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高利贷的案子已被判决并被执行,被告该怎么办?

格格巫112192776


问题说的含糊不清,不过根据目前遇到的案件情况可以大概分析一下,应该是被专门放贷的人起诉了,还被判决偿还借款,如果借款真实存在,依法是应该偿还并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承担利息。

对于高利贷这个词,民间借贷的放贷人因为利息是远远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从古至今通俗的被很多借款人称为高利贷,法律上是没有这样的称呼,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保护的,一般是以24%的年利率为标准,没有偿还的部分最高都是以这个标准计算;对于已经支付的利息,最高是以36%年利率为限,这个范围之内的支付的继续有效,超过这个范围的要从本金扣除,没有支付的要按照24%的年利率计算。因此,只要约定的利率是法律规定的范围,正常的民间借贷都是要还款并支付利息,不会因为说对方是放贷人就不保护。

问题情况既然是已经判决,说明借款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利息标准肯定是依法判决,超过规定的当然不会支持。另外,现实生活中存在一种以旧债出新条的情况,就是之前的借款没有支付,或者只是支付了部分,就把没有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再次打借条,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审理很谨慎,对于数额较大的,必须要出具付款凭证,证明是出具借条时客观上给付了借款,如果无法证明,只要查实了是换借条,一般还是按照之前的真实借款数额判决,具体操作是按照借条时间逐一核对支付凭证,出借人不能证明的一般不予支持。


孤独1749


题主问题并未描述清楚,尝试给予分析和建议:

1、借贷都是双方平等自愿达成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利率超过36%以上均被认定为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和支持。24%-36%部分由当事人决定,如果借款人同意支付,法律亦不会干涉。

2、我国法律是不支持高利贷的,如果借贷纠纷经过法院审理,除非被告同意支付24%-36%部分利率,一般情况下都会判决24%及以下利率。所以,经过法院判决的借贷纠纷,不存在高利贷。

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经过法院判决的债务一般都是合法债务,如果不履行,法院将进行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和收入均会成为被执行对象,如果不能偿还,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4、如果被套路贷或者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必要时候可以通过诉讼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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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正打黑,一笔勾销。


13101011110


看利息 看合同 看到手的本金。如果涉及砍头息 套路贷 阴阳合同 贷上贷的马上报警 即便法院判罚你还款也可以报警 高利贷的是犯罪 现在严打。敢放高利贷的在法院 律师圈子多少都有点关系。每个高利贷社团背后都有一群无良讼棍,他们是专业玩法律的 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对被害人极为不利 只有报警找其他证据才能破局。


龙泉悟道


楼主说的事实并不存在。虽然可以是放高利贷公司或个人的钱,但法院不会支持高利贷利息。比如现在,法院不会支持超过24%年息。(双方自愿年息不超36%亦合法)至于借款时先扣掉利息,或者逾期将利息也打入本金出条,如果贷款人不能举证是先扣息和利滚利,那么法院也会因无法查实而支持。因此,法院的判决肯定是合法的,债务人必须履行。


郭押司


只要不是套路贷你都应该还钱,也不是逼你借的,我感谢小贷帮我度难关,银行也不借我


枫叶183350315


欠债还钱,天经第一,利息再高,当初是你自愿借的。


W丫DXH1


欠债还钱,是诚信做人的根本,否则,社会不稳,借钱人没有好结果......


曹中鹤


放高利贷者被判刑,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当初借高利贷者的判决书应当履行,当初你借钱时什么都敢承诺,到期没还,才导致人家被判刑。借钱还钱,天经地义。


LHB鸿斌


有些事情,做人应该明白,信用是人与人关系向好的基础。也是团体社会向好的基础。也是国与国之间向好的基础。做,人,不能无所不用其极。能力之外的事千万别做。只要不是,欺骗的,强迫的,强迫要挟的,都应该合法。国家应该严令规定,民间不能有息借贷。国家要是有能力,就应该建设一个,帮助风险贷款机构,有人赌命,国家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