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长为替女儿出气,残忍杀害10岁小学生,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张进娣


全输的报复结果

谁赢了?

你女儿从此之后要面对怎样的人生?

她是杀人犯的女儿!

她是没有爸爸的孩子!

她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种种指点和压力?

你的爱人呢?

你的父母们呢?

受害男孩的家庭呢?

谁在这件事情里获胜了????谁????

你们无视“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无视通报、新闻报道暂时无一明确提出存在校园霸凌的事实,无视一位成年人残忍杀害10岁的孩子!竟然还拍手称赞的!

你们是不是很向往这种“快意恩仇”的生活?是不是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也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

你们可以不考虑杀人凶手的家人,你们可以不考虑被害者的家人,你们也无视全校的孩子们吗?你们满嘴的“心理阴影”这个时候怎么不说了?

来来来! 看看这位父亲杀人够淡定从容的样子吧:见评论区!

面对这满地的鲜血,面对这淡定从容的表情,面对着这冒着青烟的烟,你再给我说一遍你支持杀人凶手!!!!

没有公布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情况下,一群键盘侠,无视这起事件背后带来的各种危机!无视人们戾气的弥漫!无视社会秩序正在被蚕食破坏!

当你点赞的时候,当你在诅咒反对声音的时候,你考虑过没有,你的孩子也会面对这样的威胁!而你所谓的“拼命”到时候又有何用?人人无视生命,那么必然意味着人人生命随时受到威胁!

你们希望自己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社会吗?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悲剧的背后,反映的是学生纠纷处理的沟通机制问题,如果没有一套畅通的沟通机制,矛盾得不到舒缓,可能就会变成暴力事件,甚至是今天这样的悲剧,因为不是每一个家长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的!但只要不是校园暴力,我相信都可以心平气和的解决!

我相信小女孩的伤应该不重,不然老师不会不主动通知家长

对于一些学生之间比较严重的纠纷、吵闹,尤其是打架事件,我想老师一般是会知情的,而本案中的老师并没有主动通报家长情况,要么觉得伤很轻甚至无需就医,要么这个老师真的不负责任,无所谓。但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我还是偏向于“伤”很小,认为事情不大,所以就没有选择通报家长。

但是从这个事情的结果来看,作为老师,无论有事没事,还是应及时通报给家长,因为毕竟还是有“伤”的情况!因为,由老师主动通报给家长和家长自行发现后再向老师“上门告状”,两种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老师的主动意味着关心自己的孩子,所以家长的火气就可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

出现学生纠纷,老师是一个很重要的沟通角色

我想每一个家长,对自己孩子的老师都是很“尊重”的,哪怕只是面上的,至少如果老师讲得有道理或者是很公平处理的,那么老师的面子都是会给的,因为毕竟自己的孩子还要在老师的手上“讨生活”。所以,老师是学生纠纷事件的一个缓冲带!

不过,老师如果明显处理“失公”,或者平时就处理不好,给家长的印象不好,那么这个角色的作用有可能起到反作用。说实话,老师确实不好当,有难度!所以,我们也的给老师一个鼓励!

家长面对孩子被打决不能冲动,应先遵循常规的流程处理,暴力不应该是处理纠纷的第一手段

每家的孩子都是宝,看见自己的孩子被打,心情的确很糟,我自己也是个家长,很能理解这样的事情。但是,暴力决不能成为我们的首选方式,至少应该按常规程序先处理:

1.首先,咨询老师,先了解情况。

2.其次,咨询其他同学,了解事情的真相,学生不会说谎,防止老师有所“偏向”。

3.然后,评估自己孩子的过错和伤势,决定是否要追究对方。

4.最后,向老师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希望老师向对方家长转达或者组织协调会。

这是一个基本的流程,一般情况都是可以处理好的,在这个过程中,只要老师没有明显不公,就尽量配合!给孩子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还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如果出现明显的不公平,那么可以跟上级领导反应,如果学校处理不好,那么可以向教育局反映,这些都是合法合理的处理方式。

如果最后这些都没有用,那么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法律再没用,那么最后采取暴力之前,你还得考虑清楚:后果是什么?能不能承受?

保道,乃保险之正道也!做你保险路上的守护者,只为你找坑防坑!

保道手记


这位“护女狂魔”也太冲动了吧?女儿仅仅被同学达到了眼睛,他就把人家杀了偿命。况且女儿眼睛也只是受了轻微伤,不光没有失明连明显的伤痕都没有,就算要为女儿出气也不用要人性命吧?

据报道,四年级同班同学小叶(被害人)和小林(嫌疑人之女)偶发矛盾,在打闹中小叶把小林的眼睛打伤。小林眼睛伤情不重,没有达到需要就医治疗的程度,也没有影响她正常上学。但小林的父亲林某(嫌疑人)估计是个护女狂魔,他容不得女儿遭受半点欺负。于是怒火中烧的他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怀揣着水果刀气冲冲地来到学校,在男厕里将小叶残忍杀害。


我相信,即使小林对小叶心生怨恨意图报复,她也不希望自己的父亲将其杀害吧,毕竟只是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她显然没有想到“杀人性命”这超乎童年想象的程度。

而这位护女狂魔如果真的想要守护女儿也不该如此极端,他有没有想过他一旦这么做了就将接受法律制裁,那么他就再也不能贴身保护女儿了,他就再也不能用父爱陪伴女儿成长了,他就再也不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了。另一方面,女儿余生也将顶着“杀人犯之女”的帽子被人疏远、受尽歧视了,她又如何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成人?

这位护女狂魔事后冷静下来想到这些,他一定会翻然悔悟痛哭失声的。

身为儿童的小叶在矛盾中打伤小林眼睛固然不对,但无论如何他也不该被残忍杀掉,他的父母亲人也不该承受家破人亡的悲惨命运。

在司法实践中,成年人杀害儿童一般会被认定为极其恶劣的杀人案件,行凶者会被法庭从重处罚。我想,林某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他很有可能要和他的宝贝女儿永远分别了。


冰焰


希望网友在声明支持父亲的行为的时候,看清楚,这只是学生之间的打闹,而不是我们平时所痛恨的那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以这个父亲的行为过于极端,而由于他的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也毁了两个孩子……

这位父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性质极其恶劣

我看到新闻下有不少网友声明支持这位父亲的行为,因为这是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但是我想你们要弄清楚的一点是,他的女儿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只是眼睛受了一些轻伤,即使你说你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最多你就去教训一下那个男孩,让他尝试一下眼睛受伤的痛苦,有必要直接去杀了他吗?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复仇”的限度了,这已经不是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也不是什么正义之举,而是明目张胆地故意杀人行为!

何谓父亲的责任,你的责任不仅是保护女儿不被受伤,还要肩负着抚养她长大、陪着她走过人生漫漫长路的责任,可是现在呢,你进了监狱,你让你的女儿背负了有一个杀人犯的爸爸的骂名,你让你的女儿在学校里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你上你的家庭因此而破碎,你认为这就是你的责任所在吗?

你有没有想过,被杀男孩的父母也可能采取同样的手段报复你的女儿,那到时候你在监狱里,如何保护她?你毁掉的不仅仅是男孩的家庭,也毁掉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孩子陷入了危险和恐慌之中!

目前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证明这个案子是社会影响大以及性质恶劣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这名父亲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钦宇


我也是老师,我谈谈我的看法。作为班主任,班上的事本质上无巨细没大小,要特别注意熊孩子的不当行为。一位女生不招谁不惹谁,被一个男生动手动脚的,对不起,哪怕动一根头发,我也是不允许的,只要我知道,就会一查到底。记得有一次班上一位男生骂女生,女生向我告了状,我把这事看得很重要,到这位男生家家访,希望她父母亲能配合老师教育好这个孩子,不能养成随便骂人的坏习惯,并提醒父母:有时候一句不经意间的一句辱骂,就可能酿成大祸。他父母接受了我的意见,骂人的男生按我的要求不仅向女生道了歉,而且还在班会课上向全班作了检讨。 几天以后,我继续跟踪女生,问她对这件事释怀了没有。女生告诉我说:“老师,如果他不是向我道了歉,如果不是看在您的面子上,我哥他们是准备来收拾他的。” 所以说,在一位称职的班主任眼里,班上的事是没有大小巨细之分的。尤其是男生骚扰欺负女生这种事,是绝对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的。 真正优秀的老师也许并不会得到上级认可,因为他做的事实在太小了,不足以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和感动,一辈子没职称没级别默默无闻。但是,他能让千千万万个孩子健康成长;他能让千千万万个家庭平安幸福。


拓荒者130302266


世界上很多事情,最可怕的就是断章取义。很多人只看到结果,而不去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妄加评论,胡乱指责。首先我要承认,一个成人拿刀杀一个10岁的男孩,确实残忍,的确不应该。但你们(那些自以为是的律师和自己没有女儿的人们),你们知道这位父亲在杀人之前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斗争吗?如果你的女儿屡屡被人欺辱,法律惩罚不了未成年人,警察认为这是屁大点的小事而爱理不理,学校也没有办法应对校园暴力。自己的女儿,父母心尖尖上最嫩的那块肉,受到欺辱却无处讨得一个公道,换着是你,你该怎么办?如果男孩的父母又是一对蛮横无理的人渣,自己的孩子打了别人,不道歉不说自己还洋洋得意,你是否会打掉自己的牙齿往肚里咽?一个成人肯定知道杀人的后果,但他还是去杀了人,是什么逼迫他做出如此鱼死网破的决定?我有女儿,如果我的女儿遭到哪个男子的欺辱而无处讨得公道,我也会杀了他!肯定的!这个事件的发生,充分反应了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犯法的制裁惩戒的力度不够,也反应了我们的教育出了天大的问题,教师天天抱怨待遇不好,孩子难管,家长则天天叫苦连天,说教师挖空心思变着花样逼家长花钱。我们的教育正一天天走向堕落的深渊!请公证客观地理性地评论一个事件。我不是推崇这位父亲的做法,我只是设身处地理解这位父亲的做法。


风的意思


这位父亲的做法有些过激,将孩子间的小矛盾演变成了一则刑事案件,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伤痛。

事发温州瑞安,事件过程见下方警方通报:

发生这样的悲剧,林某主要是因为护女心切,气性上来一时冲动做出了这样的傻事。由于现在基本都是一个孩子,其实大多数家长都有如林某这样的心态。不愿让孩子受到半点伤害、甚至是委屈,作为父母的心情都可以理解。很多朋友也经常说“如果有人敢伤害我的女儿,我就和他拼命。”话可以这样说说,但在真正遇到事情时,还是要理智,如果真与别人拼了命,那谁来继续保护孩子呢!孩子需要的是父亲长久的疼爱和保护,而不是一时的解气。

这位犯罪嫌疑人林某,从父亲保护女儿的层面来看,够格。但是从长久责任的角度来讲,很不负责任。因为今后在女儿的身边,也许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爸爸的陪伴了,甚至有可能永远失去父爱,再也享受不到爸爸的保护。可能以后再想要爸爸的爱就只能靠回忆了,这对于一个10岁的小女孩来讲,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一时为女儿出一口恶气与这些相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

这位父亲用行动诠释了“冲动是魔鬼”,他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会被定性为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某的这种行为,很可能被定性为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假如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可能会减轻处罚。但从整个事件来看,这种情况几乎没可能,而且死者家属很大程度上会请求从重处罚。如果这样的话,林某很有可能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决。

对于小孩子之间的玩耍、打闹,也许孩子自己不具备控制的能力,但是,做父母的应该经常教育孩子,同学、朋友之间打闹要把握分寸,更不可养成欺负他人的坏习惯。小孩子犯错,多半是家长的责任,没有教育到位。

小孩子之间出现问题,最好是家长之间沟通、协商处理,对于12岁以下的孩子,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像林某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一时的冲动毁了两个家庭。相信,他本人现在也很后悔,可惜后悔已晚了。

父母都爱孩子、都想尽全力保护孩子,但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切不可冲动!

大家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手段残忍,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必须死刑,执行枪决!


A我是一个兵A


这位所谓的律师,你有孩子吗?你他妈的是畜牲。傻子都知道杀人不对,自己的孩子长期被欺负也一样不能忍受,何况是不道歉的长期被欺负。不杀人你来告诉我怎么办?很多事情是必然不是偶然,家长不道歉导致最终的杀人。


lxs0813


举个简单例子,A孩子打了B孩子,老师没有处罚A孩子,A孩子家长态度嚣张跋扈!说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打你又怎么了!

然后你报警,警方一般都是让你直接找校方协商解决。校方要是偏袒A家长呢?A家长就是不道歉,你能怎么滴!

事情到这里已经不是孩子间打架的问题,而是两个家庭权势的博弈!你没人家硬,就认怂呗!被打了也没办法,除非打出轻伤以上了,被欺负,被打青了肿了你根本没办法!

这种极端的不公,碰到极端的人,就会产生极端的问题。不是所有人都会卑微的忍气吞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