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隊正式移交應急管理部,17萬火場英雄脫下軍裝

今天上午10點,

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

正式舉行。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公安消防部隊轉制後,

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

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

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這意味著,

今天起,53年的消防部隊成為歷史。

目前,中國有17萬現役消防軍人,

另有約20萬政府專職消防員。

他們365天不間斷備勤,

24小時內隨時出警。

1989年“8·12”黃島油庫爆炸事故

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

2003年衡陽“11·3”火災撲救

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

一代代年輕的消防官兵,

在各大事故現場,

用生命上演最美逆行,

今天,他們將與軍裝告別。

歷史

53年消防現代史告一段落

53年的消防現役史即將告一段落,隨之而來的,是全新的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今天,知道君再帶大家回顧一下這支部隊的歷史。

實行職業制時期(1949.10-1965.05)

全國解放後,隨著全國各地人民政府的建立,人民公安3機關先後接受了國民黨政府警察機關的消防隊。經過對留用的消防警察進行清理教育和對一批進步青年的培養吸收,重新組建起了一支新型的公安消防民警隊伍。緊接著,各地公安機關相繼建立了專門的消防機構,公安部於1955年10月成立了消防局。

改義務兵役制時期(1965.5-1969.3)

根據形勢的需要,中央和國務院決定,自1965年5月1日起實行義務兵役制, 從此全國公安消防民警隊伍小隊長(班長)以下人員都實行了義務兵役制。

由軍隊代管時期(1969.3-1973.12)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國消防事業受到了嚴重挫折。1969年3月25日根據中共中央、中共文革、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關於徵集消防民警問題的報告》決定“消防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徵兵退伍和一般行政工作,分別由省軍區、軍分區或警備區代管” 。

重歸公安機關管理時期(1973.12-1976.10)

1973年10月15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達了《關於公安消防隊伍領導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自1973年12月1日起,公安消防隊伍由公安機關統一領導,省、市自治區公安局設消防總隊;市和地、縣根據實際需要分別設置消防支隊、大隊、中隊。

恢復時期(1976.10-1982.12)

1976年8月3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了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處、總後勤部《關於全國武警民警工作會議情況報告》,決定消防中隊幹部實行現役制,其他人員體制不變,自此,消防隊伍的正規化建設向前邁進了一步。

納入武警序列時期(1983年1月至今)

1982年6月19日,黨中央批准了公安部黨組《關於人民武裝警察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報告》(中發 [1982]30號文件),決定將全國現有實行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3個警種,連同解放軍接收的內衛執勤部隊,統一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這一重大的體制改革,於1983年1月在全國實施。

期間,在武警總隊下面設防火處,支隊下面設消防科(消防大隊),1986前後,從武警總隊、支隊分離出來,組建單獨的消防總隊、支隊,同警衛、邊防這兩個公安現役部隊一起共同接受公安部管理。這就是現如今我們所熟知的消防部隊。

我國過去的火警電話是“09”,在70年代以前,我國特別通訊是“0”號。70年代後期我國通訊服務號碼由“0”改為“11”,根據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火警電話號碼統一定為“119”,是漢語“要要救”的諧音。因為每年“119”是我國的消防宣傳日,實際上這一天已成為我國的消防節。

改革

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

2018年3月,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據悉,10月4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條例(草案)》徵求意見最後截止,提出建立消防救援銜級制。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佈後,武警部隊跨軍地改革轉制也隨即落地。

武警部隊各警種最終轉制劃歸地方機構明確為:原先隸屬於武警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官兵集體退役後,成建制劃歸公安機關,同時結合新組建的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適當調整整合,其編制為人民警察編制;

原先隸屬於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官兵集體退役後,成建制劃歸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其編制為行政編制;

原先隸屬於武警序列的武警黃金部隊,官兵集體退役後,一方面對部分企業職能的劃歸中國黃金總公司,另一方面集體轉制併入自然資源部,編制為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原先隸屬於武警序列的武警水電部隊,官兵集體退役後,組建為國有企業,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可繼續使用中國安能建設總公司名稱,編制為國有企業;

原先隸屬於國家海洋局領導的海警隊伍,按照先移交、後整編的方式,轉隸為武警,成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也稱“中國海警局”;同時,原先承擔海關執勤任務的武警全部撤收,不再承擔海關執勤任務。

武警部隊改革落地後,新的領導體系為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系,其結構由“三大總隊”,即內衛總隊、機動總隊、海警總隊和院校、科研機構等組成。

按照改革計劃安排,中國海警局已經於2018年7月1日歸建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8月28日,武警黃金部隊轉制;8月30日,武警水電部隊轉制;9月29日,武警森林部隊轉制。今天,輪到消防部隊。

專家說法

武警部隊機構改革有助於更主動有效履行職能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將全部退出武警。

《方案》提出,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係。

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所長李衛海表示,一直以來,我國武警具有現役軍人角色,但防衛作戰職能還不夠細化。在承擔災難救援者的角色方面,武警主體性體現不足,“法律規定的精神是武裝力量執行災難救援任務,不但要進行專門訓練,而且應當根據災情制定預案、形成梯隊,從而做到既雷厲風行,又從容有序。執行災難救援時,武警是否具有優先和重點動用的法律地位,災難救援的準備是否是武警部隊平時建設的重點內容等問題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各武裝力量在平時準備時重複建設、針對性不強、專業水平較低,救助時則蜂擁而動、協調較差、秩序混亂、效果不佳。改革後,將有助於武警更主動、有效履行職能”。

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副教授曹海峰接受知道君採訪時表示,消防部隊和森林部隊從武警部隊剝離,並與安全生產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常備應急骨幹隊伍,是我國應急救援力量走向職業化、綜合化和集中化的一個重大舉措,是我國應急管理體制建設中的一項重大進步。有助於將原先分屬於不同行業領域和部門的力量高度整合起來,進一步提升應急救援力量的合力,同時也是我國應急救援職業化建設的關鍵性一步。

後續如何有效落實改革舉措,使得改革涉及的機構和人員儘快實現角色轉換?李衛海認為,要加快制定一部分法律,如海警法、邊海防法、移民法等,並對武裝警察法、消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進行相應修改,用法律方式保障機構改革的成果。在立法、修法期間,要注意強化當前機構的履責意識,以避免因機構改革造成執法弱化甚至失靈的窘境。

針對改革將造成的有關部門執法人員法律身份、職權責任、職級待遇、檔案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變化,李衛海表示,要及時出臺更加詳細的綜合性方案,儘可能消除改革對執法人員造成的心理落差和待遇隱憂。同時,要儘快形成新機構的領導幹部、骨幹執法力量的法律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方案,使其能儘快符合新機構的履職要求。

記者 倪偉 李玉坤

綜合自“消防界”、“一號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