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于缓刑,死刑,死缓,分不清,刑法须知!

对于《刑法》中的一些概念,我们很多人都傻傻分不清 ,尤其是在定罪量刑方面。前几天就有粉丝在后天留言称其一朋友在入狱后,听闻可以帮忙进行“缓刑”,就东拼西凑给了对方20万,但是却没有办好事情。听了这个案例,不知道大家是否也疑虑重重呢?

刑法上的死刑,缓刑和死缓,这几个概念你能分清楚吗?

1 “缓刑”的适用:《刑法》规定,缓刑的使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这些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果不是以上的人群,就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因此,如果你不满足以上条件,不管你有多大的势力,都不能申请缓刑。申请缓刑的人群, 在缓刑期间,还要实行社区考验,如果缓刑期满后并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那么原来的刑罚就不用执行。

但是如果罪犯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与免予刑罚是不同的,因为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而免予刑罚是因为其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本着《刑法》谦抑性原则,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但是免予刑罚的处罚。

2 哪些人群绝对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者都是主观恶性较大,犯罪后果也很严重,适用缓刑不利于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们被处罚的轻重,都不能适用缓刑。



3 “缓刑”与“缓期两年执行”不同

很多人会把“缓刑”与“缓期两年执行”混淆,其实它们是很大差别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虽然同属刑罚具体运用制度,且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但二者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二)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或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者进行数罪并罚;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死刑,死缓和缓刑的区别如上,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都不同,如果你本身的条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是不能够适用的,尽管他人对你作了保证。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到要用的时候也能够对号入座。

来源,中国法律律师响当当!

运营人员:蔡甲 YUAN JIA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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