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共計6名。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9月29日滿12個月,由於此日為非交易日,遞延至2018年10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況及股本變動情況

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核准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151號),公司向長城(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車金證投資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創新電子信息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募集資金總額1,578,629,284.07元。上述新增股份已於2017年9月2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性質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限售期為12個月,預計上市流通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完成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發生配股、送股、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事項。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2、非經營性佔用上市資金及違規擔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對其違法違規擔保的情況。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9月29日滿12個月,由於此日為非交易日,遞延至2018年10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72,647,459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7.19%。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共計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四、股份變動情況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東嚴格履行股份限售規定和承諾,且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也未發生對其進行違規擔保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3、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