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价持续下跌,业主维权怒砸售楼处,这样还能退钱吗?

李老师爱学习


这个问题其实是在探讨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业主采取过激行为,是否能够迫使开发商退钱?

第二,业主采取过激行为之后,是否会影响到后续的维权?

首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怒砸”能迫使开发商退钱吗?

最近房价开始降温,价格基本稳定不动,之前本身缺乏价值却跟风上涨的楼盘开始回落,有些楼盘甚至出现“拦腰斩”的情况。所以,一些买家觉得自己亏了本,想要开发商退钱。另有一些行为过激的人导致了“怒砸”的状况。

那么,这种情况促使下,开发商会因此退给业主钱吗?

显然不会,房子的本质是商品,虽然房价受到调节,但是,房价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化的影响。而且,房价调控的本质是控制房价上涨,若是出现房价下降的情况,并不值得意外。

也就是说,房子降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没人能保证房子的价值会一直提升。但是,很显然有很多人习惯了房子不会掉价,所以现在的心理落差比较大罢了。

对此,有人说是买房子的钱是血汗钱,当然得要回来。这并不合理,因为没有人强迫消费者一定要买房子,消费行为本就是基于个人意志的选择,不能因为价格有波动就要退差价,除非在之前房价沟通上有欺诈成分。比如承诺了车位、绿化面积、休闲设施等没有供应,这方面理应维权,维权的结果自然就是退钱。

另外,有人觉得之前万科退钱了,所以,这是一个表率。但是各位要注意,万科退钱了是没错,每户退了一百万,不过之前其承诺的车位、精装修、电梯全部取消。这等同于收回了部分服务,到底万科有没有赔钱,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么这种行为也不是没有表率意义,如果业主同意降低服务质量、取消车位等,想必开发商还是愿意折现退还的。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过激行为是否会影响后续维权

要先明确,如果房价只是正常的市场波动,业主行为并不是维权。任何有价值的商品都会受到市场影响,况且我们如今存在一二手房倒挂的情况,如果没有倒挂的话,等同于新房到手的一刹那,价格就会打8折。

当然,业主也不是没有维权的内容,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承诺没有履行等。而真正意义上的维权,是否会受到部分业主过激行为的影响呢?

显然不会,“怒砸”行为等同于破坏了开发商的财务,其完全可以依靠报警,取证,索赔等一系列程序来挽回损失。而开发商本身存在的问题,即如果确实造成了对业主的侵权,就应当进行赔偿。

也就是说,“怒砸”和开发商赔偿是两回事儿,一码归一码,开发商有权利要求参与“怒砸”的业主赔偿其损失,其也应该赔偿业主的损失,就算赔偿和被赔偿主体是一个人,都应该严格按照相应要求来分开履行。

所以,是否存在维权的过激行为,不会影响维权本身的结果。

最后还想说一句关于房价的问题,其实,买房子用来住的人,并不会过多考虑房价的市场变化,他们只会根据自己的收入来衡量能不能买得起房。买完房之后,自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活中,不会太关注房价的变化。

也就是说,因为房价下降而要求赔钱的状况,其实不会太发生在住房者的身上。


小言詹詹


房价持续下跌,100万买得房子跌成了80万,就去砸售楼处,这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行为。

能够去买房的都是成年人,买房得时候也有协议在手,既然有了协议,完全按照执行就可以,但目前的情况下,只要后面的房价跌了,大家就会去闹,去砸售楼处,这其实就是一种心里不平衡,说小了,没有契约精神,说大了,这是在违法。

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既会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也会有至暗时刻,不顺利的时候,应该自己冷静想一想,以后做事情是不是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而不能够太冲动。

砸售楼处的行为,是因为我们很多人觉得去闹了一定还有好处,至少能赔个几万块钱吧,有一点是一点,但人在世上不能为了一点小便宜,而失去了最起码的诚信,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一句话,人应该诚信为本。


南京楼市365


大实话:别说退钱了,砸坏东西还得赔钱。

今天必须趁着这个机会给大家说一下这个打砸售楼处的真相了。

对于打砸东西这事,我们必须明白,除了你砸自己的东西之外,你砸谁的东西都是违法的,这跟你人多人少没关系。同样,打砸售楼处也是违法的。但是,我们在新闻上看的就是只说因为房价降了很多,所以那些老业主就去打砸售楼处要求退钱,但是从来就没有说警察过去抓那些打砸的人的,这就比较有意思了。

因为,这种新闻透露了两个信息:

1、房子降价很多

2、老业主之前买亏了,要让开发商补差价

但是,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们都知道,买房子都是签合同的事,说难听一点,哪怕你昨天100万买的,今天人家90万卖的,只要合同签了,那就代表着法律效益,肯本不可能退给你钱的。所以说,这个退钱这事就是虚假的外表,是烟雾弹。那么真实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告诉那些没买房的人,房价降了,赶紧来买吧,这才是这些新闻的目的。

一方面来说,哪怕真的有老业主听信了这种事,加入到维权队伍中,从法律上来说,地厂商根本不怕你所谓的维权,另一方面来说,把事情搞大,就能让周围更多人知道房子降价了,然后过来买。所以说,名义上看是维权,实则是开发商为了卖房演的戏。

所以,在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别人家抵制日货,上街打砸,然后你就跟着去,别人家打砸售楼处维权,你就感觉去了能占便宜。违法就是违法,跟人多人少没关系。弄不好你就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并且你还得担责任,人家得好处,人家一拍屁股走了,最后坑的还是你自己。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房价跌了,到底该谁赔谁?能不能退?

咕咚咕咚喝了一瓶水,老张觉得痛快了很多,喊了一上午,早就累了,要不是小李有眼力见儿,估计得等回家才能喝上水,小李主动买水,今天给他记一大功。

“黑心开发商,退我血汗钱!”白底黑字的横幅在人流中显得格外扎眼,自从房价开始降,史记就开始头疼,刚开始是三五户,后来变成了二十户,再后来变成了五十户,市府办钱秘书还专门打电话了,说钱市长很担心,得好好处理。

史总隔着电话都感觉到了,钱市长敲着办公桌的样子,他还是总经理秘书的时候,就已经感受过那种压力了,当即安排人就把50户处理了。

结果,现在又来了一百多户。

这帮业主在想什么呀?买赚了是他们的,买赔了就是我们的,想什么呢,真当开发商是冤大头啊!直接去抢得了。史记点点头,不愧是李飞,都不用自己提,就已经把矛头转向了韩律师。

不知韩律师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没事人一样玩着手机,看着这个董事长的侄子,史记的头更疼了。

本来退房只是走流程的事情,但是公司的流程业主不认呀,还想要赔偿,这一户100万的事就够烦了,在加上的韩律师这个主,史记都想撂挑子了。

房价降的越多,退房的业主就越多,当时2万一平,现在1万一平,一户100万,这一百来户就得一个亿,到哪去找这么多钱?

业主都不是善茬:不退房也可以,把100万赔给我们,到时候再住进去。

有那么一瞬间,史记也有些迷惑了:房价跌了,是市场风险呢?还是差价损失呢?


吴向东律师


这样不仅不能退钱,而且还可能要赔钱。

这么些年以来,房价持续上涨,谁买房子谁赚钱。仿佛房子就成了一种升值保值的工具,于是大家都争相买房。如果买了房后房价上涨,皆大欢喜。

如果买辆房后房价下跌,那么有些业主就不高兴了。有的把怨气都出在售楼处身上,认为是售楼处将房价下降的,这样使他们亏了本,所以他们就到售楼处闹事,甚至于打砸售楼处。

这些业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售楼处退还他们的购房款,他们才能够买房不赔钱。



岂不知他们这些做法是违法的,毁坏公私财物轻者可以治安处罚,重者可能会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业主应当明白:房价上涨和房价下跌都是一种正常现象,不能老指望着房价上涨赚钱,一旦房价下跌就承受不住。房价总有一天会下跌的,实际上在买房之前,就应当有这个风险意识。

购房合同在那明摆着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买卖已经成交,反悔是没有用的。换句话说,如果房价上涨了,那么购房户是不是将赚到的钱分给售楼处一半?

房价持续下跌也是正常现象,打砸售楼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时候不但要赔钱,而且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法重情深


首先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房价持续下跌?

然后把售楼部砸了,还要求退钱?还是老套路,普及一下吧:

1、\t房屋升值,降价,属于一种商品的经济属性,和开发商半毛钱关系没有。

2、\t把售楼部砸了,一个沙盘模型,10平米的沙盘,制作精美,起码20万起步。

3、\t要求退钱,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没有标准,降价后退钱这一条属性,请有些契约精神。

反过来看待这个问题:

1、\t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我相信谁都不希望房屋降价,即使我们不买卖。

2、\t现在是房价降了,如果房价涨了,业主给开发商退钱吗?

3、\t维权可以,但是诉求要合理,不能动用暴力行为,否则人类精神文明进步体现在哪里?

4、\t作为一个资深地产人给业主的告诫,降了不要害怕,不出手买卖,等待涨价的那一天,经济浮动每年都有。

本次事件,报警后,砸沙盘的会被要求赔款,否者会被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及财务带走的。

备注: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希望我们都能理性处理。



木惟


怒砸不怒砸售楼处与能否退到买房款或得到补偿没有必然关系。

顺便说一句:不管是怒砸还是很温柔地砸售楼处,都是违法行为,有可能会被追责哟。



平凡人53728838


这是两个概念好不,要怎么去区分呢,来看下面的简述。

第一:房价下跌,业主买了房子觉得不能接受可以要求退房,但退房得承担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二:业主怒砸维权,业主有维权的权利,但打砸售楼部就不应该了,已经触犯法律了。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要退钱可以好好谈,有可能房开商不收你的违约费用呢,甚至有可能给维权人员一些补偿,但千万别实行暴力维权,是要承担责任的。





Ms丶丨浅笑


高房价买不来人民幸福感,几斤烂钢筋混凝土带动不了科技强国。


手机用户25072438113


因为房价下跌,业主怒砸售楼处,这种行为和维权无关,不但不能退钱而且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事情的发生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

1,所谓的业主没有契约精神。既然当时买房是自愿的,无论房价涨还是跌都应该自己承担。说难听点儿,如果房价翻倍上涨,业主还会主动去补差价吗?之准涨不准跌,这是哪门子道理?

2,对于这类业主真的同情不起来,因为真正刚需住房的人,房价是涨是跌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不会为此而大闹生事。一般见到房价下跌就哭着喊着要退钱的,大多都是炒房客,他们亏了也属于投资失败,凭什么要开发商买单?不是应该自认倒霉吗?

3,如果是房子质量有问题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业主维权属于正当行为,像这种只是因为房价下跌就打着维权的旗号去售楼处打砸的行为是违法的,只要对方报警,一抓一个准。

4,可以说,我们的高房价和某些炒房客和炒房团的行为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把他们剔除出去有利于房市的正常运转。他们借用高杠杆炒房,本身风险就大,自己也应当预见到房价下跌这个后果,因此造成的损失当然也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话说,股市上赔的倾家荡产的股民,他们去找证券公司了吗?两相比较之下,炒房客明显是输不起啊。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所谓业主的行为都不值得提倡,而且应该受到谴责。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吧,不值得被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