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不再挂保险的牌照,成为了网络互助计划,你是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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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宝”升级为相互“宝”,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千差万别,这是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从京东相互保上线一天就被下架,我们就早就预料到了支付宝会步入后尘。



相互保由保险产品变成互助计划。

今天支付宝发布了一个公告,从2018年11月27日12点起,“相互宝”将升级为“相互宝”,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新“相互宝”将不再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升级后,用户获得的保障和体验都不会有变化,以前未加入的用户,可以加入新“相互宝”,而已经加入的老用户,则可以一键升级至新“相互宝”,同时,等待期也无需重新计算,依然是按照之前加入相互保的日期开始计算。

相互保还宣布,为了弥补升级对大家带来的不便,无论新老用户,只要是在2018年加入,2019年1月31日前的分摊费用全免,都由蚂蚁金服来承担。

相互保变为相互宝,表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就有本质上的差别。

首先原来的相互保是一款创新性的保险产品,从本质上来说,它就是一款商业保险,是由信美人寿承保,并由支付宝负责销售的一个商业保险,它具备商业保险的一般属性,有30万的保障额。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在2017年5月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开业批复的,它正规的保险机构,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也是正规的保险产品。



但是升级后的相互宝,表面上看是生级了,实际上是严重降级,升级之后的相互宝不在由信美人寿承保,而支付宝本身是不具有保险资质的,所以相互保就完全变成了一个互助计划,这个跟之前的水滴筹,众筹基本上没什么多大的区别。

虽然支付宝称升级后的相互保,百分之百保留用户原有的权益,但是未来会朝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可以预见未来相互保的保障范围,以及权益肯定会出现变化,它必须跟保险憋清关系。

相互保变为相互宝,是在意料之外,但却在情理之中。

其实支付宝的相互保出现变数,从京东上线相互保一天就被下线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当时京东说下线的原因是灰度测试,但明眼的人都知道,那是不正常的下线行为,所以从京东被迫下线,我们就可以就预见了支付宝迟早也会遇到类似的遭遇,只不过没想到是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毕竟支付宝推出的这个相互保动静太大了,支付宝相互保上线十天获得1000万用户,上线41天用户量突破2000万,这一速度发展太生猛,已经严重侵犯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肯定不愿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蛋糕被支付宝,京东等抢走。

如果任由支付宝相互保继续发展下去,那传统保险公司的蛋糕迟早要被瓜分一大部分,所以统保险公司已经深深受感受到了严重威胁,他们背后直发凉。

但是威胁又能怎样呢?他们总不能在短期之内推出类似支付宝一样的相互保吧?

一方面是他们没有这个人才跟技术力量,另一方面是他们没有这个决心跟魄力,还有一个是能收几千块钱保30万的保额,为什么要收几百块钱去保呢?

所以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就只能去哭诉了,然后就向监管部门投诉,一家投诉不行,那就联合几家去投诉,直到把支付宝,京东等搞垮了他们才放心。

然而传统保险公司这种作为很丑陋,自己没有创新能力,不愿意去变革,看到支付宝跟京东推出了有利于老百姓的产品,可以大大降低老百姓的保险费用,他们却急着要出来阻止。

我们都知道支付宝跟京东推出类似的相互保,对老百姓绝对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因为相互保的保额要远远低于保险公司目前的保险费率。

遗憾的是保险公司没有自觉变革,却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去阻止支付宝跟京东的创新,把保险创新扼杀在摇篮里,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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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支付宝官方宣布“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

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从2018年11月27日中午12点起,“相互保”将升级为“相互宝”。产品定位为互联网互助计划。
关于此次升级原因,声明指出,由于近期, 公司接到合作伙伴信美人寿通知, 监管部门约谈并指出其涉嫌违规,所以信美人寿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名义继续销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
声明强调,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加入“相互宝”的用户,不管是从“相互保”升级过来,还是新加入,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涉及的费用分摊都将由蚂蚁金服承担,用户无需出钱。
声明称,新的“相互宝”是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背后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但用户获得的保障不会有任何改变。

对此,财富精算师有一些个人观点:

第一,“相互保”是由相互保险社经营的互联网相互保险,是互助保险的中国试验;“相互宝”是由科技企业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实现的民间互助共济,是一种网络互助计划,后者和所谓轻松筹之类变得毫无区别,只是筹款过程由随机转发变成了群体互助。

第二,消费者关注的是保障,并不在乎保险的名义或互助计划的名义。低端健康保险市场空间非常大,总会有人去做。相互保3天客户破300万,一个多月超过2000万用户,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监管出手,是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从合乎法规的角度去处理。相互保对接的“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的一年期商业团队重症疾病保险,与普通的团险相去甚远,与传统意义上的理解也不禁相同。对此,监管约谈,是希望在保险法下,对保险公司的行为有所约束。

但民众的需要,势不可挡,未来,还是会有其他公司来做这个领域,监管也会与时俱进。

第四,相互保,是一个好产品,也有缺陷。

如何降低拟选择风险,如果平衡年轻人和中年人的风险收益,如何更加合理控制费用,都是下一步考虑的方向。

期待,有适合普通人的下一个成熟的“相互保”早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