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见死不敢救”的社会现象,你怎么看?

李華7


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如果见义勇为者都能得到社会及其得益者家属的赞扬,而不是得益者家属因找不到替罪羊,或根本就没有行为者,而去诬赖见义勇为者的话,这个社会怎么会有这么多见死不救的人呢。人心都是肉长的,在国外,每个老外都会去见义勇为,就算是车祸,很多人自发停车,帮忙抬人,放牌子,防止再撞车,有的人还会主动给家属电话号码说自己目击者可以帮忙作证。他们没有人被诬赖,人都会讲真话,每个人手上都有圣经,在法院手放在圣经上就当起誓了。没有人会拿圣经发玩笑的。所以,要改变社会风气,才会有更多见义勇为的人。



宝妈茶会


“不扶后悔一阵子,扶了后悔一辈子”;“不救,心理一时不安,救了,家人一世不安”。

打开网络,这种声音此起彼伏,连绵不断。现实中面对老人摔倒,有需要救助者,人们纷纷退避三舍,佯装无视,急急走开。你可以骂道德滑坡,世风俱下,冷漠冷血,但这就是当下社会风气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我们可是有着几千年敬老爱幼,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美德呀!

有人说是这个社会有病了,有人说是经济社会金钱至上观念所致,有人说是法制不健全,坏人没有受到应有惩罚导致。

从曾发生的数起扶老人被讹诈事件看,在没有摄像头和证人的情况下,好心扶老人者被老人和家属不是起诉到法院就是被讹诈成功大量金钱,被讹诈严重者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有摄像头和证人即使没有被成功讹诈,好心扶老人者也是胆颤心惊,后怕无穷。而那些讹诈老人和家属没有一个受到法律严惩,更没有受到经济处罚,从而使讹诈老人和家属有恃无恐,无形中起了坏的带头作用。

特别是南京法官王皓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更是成为讹诈老人对好心扶人者的致命进攻武器。

再看那些见义勇为救人者有结果更惨,2013年,《湖南日报》报道,27岁娄底小伙邓锦杰勇救游泳溺水一家三口,邓锦杰不幸被河水吞噬,而被救三口连声道谢都没有就悄然离开,在救人者还没有上来的情况下,获救者竟然声称“关我屁事”。

湖南律师陈平凡在接收《法制日报》采访时说,从法律层面讲,救人事件警示了我们,对于被救者冷漠行为,法律其实是应该有所作为,不应该让英雄流血流泪又伤心寒心事件频出。

《海南日报》曾报道,年仅21岁的陈进仁救下两名溺水男女,而自己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56岁的父亲在沙滩边的草坪上一遍又一遍撕心裂肺的呼喊着儿子的名字,而被救男女消失的无影无踪。

50多岁的杨明老人在早市上发现小偷偷东西时挺身而出,却被小偷打的遍体鳞伤,当老人让被偷的女士作证时,女士却一声不言。

一件件事例,都让人们看到了扶人者和见义勇为者在需要法律作为后盾时,法律却缺位了,没有起到及时的惩恶扬善作用,从而让其他想做好事的人们产生了畏惧心理,害怕自己也挺身而出做好事时也遭到和那些英雄的同样命运,从而不敢伸出援手。

因此,立法刻不容缓,必须让做好事者和见义勇为者无后顾之忧,法律成为这些英雄的坚强后盾。同时那些讹诈老人和家属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被救者如不管不顾救人者只顾自己离开,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媒体和网络对扶人者和见义勇为者要大量报道,让正能量充满整个社会。还要对那些讹诈者和被救悄然离开者也要大量报道,照片不要打马赛克,要直接写上他们真名实姓和家居地址。让他们行为要被全社会唾弃和指责。

只有这样,老人摔倒时才会有大量援手伸出,人们遇到危险时,会有大量的英雄挺身而出。社会风气才能根本好转,中华传统美德才能继续传承发扬。


醉美邯郸


"跌倒的人不扶",作为善良的人,良心上会过不去。万一跌倒的人有个三长两短,我一辈子会愧疚、自责!

"跌倒的人不敢扶",万一冒出一个糊涂法官问我,"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我怎么回答?如果没有人给我作证,那我不是被这个法官认为是我撞的人,如果摔倒的人死了,我会承担刑事责任,这人命关天的事,那可不敢啊,所以我不敢扶!

"扶不起",如果遇上一个糊涂法官断了糊涂案,最后认定我撞人,判我承担全部责任,陪上个5万10万的,那这扶人一把价太高了,要顶上我两年的工资,替人白干。弄得被老婆骂,家人冤,所以真的扶不起。

不是我们冷漠,救死扶伤是一个人的传统美德,我们心底善良,也充满着爱心,可世态炎凉,我扶得起,但我赔不起!

社会风气的恢复,传统道德回归,需要全社会人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法律层面上的支持,如果糊涂法官滚蛋了,明镜高悬的清官出现了,遇到有人摔倒,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冲过去,扶起来!因为,这就是我的良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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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对于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见死不敢救”的社会现象,你怎么看?

首先,关于摔倒不敢扶,见死不敢救的社会现象,当前的确是存在的,而且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尤其是此前不久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更是让人们的冷漠集体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其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可是人的文明水平却仍然停滞不前,甚至还有倒退,原因在哪里?又该怎么办?

我觉得,一方面在于金钱社会和娱乐至上的影响,使得不少人生活得更加自我,变得更加自私自利,只顾个人,不管他人。

另一方面权利意识的增长,这个是好的,可是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只问权利,不问义务、不问规则。比如当年老人与小伙的篮球场之争。

最后,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综合施策!一是要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于法律规则的敬畏。二是要强化法治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三是要开展道德文明教育,弘扬志愿公益精神,鼓励、奖励和倡导见义勇为行为。


碧翰烽


这个话题探讨了很多年,没有明确的答案,同时国家没有对这样的政策和条文的规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所以遇见这样的场景,正常人都会选择避而远之,都持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何必没事儿自己找点事呢!

就我个人观点阐述一下:如果遇见这种情况在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情况下还是要帮助一下,实在不能证明自己的情况下也要去做,每一位公民都有家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毕竟素质极差、不讲道理的人还是很少的,但凡讲一点良心都不会做出有悖常理的事。另外,如果因此事涉及到调查的情况,执法部门也要辨明是非、讹人都是自圆其说,总会有很多漏洞的,如遇胡搅蛮缠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这样也是对乐于助人的人的一种保障。这样社会才会传递正能量,就像抖音短视频一样,那么多的善举、那么多的关爱、那么多的帮助、那么多的正能量传递,看到后感觉社会还没有想象的那么坏,好人还是很多的。

如果是我会选择帮助、不会选择怕事或者袖手旁观!

我知道阐述一些观点会有不同观点的人持有反驳意见,欢迎友友们指正、交流!


九窍之邪


对于摔倒不敢扶,大家都很清楚,以前是这样吗?不是,从小学雷锋,不要说扶,背摔倒的人送回家或送医院正常,自从有了第一个好心扶人被倒地的讹诈,法院判定扶人有责开始,不断的有第二件、第三件等,大多是这样结果,一个人去做好事,结果却要负责任赔偿,还要举证自己清白,不是肇事者,如果不能证明就要负责赔偿。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法律现状下,造成人们大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趋吉避险的心态,这是社会的问题,不是人出了问题,好人好听好讲不好做。对于见死不救,想说的有二点:一种是自己寻死,特别是跳河跳江的,这种人个人观点不值得救,风险太大,有四种结果,一是你如果这次救了他,你也成功上岸,皆大欢喜,但你并不能阻止他继续寻死。二是欺山莫欺水,水底情况复杂,你救人不成功,连被救人一起淹死,这个最惨,为一个寻死之人搭上自己,自己的家庭会怎样,要好好想一想值得吗?三是自杀的人救上来了,自己挂了,为一个要天天寻死的人牺牲了自已,值得吗,对得起自己和家人吗,我身边例子,湖南娄底救人的小伙子,马戏团的,是我邻居,救人死了,一时风光无限,到处在宣传这种精神,最后呢,什么是自己的,只有一堆黑土孤零零在村西的麦地里,过了一年之后谁还记得他,只有我们这些同村人记得殷晓非埋在哪里,第四种,人没有救上来,你全身而退,对自己和家庭没有什么损失,但就会有人说闲话,说你没尽力了等等,综上,对于一个寻死之人,个人觉得不值得救。如果遇上意外落险之人,有能力的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力去救,如果没有能力救,也要帮他呼救,找人帮忙或报警,找人救他,不能袖手旁观。个人见解,欢迎指正。


豪62703512


微笑的力量

在任何时空

都直抵心灵

三毛说: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从今天开始

每天微笑吧

当你笑了,全世界都会爱你

开心就笑了,不开心过会儿再笑,无论生活多苦,都要微笑面对,求人不如求己,靠得住的永远都是自己。

春风十里

不如你的微笑

此后

不为往事忧

余生只愿笑

这个社会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更多的是微笑,少点争拗;人生才会美满,生活更幸福!

………………………………………………………………

(秋色·秋之韵,图片拍摄于广州·天河·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2018·11·5)











岭南春晓


谢谢。

"对于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见死不敢救"的社会现象,我有另外一种解读:

一,人们为什么会产生"摔倒不敢扶"和"见死不敢救"的心理反映,"不是素质太差\

喜205409161


怎么说呢,扶不扶!

首先我说扶!

不是我说大话,因为我没车,所以碰到老人摔倒我肯定扶,这是良心道德问题,我也快成老人了,万一哪天摔到了,肯定希望有人扶,我肯定不会讹人的。

基于现在讹人的事例,从报导来看,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扶老人被讹诈的对象,大多是机动车事件,多少与摔倒者较接近,在老人摔倒附近,有时确实没碰到老人,而老人在倒地或是惊吓,或是神志不清,再说过不好听的我们的老人素质也真不是那么高,摔倒后总想有个人负责,其实他心里知道,扶人者不是撞他的人,但他无力找到撞他的人,索性讹一下扶他的人,如果扶他的人能帮他找到撞人者,更好,找不到,就讹一下扶人者,至于良心先放一边,解决医药费是大事,及后来家人索要赔偿问题,老人都是装聋作哑,抹着良心下去,假如有监控法院判定扶人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老人也认了,因为他也没损失什么。

笫二点,目前从所有案例当中,真正老人摔倒无人扶的情况,很少在人行道,路边,公共场所内,在这些场所,假如老人摔倒了,基本上都有人扶,而老人也不敢讹人,毕竟有很多的围观者,铁证如山。

基于以上事例,老人摔到不敢扶,主要的我们需要改进以下几点

第一,希望各大媒体不要为了博取眼球,尽报导一些扶人被讹案例,毕竟扶人者被感谢的占多数,所谓社会上好人还是多的,媒体引导好人和坏人起的作用是一样的,你天天引导摔到的老人讹人,那这个社会就出现了讹人现象,假如你天天报导摔到老人感恩的事例,这个社会正能量一定满满的。

第二,我们的法官在判决这种老人摔到事例时,一定要公平公证判决,千万不要和稀泥,并且用词一定要三思,哪里有:不是你摔到的,你为什么要扶……。虽知法官大人,你在法厅所说的每一句话,不是代表你个人的观点,而是尊严的法律呵,所以,我们的社会需要努力提高法官的良心和道德,更要法官在这些民事官司的判断素质。

以上个人观点有不到之处希望大家评论区指正。


笑看天下59


人们以自私的观念夸大实际生活中存在丑陋诈骗的个案现象,为自己的麻木不仁,乏缺慈悲心,缺少对社会责任心的行为开脱的借口耳!垃圾现象永远存在,不能因噎废食。扶困济危,救助孤弱,见义勇为,捨己利众。永远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个别垃圾现象必遭果报而清除淘汰。正义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