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为了要血汗钱不惜一切代价跳楼要钱,过后被拘留,为什么欠钱的不拘留?

莒国保温


又到了一年快盘点的时候了。现在已经进入了农历11月。农民工在外面干了一年,准备要结账回家。但是此时在工地发生的讨薪事件越来越多。为什么年年如此,国家花费大力气大力整顿三年,这种现象也没有杜绝。



打工者打工者讨薪难,欠缺是在制度上。首先农民工在建筑这块流动性比较大。比如我如果进入了工地,联系好老板之后给我签合同吗?没有。两个人讲好价钱,干活。什么劳动合同保险。通通的没有。如果要走法律程序,你就得讲究凭据。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一名农民工根本在这方面,一是时间耗费不起,二是在钱上也搭不起。

建筑方面厂制化,希望国家能够向这方面看齐。进入工厂必须给工人签合同,有了合同在法律上就可以好办事。希望农民工在进入工地以后,就是短暂的劳务合同也必须给签。有了活动之后,可以走司法程序。找劳动局也需要时间。起码劳动局需要调节。这样的事情作为经常在外面干建筑的,我经历过的多。

再次希望国家在建筑方面增加保险这一块。农民工如果在工地意外受伤了,理赔是很难的。比如前几天在工地意外受伤,其间损失找谁赔呢?找小老板。如果按损失(误工费)来说的话,损失就在5000块钱左右。最后结果在理赔的时候找到大老板,大老板说这种的现象一分钱没有。找小老板,小老板说只能拿一个1000。打电话问劳动局,劳动局说先做工伤鉴定。做工伤鉴定,就得先由公司签的合同。但是根本没有什么合同。



同样也从侧面反映出讨薪者弱势所在。


思痛竞彩


为什么欠钱的不拘留?这问题提的有点傻!欠人钱的是大老板,是强人,被欠钱的是苦工,是弱者,人们习惯上都是去扶竹杆,那有去扶井绳的?欠你钱,你这是小事,他欠你钱,他的是大事,自然小事要让着大事,你不服气,硬要寻死觅活去跳楼,影响了大局,不拘你拘谁?别拗死理了,也别搞危险动吓人家了,息息火回家吧!你可能说家里无米下锅,难道不能学学古代某大王所说,没饭吃何不去吃肉靡嘛!


大河左岸


农民工的工资该由谁来买单?拖欠农民工的那些人究竟怎么惩罚?

有些人对于农民工为了要血汗钱爬楼威胁跳楼的做法很不齿,觉得就是作秀、要钱的手段。能说出这话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们根本体会不到辛苦工作一年、用辛勤双手、洒下汗水换来的钱迟迟拖欠不给的无奈和心酸。一年到头,如何两手空空的回到家中,如何支撑家里的开销和孩子的学业?

他们为了生活艰辛奔波,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却没有如期拿到应有的报酬,这里面的心酸与无助是我们很多人无法体会到的。

其实不是被逼走到了最后一步,谁也不会爬上高高的楼层,做出危险的动作来引起媒体和他人的关注,他们前期也是跟开发商或者承包商做出了各种谈判和追要工资,可那些进了腰包就不想再出的工头来说,更是铁石心肠,他们是一步步的将农民工逼上绝路的人。

农民工通过起诉、举报等方式追讨欠薪,时间跨度长,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过高,才使“跳楼讨薪”成为最无奈也是最常用的方式。恶意欠薪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行政手段来解决效果有限,使其成为久拖不决的社会问题。

在我们谴责这位施工方负责人做法的同时,我们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兄弟通过合法途径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要不然即使欠款得到了解决,也会因为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刑拘的。


其实还是希望有相关部门作出规定,对于那些欠薪不给的,超过一定限额的,直接刑拘;对于数额特别重大的,可以作出判刑,这样就可以震慑那些黑心的老板们了。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对付欠钱不给的老板们?大家都说说吧,集思广益,说不定以后还能执行呢!


如意岛会理财


从法律角度分析下,你激动。

农民工要工资无可厚非,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没错。但方式欠妥,跳楼意味公共事件,引起围观效应和公共影响,所以启动城市管理条例和治安处罚条例是自然而然的结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民工被拘是合法的。

阐述一下这个道理,被拘不是因为要工资,这个没有因果关系。而是因为跳楼这个行为影响了公共秩序,所以被拘是作为影响公共秩序的必要行政手段。

再说工资,拖工资的人因为没有影响公共秩序,所以不被拘。但并不表明拖工资是合法的。

其实被拘不是原因造成的,而是行为不当造成的。被拖工资是另外一件事,拘只是对农民工为了保障自己权益采取了不合法的行为做出的必要惩戒手段。我打个比方,如果工资被拖,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堵路,造成交通瘫痪?

被拖工资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找劳动部门反映,此为第一步,第二步起诉,取得生效的司法文书,剩下的就是法院执行局的事了。目前很多城市都有专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的专门办公室,基本一反映必有回应。

说这么多就想表达一个意思,任何有理的事也得采取有理有节的方式方法,不能觉得自己有理采取不合法的方式维权。这样反而有理变成了无理。

我个人觉得以目前这个环境,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已经不像前几年那么麻烦了。很多管理部门都把这事当头等大事办,个别城市只要确认拖欠属实,有些城市甚至先行垫付工资,这样就把债权转嫁到了政府,换句话说,以后要工资就是政府去要了,因为政府已经把钱先垫付了。

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


善良之子86


每当从新闻和媒体上看到此事,就有种义愤填膺忿忿不平之感,同时还有潸然泪下之痛。

农民工作为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不分春秋冬夏,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顶烈日冒严寒,为城市的建设辛苦奉献,给城市留下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宽阔的柏油路,到最后工程结束时,留给自己的是一身病痛和劳累,最关键的是临走时靠苦力挣下的工资还得留下部分,不能完完整整的带回去。

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人心。难道那些开发商和包工头的心真是比煤炭还要黑吗?你们开豪车,住豪宅,整日里花天酒地,一顿饭就轻轻松松吃掉农民工一个月工资,难道你们的心都不是肉长的,难道你们的心是铁石心肠?你们你们之间的扯皮或者经济纠纷,最后把后遗症甩给农民工,拖欠农民工资,让农民工为你们之间的纠纷买单。

最后农民工开始走上讨要工资维权之路,找劳动部门或者法院,你们不是玩失踪就是不见面,有时用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再收买腐败分子,以经济纠纷为由一直拖延,农民工可拖不起,一来急着回家,二来家里等着用钱。走投无路,被逼无奈才走上以跳楼威胁要工资的极端之路,实在是被逼无奈的最后办法。

用此极端办法确实把钱讨回来了,但是又有扰乱社会秩序之嫌,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真是一把辛酸泪!

可是,让人气愤的是,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心开发商和包工头本应被拘留法办的却安然无事,他们以经济纠纷为由逃脱了法律制裁。

不过,让人欣喜的是,国家治理拖欠农民工资力度越来越大,不仅在项目开工前要往建设部门交足额的工资保证金,而且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和包工头会上建筑黑名单,在当地接不到工程,还会被法院上老赖名单,被强制执行。

衷心希望不要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不要再出现农民工被逼无奈以跳楼相威胁讨要工资的情况出现。

希望农民工干完活后,都能拿着辛苦的工资高高兴兴的回家过年。

祝福农民工兄弟们!


醉美邯郸


这个问答之所以备受争议和关注,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了农民工讨薪之艰难、讨薪之苦痛,堪称满满的心酸和无奈。



之一,温柔方式讨账。现实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常常是你好话说过几箩筐,甚至声泪俱下、差一点给他跪下,但是“欠钱是大爷,要账是孙子”,人家依旧是能拖就拖,心如磐石,置若罔闻,一点毛用都没有。

之二,极端方式讨账。譬如文中采取跳楼的方式讨帐,但是这种方式,扰乱社会秩序,为国家法律所不容,弄不好很容易受到拘留的处罚,等于一番折腾后,欠薪很可能没有要过来,自己反而要受到“身心俱疲”的打击和处理。



之三,采取依法讨帐。即通过法院去起诉这些欠账的老赖。不言而喻,这种方式肯定是国家提倡、社会支持的“合法方式”。但是对“急于等米下锅”、“讨薪支撑生活”的农民工而言,这种做法难道是一点儿弊端、抑或是缺点也没有吗?

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和不足就是“审理周期长”,“案件费用多”,许多民工等不起也花不起。

一个案子从你请律师,交费,搜集证据,然后到立案,送达,开庭,再到“一审、二审(甚至“三审)”,再到申请执行,冻结财产,恐怕是没有个两三年是根本下不来的。



当然,倘若到最后,农民工打官司好不容赢了,这些欠薪的“老赖们”如果拒不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所以,当下无论采那一种方式讨薪,对农民工这些缺乏社会资源、根本也拖不起、更承受不起的弱势群体的而言,往往不是吃不到的“酸葡萄”,就是“烫手的山芋”。这也是类似跳楼等极端讨薪方式,时常发生、屡见报端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的欠薪问题,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的问题发生(譬如预先征收欠薪保证金;把欠薪纳入诚信名单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还要加大法律援助,大力减化法律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比如开辟农民欠薪快速办理“绿色通道”),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那些跳楼讨薪的极端方式发生,还农民工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平安和谐。


霍小姐的八卦炉


跳楼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可以拘留,浪费社会警力资源,给社会造成不讲法律的假象。如有欠薪问题可以找劳动局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诉,这种过急不讲法的事情不拘留,大家将纷纷效仿!跳楼也是大多数小包工头采用的伎俩!本身不想跳楼只是想博警察及社会同情!就像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一种思想!应该拘留


红林80


承上启下的说,我是做工程专业分包的,工人拿不到钱有两种原因:一:中国建筑业都是以低价中标,谁的价格低谁来做,导致中标单位直接赔钱发不下工人工资。二:现在凡是大项目工程在总包单位分包给专业分包劳务的合同上,都是支付完成量的60-70%,这些工程款根本开不下来工人工资,因为有工具费用,生活费用,辅材费用,不可少费用,所以工人工资都是以每个月支付多少比例开支,大型公司从完工到验收是个漫长的时间,有的都已经使用了,还没有完成验收手续,中字头公司经常出现这个问题,现在的包工头基本都是农民工出身,本来想带一些人,多赚点钱,但这情况一出现,就承受不起,因为工人都是你让我撤场就得给我钱,工人要钱天经地义,但有哪个总包单位会考虑你这些,都是叫包工头自己先解决,所以导致农民工用这种威胁的方式要辛苦钱,所以不要说黑心老板,大家要骂那就骂这个社会规则,现在的从开发商-总包单位-专业分包-施工工人一道道环节,那一道断了就会连锁反应




牧冰128580815


不管什么理由,跳楼!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条令"拘留沒错。“桥归桥,路归路",不能因为跳楼者拘留了,拖欠跳楼者工钱的人,一定得拘留、判刑……。1:拖欠工钱为民事纠纷,并不扰乱社会治安,没有拘留他的法律依据和理由。2:拖欠民工工钱,属于个人人品和责任问题。现行法律,在这一方面还是空白,奈何不了这些无赖。怎么办?法外施恩,不拘留这些农民工?这个可能做的到,但农民工工资还是要不回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立法!拖欠农民工工资负刑事责任,以拖欠金额和期限量刑,这即可以解决根本问题,又不会出现一二再,再二三农民工自杀现像。


长明227588861


跳楼要债,行为过激,造成社会秩序混乱,阻塞交通,聚众围观,有寻衅滋事的嫌疑,有可能引起次生事件,应行政拘留。欠钱不还,需要进行民事调查,分清性质,应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解决。拘留农民工,警察也不会把农民工怎样,农民工跳楼要钱也是无奈之举,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把钱要到手这是目的。

对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现在还没有有效手段管控,比如说到了约定发放工钱的日期,不能按期发放的,每延付一日,应加付1%违约金,让那些占用农民工血汗钱用于资金周转的也承担相应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