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降价卖楼,老业主维权是否合规合法?

WorkER


楼市有涨有跌!炒房客,你买房的时侯,开发商没告诉你吗?涨的时候,你大把赚钞票,声音比谁都大!可是你別忘了,股市有风险,楼市有风险,车市也有风险!人在江湖飘,难能不挨刀,同样,楼市也不例外,吃得多了,迟早得吐出来!楼市猛涨的时候,炒房客你赚了多少下家的血汗钱!但开发商来找你要过一分钱吗?现在房价跌了,你去把人家开发商的售楼部砸得稀巴烂!你还有天理吗!你不是故意寻衅滋事吗?警察不拘留你吗?想想后果吧!法制年代,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的时候了!炒房客,收手吧,你得意狂妄的时代己经过去了,回家洗洗睡吧!


文哥观世


开发商降价促销,老业主维权,纯属无理取闹!

在今年,房价虽然居高不下,但在不断产生的泡沫经济下,各地的开发商纷纷在各种节日促销,这无可厚非!

从数据采集上来看,中国的商品房空置率已经高达55%以上,可各地的开发商依然是前赴后继的圈地,建房!

所以说:开发商降价促销,本来也就在情理之中!

那么回到老话题:

只要此前的购房合同合规合法,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为降价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降价之前的购房合同已经完成,降价跟他之前的买卖根本就没有关系,因为当时的价格也是根据当时的行情来决定的。


鹤旷634


答案是否定的。

楼盘每期开售的价格受土地价格、建筑成本、市场资金流、政策导向等各方因素的影响以及开发商不同阶段的销售策略有关,出现房价波动的现象本质上说是一种市场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和规定,老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经签订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需遵守并执行。

因此,老业主以开发商降价为由进行维权,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没有胜诉的可能性。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业主维权成功,是不是意味着开发商也可以参照升价卖楼的现价要求老业主补足差价,很显然与民法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相背。


楚艳律师


开发商降价卖楼,老业主维权?是想退房?还是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款?能够提出此类诉求业主,应该先去看看心理医生,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身份证明,再来讨论此类诉求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吧!

按照那些提出维权诉求老业主们的逻辑反推,如果开发商提升了卖楼价格,又该如何?开发商每提价一次,就要求老业主们补一次差价。老业主们是否也应当接受开发商提出的"补差价"的维权诉求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齐洪建—小区支招


合个屁法,早晨卖菜新鲜八块钱一斤,到了晚上菜不新鲜了,八毛钱一斤,难道你还要把菜退回来?买房子也这样,你乐意买,降价了,你维权涨价了,你咋不维权?涨价了,开发商把你的房子收回来你干嘛?瞎胡闹。


九天飛龙


作为对这一行业有所了解的人,我来回答吧。

房价怎么形成的,除了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是根据成本政府定价外,其余都是市场调节价,由市场根据供需情况等多种因素确定好价格。

有人会说,那还要政府调控干什么,因为国家过去都是福利分房,没有购房压力,房改后大都推向市场,个人购买,毕竟市场行为有时过度追求利益,可能偏离正常方向。既要无形的手市场占主导,也要国家这只有形的手发挥好调控作用。

毕竟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房价高的离谱,房地产偏离正常发展方向,老百姓买不起房,住的得不到保障,会引发很多安全问题出现,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必须引起国家重视。

而且房地产商本来利润很高,什么事都是过犹不及,很多开发商为了获取暴利,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推波助澜,很多房价就是这样上去的,国家调控并没有阻止其获取正常利益,无可厚非。

现在,随着调控的不断深入,贷款政策的从严控制,棚户改造货币化的减少,炒房行为得到了遏制,房价也有下跌趋势,尤其是像杭州,厦门等一些城市,幅度很大。开发商降价也是根据形势,根据其发展需要,不断回笼资金,降低风险,并不违规。

而且合同里如果没有关于价格下跌的条款,那开发商没有任何责任,只能是个人负责,维权也注定很难有结果。买房是个人行为,价格涨跌理应个人承担所有后果,尽管下跌亏损心理不平衡,从感情上可以理解,可从实际上很难维权。


文思正言


房子也是商品,你在购买时,销售人员是否有夸大的描述和承诺也很重要,你去买保健品,销售人员如果把它说成是包治百病的药,那会有人管的,如果你去买烟,烟盒上注明会导致死亡,那你自己愿意买是你自己的问题,同样的道理放在房子这一重要商品上也是成立的,销售人员有没有对你描述房价不会降?项目后期开盘不会出现降价的状况?利用信息不对称,告诉你今天不买明天就没了这种虚假宣传?如果在卖的时候告知买家,我们这片地能盖一万套房子,今天开的是一期三百套,后面还有九千多套,并且我们不保证后期不会降价,还有人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达达尼昂123


开发商降价售楼那是人家的自由!与你已买房的业主无关!这是正理!业主要维权那是胡闹的无赖!你买完一件东西,过些时降价了你也退去吗?刁民永远存在!但是开发商现在有几个降价的?降一二元钱那可不叫降价!降多了有不许可的!在那管着他了!


13826452815


以目前的预售商品合同文本(全国差不多,业主是弱势群体),是无法改变的,维权是无理取闹,除非你的合同是产品委托制作合同,可调价,即商品交付时的市场价格结算,且按规定,延期交付如价格上涨,按签定的合同价计算,如价格下跌,以交付之日的价格结算,本来房子既然定为商品房,也是商品,交钱是委托制作,符合大宗商品交易合同条款规定,但在国内能找到吗?


醉江南小镇


有病,商品房顾名思义是一种商品,是商品都有价高和价低的时候,自己买的贵那是自己倒霉。就好比白菜昨天1.5元一斤,今天0.8元一斤,难道你昨天买的非要今天让退0.7元吗?(我的数学真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