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真那么好吃吗?为什么有些地区、国家明令禁止吃狗肉?

空罐子的旅途


狗肉现在确实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食材,喜欢吃的人很多,反对吃狗肉的人也很多,当然对于喜欢吃的人肯定是觉得好吃的,对于反对吃狗肉的人肯定是说不好吃了。而且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所以说好吃不好吃还是关键看自己喜不喜欢吃了。不过狗肉确实有大补的功效,现在很多男性朋友喜欢吃狗肉,就是因为狗肉有一个功效那就是补肾壮阳。所以吃狗肉的好处还是有的。

吃狗肉在全世界各地都是有的,不过也确实有一些地方是禁止吃狗肉的。比如说中国香港就是禁止吃狗肉的,这个法律在1950年就已经有了,而香港也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不吃狗肉的地方。当然还有德国也不吃狗肉,不过这个只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之前德国人也是吃狗肉的。至于像其他网友说的那些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不吃狗肉只有中国人吃狗肉的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韩国棒子比中国人还喜欢吃狗肉。

对于吃狗肉这件事我觉得是自己的权利,被人是无法干涉的。吃与不吃都是自己的权利,喜欢吃的就多吃,不喜欢吃的别人吃也别管。自己不吃就行了。对于那些说狗是人类的朋友,狗也想活下去的这些人不知道你们吃猪肉,吃鸡肉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呢?现在把猪当宠物养的也有很多人啊,在网上也看见过把鸡当宠物养的都有,还有蛇等等都有人当宠物养,那么这些肉是不是你们都别吃了呢?至于还有一些人甚至把吃狗肉和道德联系起来,说是吃狗肉的人就没有道德,那么不吃狗肉的人就有道德了?不知道这是什么理论。

总之就是喜欢吃狗肉的人尽量的去吃,不喜欢吃狗肉的人也没人逼你们吃,当然别人吃的时候也别管。


小伍吃吧


满族禁吃狗肉,是因为狗救了努尔哈赤一命。当时,努尔哈赤遭到明朝总兵的追杀,躲到一个芦苇荡里,明军想逼努尔哈赤出来,放火烧芦苇荡。倾刻间大火在芦苇荡里曼延,明军都以为努尔哈赤肯定是被活活烧死了。其实是努尔哈赤是被烟熏倒了。当时火势越来越大,眼看着要曼延到努尔哈赤的身上, 一条大黄狗跳进附近的河水里沾上了一身水在努尔哈赤身上打滚。连续好几次,努尔哈赤醒来后看见身边躺着的大黄狗和喜鹊,才知道它们救了它。从此,满族人禁吃狗肉。

美国人为什么不吃狗肉,就像印度人不吃牛肉一样。历来文明美国起源于印欧系游牧民族。游牧民族顾名思义是以放牧为主要生产方式,而在放牧的过程中狗起了重要作用。狗以人类帮手的形像帮人放牧。所以自古在美国心目中,狗就是人类的好助手,好朋友。




我是小脸猫


厨男美食说:狗肉在怎么好吃,我觉得一般般吧,也可能是因为比较喜欢狗,因为后忠实。也是一条生命。

1、说一下我本人的职业,我是一名厨师,对于我而言,并不是很想做狗肉这道菜,因为我觉得狗特别忠诚,我老家就养了一条土狗,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并且隔一年的时候都还会认得我。



2、一到冬天就有很多客户喜欢吃狗肉,听人家说还有驱寒的效果,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我也会偶尔吃一点。感觉还行吧。


3、广西那地方还有一个狗肉节,我记得好像是狗肉荔枝节,那天的时候,本地人基本都会吃狗肉。那是他们那里的一个传统习俗,我清晰的记得那时候有一个狗肉店还提前一个月卖狗肉呢,这应该也是为了宣传吧,毕竟那里人流量还是挺大的。

最后想想那些狗还是挺可怜的。


厨男美食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很多人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吃狗肉违法。其实,全世界只有中国香港立法禁止吃狗肉,香港法例第167A章《猫狗规例》是当今世界非宗教性立法中针对禁食狗肉所制订的最为严苛的法律条文,不仅禁止屠宰、售卖,更明确禁止使用狗肉做食物,违者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而且小便有需要了解一下香港的这项立法的由来,这项立法充满的殖民主义的屈辱。

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能够说出来世界上很多的国家立法禁止吃狗肉的根据

但是不知道也不能拿起来就说吧?

所以你爱你的狗别人爱别人的狗肉,虽然我不吃狗肉,但是那是因为我不爱吃。

更不要说别人吃的狗是偷的宠物犬。遛狗牵狗绳,没有人偷的走你的狗。不文明养狗已经成为了公害


月下激情


其实狗肉好不好吃,得看地方,广西的我没有吃过,但是就云南而言,个人觉得还是靠近广西的文山这边比较好吃。

在我的故乡石林,摔跤场曾经也是有许多狗肉摊的,而且在我儿时的记忆里面,狗肉是比羊肉要贵许多,以至于我长时间不能理解“挂羊头卖狗肉”这句俗话——那岂不是亏大了?但是平心而论,石林的狗肉并不好吃。主要是煮的不够烂,听老人说是因为狗肉损耗太大,摊主都不愿意煮太长的时间。这大概也是现在狗肉基本从石林市场完全消失的原因。

真正开始吃狗肉是在昆明的时候,双龙桥和双桥村宵夜摊上的狗肉米线晚上总是人潮人海,汤、肉、米线都特别香。曾经有一段时间,晚上麻将或者K歌完工后,已经到了晚上12点,总还是要一车人去,拌上一盘带皮狗肉,每人一碗米线,一瓶啤酒,吃完再回去美美的睡觉,但是一次在摊上看到那种整只,很小的短腿狗,总疑心是宠物狗,慢慢的就不再去了。

省内的话,以文山的狗肉最为著名,各式各样的狗肉火锅,让狗肉爱好者们应接不暇。早点摊上也是有狗肉米线的,标准的吃法是一碗狗肉米线下半碗早酒。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道用狗心狗肠炒的菜——名字十分的不雅,因为太过于筋道,我实在嚼不下去,却还是尝得出来,非常的香。

后来还吃过花江狗肉,那实在是一种太好吃的东西了,当地吃狗非常讲究,连毛色也遵循一黄二黑三花四白的颜色。

花江狗肉火锅的那一碗蘸水,特别有特色。蒜末辣椒面花椒面打底,滋上半勺滚烫的狗油,撒上葱花香菜,再加上几颗油豆豉,狗肉汤一浇——简直香得要命。

无论是蘸土豆还是蘸狗肉,滋味都不是一般火锅可以比拟的,所以在我的心中也一直想去玉林走一走,究竟是什么样的狗肉,既然可以力压花江狗肉,成为中国吃货口中的no.1呢?











自家讲谭


谢谢!

狗肉好不好吃,只有吃过你才知道好不好吃!

因此,快去狗肉馆去享受美食吧!

古有,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的说法!

而吃狗肉,和吃鸡肉,羊肉,猪肉,鱼肉,兔子肉一样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更没有什么特殊!

有拜狗为父母的人反对!反对是可以,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事发表评论和看法!但决不能冲上餐馆去阻止别人吃狗肉!

社会不讲法制,那就乱套了!拜狗教成员之所以现在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是因为他们屡屡触犯法律,经常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爱狗,和我爱小猫一样!但我从不反对别人不爱猫!

因此,爱狗,请不要弃狗!爱狗,请不要干涉别人不爱狗!爱狗,请不要走上极端去犯法!


职场反黑第一人



归根结底,那些动物适宜于食用,而那些动物则是有用的“陪伴动物”或者“宠物”,不能食用,是一个文化人类学问题。关于狗肉本身带来的味觉愉悦,因为文化隔阂问题不在此讨论,我想在这里主要谈谈为什么有些地区/文化中不吃狗肉,而其他一些则相反。


大家知道,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圈际,对于何种动物能够食用,何种动物是“不洁”的饮食禁忌,各不相同。但是,在任何一个人类群体内,一种动物是否“适宜”被吃,是由这个群体所处的自然环境,气候,食物营养来源构成,以及文化习俗所共同决定。

首先,肉食是人类进化和文明发展的必须品。任何单位质量肉食中蕴含的蛋白质和热量,都高于同单位质量的植物性食物,比如小麦面粉,缺乏人体必需氨基酸中的离氨酸(lysine),同等重量的小麦面粉,其蛋白质利用率只能达到鸡蛋的4.2%,人体最需要的10种自身无法合成的“必须氨基酸”,在植物中的含量恰好最少,另外,肉食与乳制品也是人体必须维生素的一种密集来源,包括维生素A,B群以及维生素E,同样也是维生素B12的唯一来源。

在那些不把狗当做一种常见肉食来源的地区和人群(比如大部分欧洲国家)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1.他们有其他丰富的动物蛋白质来源:包括禽类,鱼类,以及猪,牛,羊等大型肉用动物 2.狗在世时为人类提供的服务,要大于它本身作为肉食来源的价值。 而在传统中国等其他一些传统农业,且缺乏足够稳定动物蛋白质来源的文明或地区中,狗自然就成了一种“补充性”肉食的来源。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无论是毛利人还是塔希提人,都把狗看做是餐桌上的佳肴,犬皮和犬齿也是原始商品交换中的硬通货,原因和明显,在这些群岛中,并不存在能够长期饲养,当做固定肉食来源的大型动物,当地原住民确实饲养了少数猪和鸡,但是这些群岛的植物种类结构,决定了很难找到足够能够当做猪或鸡饲料的植物。当地原住民的基本淀粉主食来源是芋泥饼,就是把芋根捣碎煮熟后弄成的浆粉团,但生芋根本身酸度较高,无论猪还是鸡,都不是很爱吃,而且这种主食也产量有限,作为猪或者鸡饲料则太昂贵,另外由于岛上没有小麦,稻米或者玉蜀黍,也没办法支持大规模养鸡。另外,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居民确实狩猎,但这里并没有对人类构成太大威胁的大型动物,或者必须借助狗的敏捷和爪牙才能捕获的动物,所以狗也不是必不可少的狩猎助手,这些原因加在一起,让波利尼西亚群岛居民吃起狗来,毫无愧疚。


另外一个相反的例子,是北极圈中的原住民哈雷人,他们一年四季需要在冰原上不停地迁徙,所以每个家庭都要维持一支雪橇犬队,主要动物蛋白来源丰富,包括驯鹿,麋鹿,狐狸,貂鼠等,以及白鲑和狗鱼,或多或少都需要狗作为狩猎助手进行协助。所以,在拥有丰富动物蛋白来源,且狗的使用价值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在哈雷人的文化风俗谱系中,杀掉自己的爱犬并作为食物,几乎是一种“不可想象”,招致愤怒的行为。对于年老体衰,或者重病缠身,无法医治的家犬,最残忍的行为也只不过是在下次搬迁时,给它留下一定的食物,放在原地,然而不要忘记,在哈雷人的传统中,也是这样对待病入膏肓或者垂垂老矣的人类同胞的。

在这两种极端例子的中间,人类学家还考察了北美平原地带的印第安人,当然,印第安人最依赖的牲畜是马,动物蛋白的主要来源是大平原上的野牛,所以在北美245个形形色色的印第安人部落文化中,大约三分之一,有食用狗肉的习俗,但另外的大部分印地安人,即便在肉食匮乏的时刻,也会满足于多摄入植物淀粉,和其他动物,比如蜥蜴,兔子和昆虫。


晴天有时下猪


石家庄一年轻妈妈遭三条够撕咬。



闲看花开花落92


答:听说狗肉确实好吃,但本人不愿意吃。

狗不是稀罕动物也不是什么珍贵动物更不是什么国家保护动物。特殊作用的狗被称作“犬(警犬导盲犬牧羊犬等)”,则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有些地区、国家明令禁止吃狗肉”如同许多国家禁止养猪和吃猪肉,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有的国家还认为“左撇子是魔鬼,吃饭只准用右手”,有的国家还不能用浅色装饰房屋外墙呢!此乃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也。

咱们是中国人,要遵循中华民族的传统和文化,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制度。国外许多规章制度未必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性,在中国人眼里猪马牛羊狗鸡鸭鹅都是能吃的食物,但愿吃什么不愿吃什么是个人的事——自己不愿意吃的也没有必要说三道四倒别人的胃口。


沙沙狐狐


狗肉只要烹饪得当真的很好吃,真正立法成文禁止吃狗肉的好象只有中国特别行政香港,西方只要不在大庭广众面前屠宰或在那个角落无缘无故大量屠杀就行,象我们市场上现宰现卖的活鸡鸭鱼等在西方会被禁止的,我想这可能是跟他们祖先见过太多的血腥有关,如亚历山大大帝、查理大帝、凯撒大帝等年代,他们攻城掠地占领城池后,第一件事是屠城,杀掉该城所有的男丁,只留下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和女童,他们所谓的文明只是从文化复兴、工业革命时代开始。而我们则不同,历代战场上双方几十万人再怎么血腥厮杀,胜利者占领城池后,首先安抚平民百姓,尽快让百姓们恢复秩序与生产,只有歹毒的小日本侵略中国制造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就吃狗肉这件事,网上有些人拿小日本来作比较,能服众吗?)。宣传某种理念,只要合情合理合法不怀有见不得人的野心都行,同时了解自己圈内的人,他们的行为素质是否达到无懈可击,不然会令人反感,如有些养狗人自己的行为素质不怎么样,嘴上却装成什么:文明与进步、爱心、善心等等,更可笑的是爱只狗能成“可歌可泣”的“爱国英雄”。我们这里以前入冬以后才有狗肉卖,自从所谓的“爱狗人士”在广西玉林那么一闹,现在一年四季天天都有狗肉卖,这么做究竟是在“爱狗”还是在“害狗”,还是有什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