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三月未履行 一上懸賞認了慫



“法官,欠的錢我們都還給他了,你看看能不能把我們從懸賞上給撤了?”

3月4日,譙城法院向社會發布懸賞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二被懸賞人員將欠款如數交到法院,一起已執行三個月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李某甲和李某乙兩父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告上法庭,2018年5月,譙城法院判令兩人償還申請人借款25000元及利息。雖然判決已下,但是兩人拒不履行義務,於2019年1月被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立即聯繫上李某甲和李某乙,兩人多番推脫,藉口不還,經過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等強制措施後,兩人迫於壓力錶示願意分期還款。在給付了第一期的錢款後,兩人又一次失信,拒不履行後續的還款協議。眼見案件已經執行了三個月,為了儘快兌現申請人勝訴權益,上週五下午,承辦法官根據申請人申請向社會發布懸賞,徵求被執行人下落線索。懸賞一經發布,李某甲、李某乙兩人主動聯繫上承辦法官,表示願意清償欠款,週一一大早即將剩餘欠款全部交到法院,該案件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