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亿,如缴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陈罗彬


新闻很长,为大家归纳几个重点:

1、范冰冰需要补缴的款项除了偷逃的税款,还有巨额的滞纳金和罚款,共计8.8亿元;

2、范冰冰属于首次被查处,所以依法补缴之后,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3、范冰冰的经纪人毁灭证据、阻碍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案件,涉及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

范冰冰偷逃税款如此巨大,为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想大家最关心、最有疑惑的就是这个问题,其实准确来说,应该是范冰冰暂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范冰冰需要按时足额缴纳8个多亿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对于偷逃税款的纳税人,如果是首次被查处,只需要依法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此前已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再次偷逃税款的,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税务机关的通报,范冰冰这次是第一次被查处,所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她只需要补缴税款,那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她的经纪人很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对于经纪人的这些犯罪行为,范冰冰是毫不知情?没有参与在内?希望能够继续深入调查,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之人!


李钦宇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税务局终于对范冰冰偷逃税问题有了结论,这个结果也证明崔永元的举报是真实可靠的,崔永元的个人声望无形中又得到提升。目前其实不是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先看看范冰冰是否会拒绝缴纳相关税款罚款,如果不履行义务后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不代表以后一定不会追究,新闻报道已经说明了依据是刑法201条。

刑法201条规定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分析一下范冰冰的偷逃税问题,因为是首次发现偷逃税问题,前期没有被税务局处罚过,且目前是通知范冰冰补缴税费、罚款和滞纳金,自然还不符合该条追究逃税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分两种,一类是前面已经因为偷逃税被处罚两次了,这次发现偷逃税的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类就是偷税漏税被处罚后拒不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偷税要达到应缴税金额10%比例以上,且金额是一万元以上。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偷逃税金额和比例已经达到了,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和任职的公司偷税金额已经过亿元,经纪人涉嫌毁灭相关会计凭证阻扰调查被公安部门控制,税务局已经向范冰冰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范冰冰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如数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那么税务局可以将本案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以逃税罪立案侦查,只要最终查明了偷逃税事实,刑事责任是必然的,现在范冰冰最需要考虑的是要不要缴纳这么多偷逃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当然了,范冰冰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决定进行一次拖延时间的质疑程序,不过税务部门符合法律程序的调查处罚一般是没有被撤销的可能,我们看看范冰冰方面如何应对。





孤独1749


偷税漏税,情节恶劣,自从崔永元的阴阳合同曝光以来,范冰冰偷税漏税行为坐实,税务部门鉴于范冰冰为初犯,在查处偷税漏税后补清税务,故而免于刑事处罚,范冰冰经纪人毁灭偷税漏税证据,妨碍司法机关执法,被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

吃瓜群众看到了这里,有没有感觉这明显就有些问题,笔者简单的分析分析,首先这个经纪人毁灭证据的行为是不是出自范冰冰的指使?范冰冰到底知道不知道?难道说她只是摆设,这怎么也说不通,在此次查处的偷税漏税中,范冰冰涉及的偷税漏税金额巨大,而目前税务机关只是追缴滞纳金、税款、罚款,可是这么巨大的偷税漏税情况,难道说只是让范冰冰破财免灾,而免于刑事处罚吗?虽然说她系初犯,可是她的金额确实巨大,如果仅仅给她一个经济处罚,而免于刑事处罚,那是不是对于其他一些纳税大户而起不到警示作用呢?



范冰冰作为一个明星,其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一个人该有的意识,同时也是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一直以来,范冰冰也是星途坦荡,名声在外,可是人越有钱,越容易变坏,这是对于有些不能克制自己的人来说,范冰冰就属于这种,笔者这不是说攻击范,只是就事论事,最可恨的莫过于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在人前表现的爱心满满,正义十足,在人后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人的贪欲往往就是葬送自己前途的催命符,如果不能克制自己的贪欲,那终将走入歧途。



范冰冰也好,其他人也罢,作为国家公民,而不能遵守国家法规,而想着或者直接干着违法勾当,天不藏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将逃不过法律的追究,从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至今区区不过几个月,并不是人家无中生有,既然人家崔敢曝光,那就说明绝对有事,这不,终于印证了曝光的属实,此次范冰冰被税务机关查处,那么当初曝光的其他人呢,相信范冰冰绝非个例,也不是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到底能不能经得住法律的调查,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希望所有的国家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不干违法乱纪之事,依法纳税,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珞珈评论社


倒不至于彻底完蛋了,因为只要在规定期限前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以范冰冰这些年的积蓄,10个亿以内还是有能力拿得出来的。不过,也绝对算是伤筋动骨了。

之前范冰冰销声匿迹超过一百天,好多人就想到她已经被审查,否则不可能这么安静,至少得有一些正面公关。今天税务部门果然放出实锤: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部门并向其发出巨额罚单,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


好在只要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有款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范冰冰的财力,10亿以内的数额都是能够解决的,所以限期内缴清所有款项应该没有问题。


此事对范冰冰的打击还是很大的。几亿元的处罚不是最重要的,她如果一直坚守一线,有个几年这些钱就回来了。最重要的是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以前的负面传闻虽然很多,但都是坊间传闻,起不了决定性作用,这次则是真凭实据,可以跟着她一辈子。东山再起不是那么容易,何况娱乐圈的更新换代太快了,没人会专门等你,哪怕你之前再红。


此事也告诫娱乐圈的明星们,多赚钱可以,但一定不要违法。


捕鱼小分队


偷税漏税这件事儿在演艺圈里绝不止这一人,她的处罚也许只是杀鸡儆猴,后面可能还有更多的人物要被扒出来,尤其是口碑本就不怎么好的,全靠经纪人胡来的流量小生。



我在读MBA的时候,一个教授就讲过一个概念“合理避税”,他说但凡提出“合理避税”就是为了偷逃税,当时很不理解,觉得他太过武断,但是从演艺圈偷逃税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他们所谓的合理避税中的合理是依靠“阴阳合同”而来,此间的行为是合理,但不合法。


先抛开这些行为不谈,我们可以分析下后续人物的发展。

范冰冰一定会交清罚款,几个亿对她来说会掉点肉,但绝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事情。个人觉得这事儿得辩证的看,在娱乐圈,向来顺风顺水的范冰冰受次挫折,一定会看清很多人,谁是真朋友,谁是假关系。

崔永元,他在娱乐圈的关系几乎就此打住,不会再有人与其有更深层次的交往,因为怕他哪天不高兴就反口一咬,咬的还很疼,甚至很致命。

冯小刚、华谊的高管们,一定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结局如何,静待花开,但出点血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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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银行狗


大实话:这只是娱乐圈问题的冰山一角,不过,接下来应该就会有更多的明星会自觉去补缴税款了。

自从崔永元和冯小刚关于《手机2》的事情开撕以来,几乎两个人就没怎么消停过。而这件事比较戏剧性的就是本来两个人之间是私人恩怨,但是却因为崔永元老师的一个小小的不注意,没有给曝光的阴阳合同艺人名字打码,然后就很巧合地揭露了娱乐圈“阴阳合同”的潜规则,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在崔永元合同中曝光的之前毫无疑问的头号女星范冰冰。

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大概是今年6月份被群众举报的,而根据新华网10月3日最新消息核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申报正常纳税,而剩余的2000万元则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和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与此同时,还查出了范冰冰及其担任的法人代表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而范冰冰这件事让我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艺人就是刘晓庆,毕竟,2002年的时候当时红极一时的刘晓庆因为虚假申报偷税漏税一千多万可是直接被捕入狱了,为期422天,公司关闭,几乎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一无所有。所以,范冰冰将要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也是所有吃瓜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

那么,范冰冰女士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呢?范冰冰又会不会坐牢呢?范冰冰个人的演艺生涯接下来又会如何发展呢?

首选,就偷税漏税这件事本身来说,既然现在已经是坐实其偷逃税款的问题,那么范冰冰及其公司所要面临的就是加倍的税款补缴并且还要缴纳滞纳金,所以,范冰冰接下来所要补缴的税款就是上述统计的数倍。所以,就算是范冰冰之前赚的钱再多,那这次也是要伤筋动骨的了。而就刑事责任方面而言,根据《刑法》相关条例规定,因为这是范冰冰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漏税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此前没有因为逃避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所以,只要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交完税款,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范冰冰不会像刘晓庆一样坐牢了。

所以,范冰冰的事情总的来说处理结果就是:加倍罚款,不用坐牢。不过,这件事情之后,范冰冰在娱乐圈的身价应该就是直线下降,娱乐圈一姐的位置估计也要易位了。

通过这件事我想对一些娱乐圈的人士说:娱乐圈赚钱就好比是一条没有红绿的的高速公路,这里也不会像普通的市区马路那样一直都有交通警察巡逻。娱乐圈有很多赚钱的机会,并且赚钱速度也很快,可能只要你胆子够大,手段够硬,那么你的赚钱速度就会直线上升。但是,你们还要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高速路是有服务区的,你们是需要停下来休息的,甚至是说,是需要在某个路口下高速的。如果一直壮着胆子往前加速行驶,那么终究会超过你们的负荷,就算是兰博基尼和法拉利也终究会翻车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完全没毛病,根据我国《刑法》第201条【偷税罪】规定,“……因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范冰冰此次面临的重点确实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总额高达9亿的税务与罚款。

9亿数额一出,一片哗然。普通大众几辈子没见过的钱,只是范冰冰一次补缴的数额。多么讽刺,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说明了娱乐圈收入的畸形。虽然许多人觉得拿娱乐圈的高收入与科研学者的收入相对比不公平,但认真想想为全人类做贡献的学科项目一辈子的收入比不上明星一年,长此以往,孩子们的梦想难道还会是科学家吗?

只要长得美,不用高学历,只要会炒作,不需要演技。这就是娱乐圈的现状,很多号称演员的明星们,甚至连最基本的演技都没有,就可以称霸娱乐圈,我们真应该问问,凭什么?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我们完全可接受,可当行业的收入差距巨大时,也怪不得各式各样的人挤破脑门也想入娱乐圈的门。



静待事情的后续发展吧,假如此次范冰冰安然无恙,继续在娱乐圈里拿着高片酬,谈人生才真正可悲。所以事已至此,还有人相信范冰冰真的用蜂花护发素吗?


芋泥追剧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这个判罚符合之前大多数人的猜测,破财免灾,皆大欢喜。

从我个人来讲,我认为这个判罚是缺乏说服力的。范冰冰是娱乐圈的标志性人物,就如同当年的刘晓庆一样,对她的处理方式有影响甚广的示范作用,当下娱乐业乱象丛生,需要猛药去坷,为什么不借助范冰冰事件来一次圈次整治呢,拿出一个范冰冰来祭旗,来警醒不更好吗?一个多亿的偷税漏税,补缴完事,这对于一个动辄数千万元薪酬的明星来讲,又有什么震慑力呢?

特别在看到后面的要求当中提出的“12月31日以前,影视娱乐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自查自纠,对偷漏税行为进行补缴”这个内容,非常令人失望。出于这种判罚,我认为起码可以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个圈子根子都烂掉了,结出的几乎全是坏瓜,没有几个是好果子,如果彻查,那么将是一个底朝天式的灾难,这个圈子就完了。所以只好采取这种“主动认错,既往不咎”的稀泥式做法。

我们喊了几个月偷税漏税,小崔掀起来如此之大的娱乐圈风暴,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挺让人悲凉的。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已经被社会宠的不像话,成为藏污奈垢的是非之地。钱对有些明星来讲,算不得什么,也形成不了威慑,因为他们终究会从观众的口袋里抠出来。

一个影响力如此之大的行业乱象,居然无一人获刑,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可叹可怜悲!


元芳有看法


小崔睡不着是有原因的,他知道的太多并且忍不住想说出来,于是很多圈内的朋友和阳光下的腐败开始显现出来,分拆合同来非法避税是行业公开的秘密,可是没有人敢说出来,这些社会公众人物乐此不疲的获得巨额利润而不愿意履行公民纳税义务。



范冰冰承认了自己偷税漏税的事实真相,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她需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范冰冰在爱国主义影片《大轰炸》中3000万片酬,其中1000万依法纳税,剩下2000万通过分拆合同偷税漏税,涉及的税额巨大,影响恶劣。范冰冰需要支付数亿的罚款,才能兑付其法律罚款,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范冰冰是否可以缴纳相应罚款呢?

范冰冰由1998年剧集《还珠格格》饰演金锁一角而为人熟悉,之后影视双线发展,人气稳步上扬,2014年更杀入荷里活参演《变种特攻:未来同盟战》,上年凭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夺得多个影后奖座包括国际电影节。正所谓有名自然有利,于2015年范冰冰有份持有的唐德影视召开股东大会公布业绩,以范冰冰持股量来计算,其身家暴涨了2.3亿(约2亿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据一份中港台明星商演报价表显示,范冰冰出席活动收约316万港元天价(约265万元人民币),一年剧酬收益更可达4,000万港元(约3350万元人民币),加上其工作室同时制作及投资影视作品,及在青岛、北京等地有不少物业,据推算范冰冰身价保守估计达10亿港币(约8.5亿元人民币),难怪自2013年开始,范冰冰连续多年占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首位。



李晨知名度稍低于范冰冰,但论吸金能力一样不输,从1997年主演第一部电视剧《十七岁不哭》中简宁一角红遍全国,之后参演电影《唐山大地震》及《建党伟业》,李晨的演技获得了影视界和观众广泛肯定。而其主演的电视剧《生死线》、《风车》、《风和日丽》、《北京青年》等,全部均有高收视,也为李晨赢得了收视保证的赞誉。近年李晨在《奔跑吧兄弟》系列人气走高,其出场费已超过460万港元(约385万元人民币),加上不同地方的物业,李晨的身家也是上亿,早于2013年李晨已打入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位列十九位,虽然与居榜首的范冰冰有距离,但李晨绝对称得上是隐形富豪。




综合而言,罚款的数额是在李晨夫妇可控范围之内,但是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希望他们可以成为演艺界的参照物让更多公众人物引以为鉴,繁荣文艺需要德艺双馨。


唐俊龙55398571


范冰冰偷税漏税和补缴罚款8亿多!限期补缴!

这是给予了范冰冰最大的包容。范冰冰应该心怀感恩之心。具体的内容大家看新闻即可,

这里我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范冰冰事件的相关人员,销毁证据等已控制,调查仍在继续中。范冰冰是否有罪现在还没有最终定性。现在只是针对偷税漏税给出了处理结果。

第二:范冰冰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像她这样的人,最近很多明星把公司悄悄的注销了。我相信范冰冰事件只是娱乐圈的一个开始。

第三:范冰冰无知,明知自己偷税,平时还那么高调,还怼老崔,真是不知深浅。陶醉于自己的明星光环不能自拔,觉得自己有多么大的魅力,其实,明星只不过是一份职业而已,这个社会无论你多么牛,最终都要回归自我,回归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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