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瑞典电视台辱华和警察爆粗,国内就有酒店也贴告示称“不欢迎无礼的瑞典人”,这样做合适吗,你怎么看?

趣谈野聊御风客


关于瑞典警方无视国际惯倒,侵犯人权,继而再有所谓第一电视台辱华和变相支持藏独、台独,我驻瑞使馆发出了最强烈抗议。全体国人应坚决支持国家的原则立场。我们可以抵制瑞典旅游,可以暂停文化交流等等。但是,作为文明的中国人,贴出告示:‘’不欢迎不文明的瑞典人‘’,这样的做法和想法,我认为是不妥的。因为瑞典一基层警方不代表国家,尽管早已上升到国家层面,而且其有关方面采取了麻木不仁的态度,我们也应该相信外交部门会处理好有关事项的。今日的中国,岂容任人宰割,也有能力保护旅外或在外旅游的公民的合法权益,更不惧一切露骨的挑衅。通过这次恶劣事件,正可教训那些跳梁小丑,正告一切敢于触犯我民族尊严底线的有关政府或组织。我们应该礼尚往来,平等友好待客,欢迎一切友好交往,不搞种族歧视。同时,对于我们这些公民也是一次生动的法制和爱国主义的教育。我们的一些青年人,国家民族观念淡薄,信仰动摇或缺失,被西方说教或派头所迷惑,甚至被邪教挑唆,也该接受一次教育。


任有新2


怎么看?这很正常,这比方某的“……这是想把“一哭二闹三上吊”、满地打滚、装病撒泼、寻死觅活、最后再倒打一耙的中国传统文化带去瑞典”这种民族偏见强百倍。因为“不欢迎无礼的瑞典人”一方面可以表达对瑞典处理不公的不满,同时也没将瑞典一棒子打死,无礼貌,不近人情的瑞典人拒之门外,讲礼貌,重人权的瑞典人还是可以进呀。

有些国人对曾家的行为极为鄙视,这也正常,毕竟掉了面子,后边的事也象是自作自受也不为过。

瑞典的人权不是很受重视的吗(事件过程,人的生命权尊重了吗?),瑞典不是一个法制国家吗?同样的案例(2011年的)你们能对待不同人种用不同标准吗?作为一个公权力的国家机器,你对一个无奈无助的外国游客,你们是怎么做的?逼到一个外国公民用如此下贱的方式表示无奈与反抗,你们就满意了?就高高在上了?按大使所说,这就是大是大非的问题,瑞典得有个说法才行。

作为吃瓜群众的我来说,瑞典该是个文明国度呀,人家订了你这旅店的房,虽然时间未到,也算得上你的顾客了,就通融一下帮顾客解决实际困难就那么不情愿吗?难道文明就是按死规定?就是等同冷血?不知瑞典是否所有的旅店都是如此冷血还是只此一家?如果全部如此也让我见识了“西方的文明”,如果仅此一家,那这家就该受到道德的遣责。我只知如果在中国,这事可能就加点钱让事情解决了,这一家就不必去睡大街。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低级事情发生。

在这件事中,同情曾家事件而反对霸座事件,只因他们遭遇起因的完全不同,一个是太多无奈,而另一个却是太过霸道。对一个无奈的人,哪怕是外国人,请伸出你温暖的手,给人以人性的关爱,大可不必把人家逼成个任人取笑的可怜虫。而对一个霸道的可恶之徒,也不必过度退让,让其知道人人平等的真理。

士可杀不可辱,更不可自取其辱。某些人也该受到教训了吧。但愿再也没这些事发生。

好了,言归正传,支持旅店张贴“不欢迎无礼的瑞典人”直到瑞典有友好表示为止。如果没有结果就贴出“某某人与狗禁止入内吧”,我倒是想看看是所以瑞典人冷血还是个别瑞典旅店的冷血,不管怎样,他们就有一个共同规则是“我的地盘我作主”,如果是这样,对等原则的国际贯例,中国旅店,你还等什么?


KM闲聊吧


本来曾某一家这样的无赖蠢货只是极少数,但就是有人非要为这几个人站台背书,使得将一个个体的无赖形象活生生的影射到了整个国家和国民身上!先是不经仔细调查听信一面之词就叫嚣赔礼道歉严惩凶手,反转后,外交部门也被迫降低调门为“维护合法权益”,造成外交事故!原本只是小范围知晓的国人出丑通过它们“闹大”后却让全世界几十亿人尽人皆知!以后我国人出去碰到外国友人被问及时假摔一事时我们拿什么来言对?!面对这样的恶果,它们不但不反思、对于失实报道不但不道歉,反而又四处煽风点火故意煽动种族仇恨,只是瑞典电视台一档娱乐节目中的一个脱口秀专职讽刺的片段而已,它们却要将这种【极个别人】的可能的不当言行,扩大到两个国家全体国民的对立上!扩大到整个民族仇恨、种族歧视的高度!这不正像是一种国家之间的“碰瓷”吗?有点要强调下: 像瑞典这样的国家有充分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意思是政府不会控制媒体的言论,不存在一个给所有媒体下命令和审查的机构。而各种媒体靠的是各自的职业操守、世界观及信念,以及市场看不见的手及舆论监督来约束自己的言论。各主持人尤其是脱口秀,都是各自独立,任何言论只代表他个人和部分人的观点!任何人听到他说“我就是种族歧视”都不会当真!因为“不能种族歧视”在西方国家是政治正确,否则你根本无法立足。所以,你拿一个“不正经”的言论来碰瓷,说自己受到了“无尽的伤害”实在是找错了目标。不知刻意这样操作的人是居心何在?!难道仅仅是为了刚刚在“瑞典游客事件”的失实报道事故中的信誉尽失而设法“扳回一城”么?!

对于瑞典游客被扔事件,有人就是喜欢、刻意、胡搅蛮缠地坚持站在道德、人情的角度观察评论,丝毫不知“国法无情”为何物,选择性的忘记“入乡随俗”的基本道理!

可笑的是,有些人一边在网上提示“出国公民要入乡随俗,尊受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习俗”,另一方面却在指责别的国家警察执法时没有“人性化执法”,这不是自相矛盾的莫名其妙吗?

分析瑞典游客事件产生外交纠纷,其实很简单,可分为三个层次讨论:(1)有没有违法?(2)言行失当、扰乱秩序,警察有没有权处理?该怎么处理?(3)警察“扔人”中有没有“过分”的细节?有无侵犯他们的人权?

(注:【酒店是私人领地,警察无权强制酒店接客!】这一点其实最为重要,曾某有后面的悲剧其实就是在此一点上出现误判!而很多网友不理解瑞典警察“执法不人性”其实就是没有理解这一点!警察不驱离曾某一家很可能会被酒店投诉违法“不作为”!)

(一)\t有没有违法?

这一项完全没有争议:曾某一家没有构成瑞典法律意义上的“违法”,我们这叫“犯罪”: 瑞典等一些西方国家,没有那种警察可以直接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最多长达15天、而无需审判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他们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要检察官和法官甚至律师介入后才行,在瑞典 “违法”的意思就是“犯罪”,并得到审判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t他们的言行失当,扰乱公共秩序,警察有没有权处理?该怎么处理?

1)\t任何一个看过视频的人都不会否认曾某一家“言行失当和扰乱公共秩序”!瑞典警方当然有权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你不能当场抗拒,否则就是暴力伺候!这在哪国都一样。不管是驱离酒店、还是“扔人执法”,你只能事后申诉,而 “扔人执法”是瑞典警方处理此类事件的常规做法之一,在我们这对应有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等。你可以选择理解同情,但不是你逃避或否定执法的理由。因此,既然有扰乱秩序的行为就该接受相应的惩罚,这没什么好说的。

2)\t常识是,我们可以投诉【瑞典警察在对曾某一家执行“扔人执法”中存在“过分暴力”或存在不当,侵犯了我公民人权】,而不能投诉【瑞典警方不能用“扔人执法”处理曾某一家】,因为后者是干涉他国内政。因此,入乡随俗,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本事件就剩下唯一的争执焦点:【警察在“扔人”中有无“过分”的细节】。

(三)本案中警察在“扔人”中有无“过分”的细节?分为两点讨论:

1)\t时间地点合不合适?

这就像无法和色盲及装瞎的人对颜色的认识达成一致一样,双方永远也不可能达成共识。根据基本事实,看官自行判断这样的扔人地点的选择会不会对曾某一家构成人身伤害:气温10度,离事发地仅8公里,地铁口附近200m,24小时营业,有能拍照打电话能地图定位的手机,有路灯有路标指示牌的十字路口,遗址公园入口,曾某会英语,有沟通能力。

2)\t存不存在过分暴力吗?

现有视频不存在暴力。上下车和车上有无使用过分暴力,这永远都不可能有【共识的真相】。

PS1:关于“伤情”照片分析:外伤基本3种:骨折、皮下出血和破皮伤。这里骨折不存在。皮下出血也叫软组织挫伤,一般表现为淤青,不可能像图片一样黄色。而那个黄色更像是碘伏碘酒檫拭的留痕!而中国人一般处理皮下出血的淤青,习惯用“活血”用的如红花油、正骨水、香港“黄道益”之类药品,而这些药品一般都是无色或檫拭后不留色痕的。而碘伏、碘酒一般是用来檫拭在破皮伤防止感染的,没人会用它们来处理淤青。可是,奇怪的是,仔细观看图片,我们并没有看到破皮伤!所以,该伤情图片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PS2:关于同类案“渎职”比较问题:

因为警察在处理警务的时候,常生死攸关,所以法律赋予他们有现场的决断权。至于决断的对不对,当事人只能事后申诉,这一点在哪国都一样。而只有当后果产生时,才会反推其行为的合理性。你不可能用一个同类案件的“渎职”来论证另一个事件中的警察“渎职”,因为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何况本事件中没有对曾某一家产生任何实质的伤害,因此,没有后果哪来的渎职?!也更不可能用偶发的一个“渎职”案来论证“扔人执法”是违反人权的执法方式。而正是因为多年前的那个 “渎职”案才使得瑞典警方在“扔人执法”上显得更加成熟规范。从本事件你就可以看到,你几乎找不到在这次“扔人执法”过程中的任何破绽。










SZ谁主沉浮CF


今天看到辱我中华的报道无比气愤和愤怒,不得不说几句。辱我中华谁给你们的底气?瑞典一个海盗起家的国家何来人权一说也配提人权二字?自以为脱去海盗的披风丢掉三角帽就成为了人吗?简直就是全世界的一大笑话,一个小偷盛行盗窃不断的国家何以洋洋得意,以前是明抢现在改为背地盗,只是从明改为了暗,从当面下手改为背后下手,你们只是手段变了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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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111


应该建议各个场所写着“瑞典人和狗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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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米果


如因瑞典电视台辱华警察爆粗,国内有酒店告示“不欢迎无理的瑞典人”你怎么看?

回答如下:

首先,瑞典电视台辱华与警察爆粗应该分开来看,所谓的瑞典警察爆粗,说白了就是把不守规矩、不听招呼、故意扯皮、耍赖撒泼的曾姓一家三口抬出去,并用车送到所谓的公墓旁,应该说,就网络上的国人最低有七成以上认为瑞典警察做得好!不认为瑞典警察爆粗一说,瑞典警察,既没有罚、又没有骂、更没有打,何来的爆粗呢?而且国内连续发生的三起“霸座”事件,让义愤的国人,热切期盼国内警察也能象瑞典警方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对坏人坏事,果断的执法。而挑理的部分国人也就说说。瑞典是强调人权,尊重人权的国家,为啥深更半夜,把曾姓一家三口丢到公墓旁,不人权、不人道罢了。而造成这一切风波事件,难道曾姓一家三口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吗?

其二,瑞典电视台辱华言论是严重错误行为,虽然点到的是曾姓一家三口,但影射的是广大的中国人,此事无疑应该通过外交途径,坚决反对、强烈谴责、郑重交涉来维护中国人的人权和尊严。

其三,至于国内酒店告示“不欢迎无理的瑞典人”,怎么看?这样的现象即便有,也非常的少,这是因为只要瑞典人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酒店规则,不无端闹事,智慧包容的国人没有理由不欢迎瑞典游客入住。

其四,瑞典闹剧事件,应明辨是非。不应过度渲染,对撒泼耍赖的“霸座”事件、国外闹事的丢丑事件等等歪风邪气绝不可宽宥。


真石


真实情况是,曾性游客带着父母与妻子到瑞典旅游,提前12小时也就是傍晚到了目的,为了省钱,他打算一家四口在酒店大厅过夜,同样为了省钱,原本需要定两个房间的他只订一个房,想到时后偷偷带妻子进房间。开始时,曾先生先把父母带到酒店登记,而并未把妻子带入。酒店方面开始时同意他们三个在大厅过夜的。后来曾先生离开酒店出去溜达,带回一个女子,并声称这女子跟他一样找不到酒店住宿,担心她的安全就带回酒店大厅休息-其实那是她妻子,他是打算次日偷偷把妻子带进客房。酒店方面一看,带来不是酒店客人的“陌生人”,就不同意收留,然后曾先生就大吵大闹,店方劝解无效无奈才报了警。

其次,警察不是粗暴执法,视频证明这一家子是碰瓷。警察把他们送到离市中心6公里处的教堂,这教堂里有墓地,西方国家的很多教堂旁边都有墓地,其实他们并不认为墓地是令人恐惧的地方,一些大城市闹市区就有墓地,而且这并不是针对中国人,过去也有闹事的旅客被送到那里,警方是要给他们提供一个休息的地方。

所以酒店并不是没有人道主义,警察也没有践踏人权。很不希望看到某些人利用这事大做文章,煽动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情绪。


爱吃炸薯条的小鱼


为曾先生一辩:曾先生一家三口不是难民!既便是有违当地法律也应与我大使馆联系,带去警局,依法处理!不看看他们的护照签证是旅游吗?旅游,就是你们瑞典的客人,违法要依法处理,没违法就不能那样连拉带拖当难民弄去坟场(教堂)。身在异国他乡,你把身体不适的老人拖去那里合适吗??是否间谍被抓,不思悔过,就采取敌对态度对待正常旅游的客人(既使有错)。


小康之家31992368


不请自来!我认为不该拒绝瑞典人,更不该有这样歧视性语言。狗咬了你,你难道也要去咬狗吗!反而我们应该用瑞典语打出标语,这里的大厅欢迎瑞典人,完全不用担心会有警察把你扔到大街上!


经典K线


好啦,别再激化矛盾以博取眼球了。这件事在全球范围,中国人不会得到任何同情。再说了,不欢迎瑞典游客又怎样?人家压根无所谓来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