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期貨期權推出在即 助力探索“保險+期權”新模式

■本報記者 王 寧

1月28日,棉花期權合約將在鄭州商品交易所掛牌交易。業內人士指出,開展棉花期權交易,有利於“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的政策精神。此外,針對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政策面臨的挑戰,棉花期權上市後,能夠為棉花產業提供多樣化的風險管理途徑,為完善現行補貼政策提供有益參考和有效補充。

探索成本更低的

棉花“保險+期權”模式

2016年以來,鄭商所支持和推動市場各方在新疆、山東、河北、湖北等地組織建設28個棉花“保險+期貨”試點。鄭商所通過提供資金補助,支持棉農或合作社向保險公司購買棉花價格保險,鎖定棉花價格下跌風險。保險公司利用保費收入向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購買棉花場外期權,進行“再保險”,轉移棉花價格保險合同的風險。子公司利用棉花期貨複製期權,以場外期權方式進行風險對沖。棉花“保險+期貨”試點在市場化管理棉花價格風險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有利於保護棉農種植收益,穩定棉農種植積極性。

當前,棉花“保險+期貨”試點採取棉花期貨複製期權方式對沖“再保險”風險,這一方式風險因素多,操作成本高。一方面,利用棉花期貨對沖的方式僅能對沖掉部分風險,適用於標的價格正常波動情形。當標的市場出現極端行情時,子公司風險暴露較大,而棉花場內期權則可以很好地對沖場外期權的各種風險,增強保險方履約能力。另一方面,棉花場內期權能夠為場外期權提供客觀、公正和競爭性的定價依據,降低場外期權隱含波動率和報價水平,在保障棉農種植收益的前提下減少棉農保費支出,從而提升“保險+期貨”試點整體效益。

此外,棉花期權上市後,保險公司與子公司也可以直接利用棉花場內期權設計價格保險或收入保險產品,探索成本更低的棉花“保險+期權”模式。

更好地服務於

棉花目標價格改革

2014年,我國取消了棉花臨時收儲政策,啟動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並不斷深化。2017年起,目標價格水平改為“三年一定”,按照近三年生產成本加合理收益確定。棉花目標價格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穩定了新疆棉農種植積極性,提升了國內棉花產業競爭力,探索出一條農產品價格與政府補貼分離的新路子。

來自棉花現貨產業的人士表示,目前,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政策主要面臨三個方面的挑戰:一是新疆不同棉花生產者,其種植規模和經營方式不同,帶來成本的差異,統一的目標價格水平難以滿足個性化收益保障需求;二是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方式仍屬“黃箱”補貼,受到WTO補貼規則約束;三是內地定額補貼效果不明顯,傳統棉區農民種植積極性持續降低。

上述人士認為,開展棉花期權交易,能夠為棉花產業提供多樣化的風險管理途徑,為完善現行補貼政策提供有益參考和有效補充。一是引導棉農參與棉花期權套期保值,基於棉花期權開展價格或收入保險試點,可以在政策保障之外,進一步提供市場化保障。有利於增強棉農市場風險意識,提高棉農市場化管理價格風險的能力,從而更好地服務於棉花目標價格改革。二是有利於探索新型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如利用期權對棉農進行補貼,屬於具有最小貿易扭曲效果的“綠箱”政策。在當前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能夠有效減少國際貿易摩擦,為我國開展對外貿易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