能申请成为“五保户”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心里很是高兴。在我看来,这起码说明,随着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不断出台,涉及人员关心自己的相关待遇,权利意识也不断增强。另外,因政策出台有前有后,保障力度不断加大,适用范围有所区别,老百姓思想上有困惑、有不懂的地方,显得无所适从。这也从反面说明: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解释、普及力度应该进一步加大。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两个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再一次确认了原来长期使用的五保户这个概念;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使用了“特困人员”这个概念。这两个概念,按《立法法》的规定,肯定是特困人员代替五保户。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相同点是:针对的人员一样,都是“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照管。针对的三类人都是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个别残疾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不同点:五保户只针对农村户口,城市户口没有五保户这个说法;五保的内容是吃、穿、住、医、葬,还有未成年人的上学。而特困人员包括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即不再区别城、乡户籍)的所有“三无人员”;供养内容包括基本生活条件、不能自理的照料、疾病治疗、丧葬。看似稍有不同,但其实质是一样的,只是供养标准大幅提高了。

因此,在民政系统,五保户这个概念己经停止使用。

2.相关政策的整合情况介绍和其中的制约因素

目前,已经出台的社会保障政策,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开始了大幅度的整合。如提供疾病治疗费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整合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交费水平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也相应提高,报销比例提高。目前正在推进中;提供生活保障的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被整合成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大幅提高,己经完成;提供生活保障的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被整合成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也在逐年提高。

从全国情况来说,有些省、市己经完成整合,有些正在进行中,最大的难点依然是各省、市财政拨付配套资金的能力差别太大。一句话: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户籍,尽量保持公平性、普惠性,尽可能让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回答题主的问题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历来没有城户五保户这种说法。城市户口的“三无人员”,原先一直划入城市一类低保户中,没有专门分出来。现在,从城市低保户中特别剥离出来,叫特困人员,或城市特困人员,补助资金标准从一类低保标准提高到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月提高200-300元,确属大幅提高。

城市户口的“五保户”,暂时叫城市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一旦完成整合,统一叫特困人员,所享受的补助资金叫特困人员供养。

最后总结一句话:城镇户口居民没有一点问题,只要符合条件,完全可以申请“五保户”,只是其规范各称叫特困人员供养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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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五保户的条件为:

1.农村户口中的四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无赡养或扶养义务人,,无财产的人员。包括农村孤儿,虽有儿女,但儿女无赡养能力。

2.申请程序,申请人写书面申请,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政府审核把关,县民政局批准。

3.城镇户口困难人员不能申请五保户。

4.城镇户口困难人员可申请低保户。

5.城镇低保户申请条件。

城镇户口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所在乡镇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线以下的家庭,以户为单位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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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员的低保户如果没有生存条件可以送到福利院集中供应,相应低保保障划入福利院,相当于“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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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如没儿没女,无住房,无退休金的独居老人是可以申请五保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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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标准。


用户2630645899832


叫法不一样,性质差不多,但条件和福利比五保户强多了。这就是城镇和农村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