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重大調整!
《福州市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實施方案》
正式發佈,下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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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待遇有了重大調整
職工醫保普通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由
每人每年6000 元提高到10000元
將惠及福州眾多參保職工
據介紹,此次調整是為了進一步提高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著力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強群眾獲得感。
一起來看看變化
大病醫保等三項醫療保險將並軌
《方案》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與“統賬結合”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
原參加福州市城鎮職工醫保大病統籌人員和原參加福州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統一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首次參保和醫保關係中斷的醫保待遇有變
01
首次參加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連續參保時間(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外統籌區轉入的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2個月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連續參保時間12個月
02
參加福州市職工醫保人員因各種原因中斷醫保關係的,中斷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中斷時間不超過3個月(含)的,以本人當期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補繳後,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的,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重新參保時:
✦願意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在補繳後12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不願意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在重新參保繳費24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職工醫保門診和住院待遇有調整
《方案》提出,將職工醫保普通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取消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起付線。
劃重點
同時,將職工醫保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調整為:
一級和社區報銷92%
退休職工按上述標準提高5%,起付標準及最高支付限額維持不變。
這些也需關注
另外,原由參保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保費(65元/年·人)改為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統一支付。
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執行,其中涉及年度限額的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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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表格指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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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我要辦→部門服務→市醫保中心(服務地切換為福州市)或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專題專欄→福州醫療保障查詢。瞭解更多醫保相關政策,也可關注“福州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查詢(具體政策以正式文件為準)。
◆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本部)
(鼓樓區古田路60號福晟財富中心10、11層 諮詢電話:968906、12333
投訴電話:87842560 )
1、鼓樓管理部(福州市古田路60號福晟財富中心三層FAX:88609673):
2、臺江管理部(入駐市市民服務中心高橋路69號 FAX:88235259)
3、倉山管理部(入駐倉山區行政服務中心福州市閩江大道238號FAX:83851830)
4、晉安管理部(入駐晉安區市民服務中心東二環泰禾廣場soho C5座二層FAX:88609698)
5、馬尾管理部(福州市馬尾區羅星西路82號檔案館大樓9層FAX:83984005)
6、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龍江路88號二層FAX:62838297)
7、長樂管理部(長樂區會堂路152號電信大廈六層FAX:28923677)
8、 閩侯管理部(閩侯縣甘蔗街道江濱路閩侯縣行政服務中心一層FAX: 22076712)
9、連江管理部(連江縣文筆東路市民服務中心一層 FAX: 26207859)
10、永泰管理部(永泰縣城峰鎮劉岐村立塘66號萬冠雙子星大樓行政服務中心FAX:24832998)
11、羅源管理部(羅源縣九大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FAX:26831912)
12、閩清管理部(閩清縣梅城鎮溪濱路1號閩清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FAX: 6230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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