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礼买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还月供,男友该怎么办?

中国法律就是笑话


本来好好的品质生活放着不过,非要拉着男方一起当苦逼房奴。这种为占小便宜而不计后果的小心眼女人,千万不能被她拖下水,大不了就此离婚分道扬镳。



如题所述,男方婚前本有一套全款购买的房并已装修完毕,女方非得让男方加上自己名字。恕我直言,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天长地久的幸福婚姻确是奢谈,离婚率也居高不下。因此,男方不愿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也情有可原,毕竟这是他的个人奋斗所得,要是加上女方名字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岂不是要哭晕在厕所?

岂料女方不肯善罢甘休,硬逼着男方给付15万元的天价彩礼,否则便不肯结婚。男方无奈只得举债凑够15万交给女方。出人意料的是,女方刚拿到钱就去按揭了一套房,每月月供4000多,而她工资也就2000多一点。

显然,女方是无法独自承担月供的,就让男方和她一起供。试问,如果这还不是欺人太甚,那什么才是欺人太甚?男方已经相当于出了首付,还要每月给你还月供,到头来这套房所有权又是你的,要是将来离了婚,男方岂不是白送了一套房给你?你是天女下凡还是昭君转世?竟然能值一套房?

本来男方就有了一套房可以婚后居住,如果女方不搞那些幺蛾子,他们婚后可以舒舒服服地过小日子。女方就为了占那点小便宜,逼着男方替她做房奴,让生活品质直线下降。要是短时间内还能忍受,长此以往必将爆发不可调和的巨大矛盾。

因此,与其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还不如现在分开及时止损。只要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办理结婚手续,还能起诉要回彩礼钱。这种唯利是图的恶心女人,我宁愿单身也不会要的。


冰焰


刚刚才看了一个离婚房产纠纷案例,父母花一百多万全款给还在读研的儿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的儿子名字,读完研的小伙子没多久就结婚了,组成新的家庭,小两口日子应该挺好过的,毕竟有100多平大房子住着而且没房贷,公婆也不一块住,女方也不是省油的灯,经常以房子没有自己名字没有安全感为由碎碎念,小伙子瞒着父母去房产局加了女方名字,房子成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过了几年,夫妻过不下去闹了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此房产一半的权益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只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少分了一点给女方。这可是实打实父母积蓄全款给儿子买的房产啊,凭啥女方要以没安全感为由加名??如果我是这个小伙子,女方一定要房产加名,我宁愿不结婚,结婚是什么?结婚是从结婚这一刻起,同甘共苦,婚后不管谁挣得多谁挣得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婚前财产加名就是耍流氓,在我看来,这个小伙子就是不孝子,如果是小伙子婚前自己挣的钱全款买了房,婚后加了老婆名字,我反而会为这小伙子点赞👍,那些说房产证没名字没安全感的女的,该醒醒了,选一个人结婚,选的是以后的日子,想在婚前房子上加名的就是想不劳而获!再回过头看这问题,女方拿彩礼买房付了首付,要求男方承担月供,在我看来是没问题的,前提应该是,新买的房子应该是两个人共同共有,就当是房产投资好了,这样也给了女方一个保障,说句不好听的,就算离婚了,女方婚后买的这套房子的权益也是一人一半,结婚最重要的还是两个人能相亲相爱携手到老。


湘A2552


结婚时男方全款买房,全款装修的房子加不加女方的名字,这都不重要。因为,有连贯性的证据链证明,这是干干净净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女方的名字,对这套房屋,妻子也只有居住使用权,而没有处置该房产的决定权。

女方为了给自己一个安全感,也就是说防范于未然,一结婚就想到了离婚,好像结婚最终的目的就是奔着离婚而去的。而不是为着结婚以后好好过日子,夫妻相敬如宾,恩恩爱爱,共同撑起和维护这个家牵手百年为目的。压根就没有爱情,只有自私,和丈夫就不是一条心。

为了自己所谓的安全感,可算是颇费心机,要15万元彩礼,自作主张的去交购买另一套房屋的首付,每月要还贷4500块钱,而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多元,忘了自己有多大的塘,才能养多大的鱼,犯了没有自知之明的大忌。只想到坑丈夫的钱,来实现自己拥有一套房子的目的。

要是丈夫同意和她一起还贷的话,丈夫只要留住完整的还贷证据链,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上虽然没有丈夫的名字,实际上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就算离婚,法院也会这么判的。

象这种心机女,一心只想着在经济上坑丈夫,宁肯要物质,也不要爱情的人。只要丈夫看透了这一点,不讲情面的话,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共同还贷并要回彩礼。女方还不起贷款,在银行就会失信,房屋就会变成泡影。到头来就是;大白天做黄粱梦,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会死得很惨的。


老蒋闲言


现在的新婚姻法根本就没有保护女性的权益,女人要怀孕生孩子会影响到工作的进步,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会牺牲自己工作的进步,男人把所有的财产都变成了婚前财产,一旦出轨了,要离婚的话,女人会失去孩子和婚姻,会变得一无所有,男人出轨的代价真的是太轻了,女人根本就不敢结婚


梅仔66


我就想知道,女的3000的工资流水,她的房贷是怎么办下来的。月供4500的话,每月工资流水应该在9000才够吧。

女的买房的时候如果是只有自己名字,月供4500那么每月3000工资流水房贷根本批不下来。除非伪造工资流水骗银行放款。如果伪造工资流水去买房,我觉得这个女孩心机太深了,刻意给男人挖坑,这个月供不建议男方给。

还有一种情况,女方买房有父母名字,父母和女孩的工资流水加起来足够,这种情况房子其实是女方父母和女儿共同购买,没男方的事,干嘛要给女孩还贷款。

所以综合来说,女孩超出自己收入流水贷款买房本来就不合理,要么伪造流水骗贷要么房本是她家人名字,因此男方不应该给她还贷。


黄山小村53507223


首先你娶媳妇的目的是什么?加个她的名字,让她有安全感不是应该的吗?你不加,说明你防着她。那她夜不是傻子,防着你,很正常。我家所有房子都以媳妇为重,能加她的名字,尽可能全加。即使离婚了,她给你生儿育女,给她套房子怎么了?你要换位思考。


无声139424840


拿我个人的经历回答你吧,房子是婚前的,老婆没提加名字,就算提我也不会浪费时间精力去改,婚后半年为了方便她上班,把房子卖了在她单位附近换了一套,房子是两个人的。我觉得两个人没有达到相应的感情和信任,没必要结婚,第二套房子只写她一个人名字,但并不影响我的权利,何必刻意去分出个你我。


用户103301394200


男女双方都太算计了。我去年结婚买房101万,51万首付,我出了48万。写的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老婆用自己的公积金还了一小部分月供,剩余的2700月供我每月按时打到老婆卡上让她还款。结婚不是搭伙过日子。既然决定跟她过一辈子了。还要那么算计,分的那么清干嘛。要记得人心换人心。


精逸通讯


很容易解决。。。

这种女人既然这么这么算计,那你和她分清楚一点就可以了。

文中男人对女人的工资很不屑,假设男方工资6000,出一半月供2250,还剩3750。

女方月薪3000+,还贷2250,剩1000左右。

15万就能首付的房产出租估计也就500块左右,不会超过1000块钱的。

这个房租钱男方就不要想了,这种女人不会给你的。

综上,男方婚后有3750可支配财产,而女方有1500-2000块钱。

你的资产是她的一倍,既然她想分的这么清楚,你可以完虐她。

比如水电费平分,吃饭钱平分,再加上人情礼节,女方这1500能够用?

怀孕生孩子这个我们不算,不太人道,孩子上幼儿园补习班的钱一人一半总可以吧

就女方这个3000的工资,没钱还想装x买房。。。

最后,强调一句,是女方分的细,而不是男方。



专业8级喷


你这是因祸得福好不好,你现在帮她还房贷,每月备注还房贷,将来就算是离婚了这个钱还能拿回来总比那些不过日子的结婚以后把钱都吃了喝了糟蹋了强吧;她如果不用你还房贷,把房子租出去,每个月的房租加上自己工资换个房贷就够了,每个月再让父母给她转点钱做个流水那将来这个房子就是她经济独立的个人财产了,跟你没关系的!再说了女人买房子无非就是给自己一个最后的保障,让自己无家可归的时候有一间能放声大哭的屋而已。

其实这件事从根上思路就不对,你们只顾着防备对方,忘了结婚是为了两个人合法的过一辈子,忘了只要你们俩好好过,无论你的她的其实都是一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