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把我送人了,后来他们向我要赡养费,我该不该给?

两个黄狸呜翠柳


养子女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吗?


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要看养子女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但是有的人被送养后,由于与生父母存在着血缘和亲情关系,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

你和养父母之间已经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和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所以你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有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其余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不管怎样,你的生命是生父母给的,你的成长是养父母养的,两边的父母对你都有恩情。在法律上,你没有义务去赡养生父母,你可以不养他们。但是出于血缘关系,如果在赡养养父母的同时还有余力的,尽可能出点钱给生父母。毕竟他们已经年老,很可能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就算出于人道,扶助他们一点也是好事。



再一个,养子女对生父母在生活上承担了赡养义务的,根据法律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也就是说,合法收养的子女,对其亲生父母是丧失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确实对亲生父母承担了赡养的义务,仍然可以依法分得适当的遗产。


依照自己的条件看着给吧!他们求助于你,肯定是没有办法了。看在血缘的份上适当给一些生活费,帮助生父母安度晚年。

别恨他们!


拙燕衔泥


对于题主这个问题,我可以借用经济学术语来回答,打个比方,投资~收益,是因果关系。

恕我直言,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如果,父母对子女没有尽到法定的养育责任与义务,没有履行自然人天赐的教育使命与道德良心,等于弃权行为,彼此毫无权益关系。

所以,我认为,一个狠心的父母,无论当初是由于生活窘境,自感无耐把孩子送人了,还是因为有其他隐情所致,断绝了亲情关系,并且各奔东西许多年,各自过着安逸的生活,期间没有任何联系,完全如同路人,事实上早已经不存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了。

由此推论,身为失职的父母,没有一点点资格向子女索取份外之享,不管他们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或者说是过继的! 相反,作为子女完全有权利拒绝生养父母的无理要求,如果他们的行为打乱了自己的生活秩序,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还应该依法维权。

如果,子女情愿向生养父母赠予财物,或尽一些力所能及的支助义务,那是一种建立在怜悯之心基础上,出于孝敬,属于践行传统美德的善举,并非是人家必须做、应该做!

我想,身为父母,也应该深思熟虑,仔细想想这辈子为子女健康成长、生活幸福都做什么贡献了?不要错误的以为我们生了他们,就应该向他们索取,倘若如此,天理难容!

以上是我的观点,感兴趣的朋友请点赞。谢谢支持!


潘茂生书法文化研究


给不给看你自己的经济条件咯,法律有规定,如果儿子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的领养关系,则儿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了;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他们来找你帮忙你看当初把你送人时是恶意还是别的原因,如果是恶意的你经济条件好的话就随便给点,一次性的,让他们别来找你了,经济条件不好的话就当他们是路人好了,如果是别的原因被迫不得不将你送人不管你什么条件都要接济他们下,毕竟是他们给了你生命。


用户278716443









平淡人生201979838


既然亲生父母把你送人了,你已经和养父养母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和亲生父母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亲生父母没有对你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你也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那从情理上来说,那就得看你是否愿意管他们了?你如果觉得父母送你有苦衷,你又有经济能力那么你可以接济他们,但是,如果没有那能力,建议不要“多管闲事”,否则,可能会缠上你。

你好好的赡养你的养父养母即可,把你抚养成人毕竟也不容易。


律夫人


人是很奇特的。人活在世上,光怪离陆,什么样的人都有。按照你的身世,被人养,也就是说没和亲生父母在一起生活,这是人所不喜欢的,有话无论多苦都愿意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不过现这种情况要视具体实情而定。按照你现在的现状都有不同的现象,码定是,亲生父母来向你要赡养费,可分为一他们原来养的子女怎么样了?是否有能力,如他们都因特殊情况没有能力了,而你现在又有能力,那帮不帮就在你良心了,如果他们的子女有能力而与你搞AA制,这就不对了,当然,如果你大度也无所为,这也应考虑当时亲生父母为什么将你被人养,而不是大家共度难关,这就要视当时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心情了。当然,人活在世上不外几十年,做不做都一样老去死去的,要珍惜活着的时间和机会,做好自己问心无愧就得。


大事小事一世间事88


你的父母当初把你送人,就是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我想不通他们还有理由来找你要赡养费,真的是非常可笑的一件事,

他们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当初是他们不要这个孩子,选择去过自己的生活。那这个孩子也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就算想重新开始,也必须得到孩子的同意才行。

孩子可以选择付一些抚养费,但没义务赡养。

所以,你按自己的意愿来做就好。


爱笑宝妈欧丹丹


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别人的意见仅供参考,还是看个人能力,法律没义务,血缘斩不断,我情况比你更复杂,两岁时候,父亲伙同人贩子把我和母亲卖到山东,母亲在山东再嫁两次,我认祖归宗后,父亲对我表述有悔意,但对我确实没什么付出,所以对他毫无感情,仅当做一个亲戚再走。山东那个对我们娘俩动不动就打骂的养父,也就是人贩子卖过去的第一家,我已经二十年没再联络,很伤不想联系。后面那个养父虽然也过得不好,但他把所有都给了我,在我心里他才是最值得我珍惜的,所以楼主的提问,管与不管,真的视情况而论,没法给你一个能否的回答,总之问心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又不委屈自己的选择就是最好的。


赖勇18





老知青63279611


亲生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子女也就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不用进行赡养,哪怕是他们告上法院,也没用!同理,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就有赡养义务,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这点养子女就推脱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