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所有人贩子都执行死刑,能不能有效遏制人口拐卖?

古史新谈


人贩子判死刑,如果仅仅这么做,还是无法杜绝贩卖人口的。

原因很简单,亏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买卖有人做。

所以,要想杜绝人贩子,就必须在杀头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赏善基金。

凡是举报人贩子的,只要查实,立奖10万,免税。

此令一出,天下再无人贩子容身之地。

此令一出,天下间所有的眼睛都是警察的眼睛。

何愁人贩子不灭?





面具说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凡是人贩子一律死刑,购买孩子的一律无期徒刑,而且不允许减刑



芦苇蒲草


不但要对人贩子全部判死刑,还要对所有买家判死刑,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人口贩卖!中国自古都对非法人口买卖归入十恶不赦的大罪,建国后为什么仁慈起来了,所以现在才有了人口贩卖如此猖獗的现象!要遏制人口贩卖就一条,杀无赦就行了!无论人贩子还是买家,一律杀,肯定遏制!


红烧肉烧排骨


这个方法好,杀,逮着人贩子一律枪毙,绝对有震慑力,而且能够斩草除根,灭绝拐卖人口这门‘生意’。行动吧,按照小编的设计,杀杀杀———从此不再有失去孩子的痛苦。不再有妻离子散的悲哀。。


玩布公


支持人贩子死刑。

法学工作者担心人贩子如果判死刑,人贩子当被发现有可能害死儿童以尽快逃跑增加死亡。但考虑全国每年丢失20万儿童找回率不到1/1000,其中有多少低龄(刚出生几天)儿童贩卖过程(途中)死亡?有多少儿童被致伤残成乞讨工具?有多少女婴(女童)被性侵或稍长大就被性侵?怎样弥补丢失儿童的家庭所遭受巨大的痛苦?在全国每年丢失20万儿童中,既使公安追击人贩子过程人贩子害死10例甚至100例儿童,也要坚持判人贩子死刑,可以挽救后来无数被拐卖妇女儿童性命,直至杜绝贩卖妇女儿童。

还要完善收养制度。走失儿童成年人应救助报警交福利院收养;无抚养能力或不宜抚养儿童的应剥夺抚养权,由福利院抚养或民政部门指定合适的人抚养。隐匿走失儿童私自抚养、买人贩子或他人儿童抚养也要判刑。从此天下人贩子绝迹。全国小学阶段数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免去接送学生之劳苦。


用户7539206930996


我个人不建议对人贩子实施死刑,各位看官且听我详细道道。

1.概括:死刑遏制效果显而易见,增大作案成本会极大降低发案率,但是此举也许会抬高贩卖人口价格,依然有人会为了钱铤而走险,横竖都是死,贩卖人口案件也会变得性质极其恶劣。

2.死刑优势举例:广东开放初期经济飞速发展,外来人口多,衍生了众多难以遏制,性质恶劣的抢劫案,当时法律对抢劫已经是量刑颇重,但是违法犯罪者依然猖獗。最后广东地方政府出台一条法规,警方抓捕抢劫犯,凡抢劫犯反抗或逃跑均可以直接击毙,这下警方抓捕时下手可就没那么轻了,开摩托车逃跑就追上去用钢叉直接捅轮胎让犯罪分子飞出去,反抗的直接鸣枪,这下犯罪一下子降了下来。

3.高层考虑:中国正向法制完善,逐步完善人权靠拢,中国地域人口都非常大,每一个决定影响都非常深远,虽然此类案件破案率极低,死刑非常适合解决此类问题,但高层显然不想用极端的手法解决此类案件,主要是案发后儿童的安全和法制人权的长远考虑。

4.个人评论:人贩子死刑有利有弊,降低案发率同时也几乎剥夺了被拐孩子生存的几率,个人很想但是不建议实施。

5.个人建议: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加大买卖方的量刑和破案举报奖励机制,增加家属对举报破案个人悬赏出资机制。让买卖方在迈出这一步同时就要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建议量刑十年起步,顶额罚金),买方承担极高的买卖风险,不仅举报人有举报奖励,丢失孩子家属能增加破案悬赏奖励,金钱和利益是利用知情线索人主动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手段,都知道举报买家能赚钱,买家还能安全?顺藤摸瓜再抓卖方,十年起步的量刑也是痛不欲生的。完善儿童领养机制,让真正有需要的家庭通过合法渠道有自己的孩子。

6.优势:这样不仅能避免死刑对被拐孩子安全带来的负面效果,也能极大的遏制买卖的土壤,还能增加被拐孩子的营救成功率。


马胖胖的


大家的观点基本一致。人贩子根本就没资格做人了,把孩子当成一种商品和赚钱的工具,你还能指望他凭良心发现和回头是岸?就是因为法律惩罚对它们太宽松和仁慈,才导致了它们的猖獗,处以极刑严惩不贷才是最有效的办法,同样对于买家也不要姑息。


奔跑的流年25


会有效遏制贩卖孩童的数量,但不会彻底!对于这些人贩子而言,死不是他们最怕的!如果怕,那就不会那么猖狂,那么铤而走险!

个人认为――第一,要让他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受尽各种折磨,在痛苦、恐惧中死去!第二,曝光度很重要,让他曝光出来,让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让他的一家老小都没法面对任何人!他不考虑自己,总得考虑到家人吧!?

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打击的力度不够!没有找到他们的弱点。

我只相信一点:对人贩子仁慈,就是对受害者残忍。而且,对民众不公,对社会不公!


农村人政哥


能一定能,没有百分之百,也有百分之九十九,原因很简单,都是想活了更好,如果人贩子抓了就枪毙,应该他们都也怕死的,谁不想好好的活着,如果判了不重,他们会想可能不会抓住,贩卖成功就发财了,风险不大还是可以冒险的,要枪毙,就没有人敢踩这条最后的生命线了。


手机用户52707658784


对于情节恶劣的人贩子不处于死刑,人民群众坚决不会答应。相反,人贩子更加会公然践踏法律,猖狂作乱,去危害家庭和社会。对于人民诚恳,积极的建议,应该引起法律界的高度重视。现今社会,令人痛恨的人贩子,依然层出不穷,前仆后继寻找最最佳时机,进行贩卖儿童,拐卖妇女,可以说是法律界的一大耻辱。对他们犯罪过于仁慈,宽容,等于放纵他们,更加明目张胆地危害社会。所以笔者建议,对情节恶劣的人贩子,处于死刑并不过分。这是中国亿万人民群众的呼声。让人间悲剧不再重演,让人们看到法律的尊严,对有效控制人犯子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是最有要的办法和手段。我们老百姓坚决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