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为什么结婚三天要回娘家吗?

我不是上D


“回娘家”最初是为了避免新娘在蜜月期内过度劳累,让新娘回家休息调整的一种风俗,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文化传统,并无实际意义了。

新娘回门之说,最初与性密不可分

古人对性的观念很保守,女子在结婚之前,不管多大年龄,都要住在父母家,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入,洞房前夕必须保持处女之身,因此性对她们而言是十分陌生而神秘的。

相对良家女子,古代男子接受的约束比较少,接触性比较早。一方面,他们可以通过春宫图、艳情小说等,积累性知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逛窑子等娱乐场所,积累性经验。

因此即便在古代的新婚夫妇中,女子绝大多数都是处子,男子却很多不是初次了。

不管有无经验,新婚蜜月期间,新郎都是年轻气盛,新娘则是承受破瓜之苦后,食髓知味,一对新人难免激情澎湃,房事频繁,如此会给双方尤其是新娘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负担。

当爹妈尤其是当妈的,很清楚新娘这种“痛并快乐”的感觉,想让姑娘休息几天,但又不好意思明说,所以便借着回门探亲,让姑娘回到自己家稍作休息,调整状态。

与此同时,养了十几二十年的姑娘出嫁了,好几天没见,父母还是很想念的,于是就借着这个机会让出嫁的女儿回来探望父母,也符合当时孝敬父母的传统。

回娘家时,新郎新娘不可同房

基于上述上述原因,新娘回门时,新郎需要陪同(因为要尽孝道),但新娘可以留在娘家过夜,新郎却不行,必须当日返回男家,因为古代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空房不吉祥的说法。

这个规定有些不近人情,毕竟人家新婚夫妻正在兴头上,巴不得天天腻在一起,让新郎一个人独守空房,实在是太过残酷,但回门的初衷就是让新娘休养,新郎也就只能忍忍了。

后来这个规定有所放松,新郎也可以留在岳父母家过夜,但不能和新娘同房,理由同上。

这个规定看似宽松了,实际上更折磨人,肉就在嘴边,却不让吃,那感觉百爪挠心。

回门期间,新娘一般会和母亲同住,拉拉家常唠唠嗑,但最重要的内容是,母亲要给女儿一些性方面的指导,帮助女儿答疑解惑,顺利渡过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变过程。

近代以来,回门风俗规定放松

清末民国时期,性观念逐渐开放,不允许新婚夫妻在回门期间同房的规定也放松了。

作者曾看过一本成书于民国期间的小说,男女主角新婚燕尔,十分亲昵。新娘回门当天,按理说新郎要独自一人返回家中,但看到两人难舍难分,岳父母也就不再墨守成规,让女婿住下。

要说丈母娘疼女婿,这话一点不假,这个丈母娘看着女婿瞅女儿的眼神,心里明白了几分,也不心疼女儿了,干脆连不能同房的禁令都破了,让小两口住在一个屋里。

没想到男主角是个客场作战的高手,第二天女儿累的爬不起,事后还埋怨自己的母亲,光顾着心疼自己的女婿,一点都不心疼自己这个女儿。

现代社会,回门成为一种传统

现代社会,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以及婚前性行为的普遍性,新娘回门这一风俗的形成初衷已经逐渐淡化甚至完全消失,也完全忽略了回门那天新郎新娘不能同房的规矩。倘若哪一对岳父母还在泥古不化,偏要小两口分床睡,用不着女婿不高兴,自己女儿恐怕都要噘嘴不满了。

另外,关于回门的天数,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也多有不同。

从现有史料看,古代回门时间长,多为9天、7天;越到近代,回门间隔时间越短,5天、4天、3天都有;现在随着交通发达,有的甚至是“当天清”,也就是当天回门。

亲爱的朋友,时至如今,你们的家乡还保留着哪些回门的风俗?你和自己的爱人又经历了回门期间哪些有趣的故事呢?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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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飞惊


“回门“是女儿女婿第一次以真正意义上的夫妇回娘家,为什么要选择第三天回门呢?这方面的说法很多,但最流行最合乎逻辑的是这么两层意思:一是,让女儿带着女婿认娘家。大家知道,在古代,婚姻不是男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夫妇两人在婚前甚至连面都不曾见过,更别提认识彼此家门了。所以新婚三天回门既是女儿婚后第一次回娘家,也是让女婿认岳家门。第二层意思是借此让女儿女婿放松一下。新婚头两天,洞房花烛,鸾颠凤倒,人马劳顿,第三天回娘家,调理调理身体,也是很有人情味的一件事。


当然,也有六天、八天、九天和一个月回门的,但大多还是选择在三天回门。

回门日是女婿的节日,这天岳家一般都会准备丰盛的宴席好吃好喝地招待女婿,也是女婿最春风得意的日子。

时光转换,今非昔比。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变化特别是工业信息化时代人们流动幅度大,有些婚姻就不能按常俗三天回门,如女儿远嫁等。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新婚夫妇们百年好合。


谁怜一灯影


古人对性的观念较为保守,女子在洞房前夕仍保持着处女之身,考虑新郎年轻气盛,加上新郎在房事方面经验不足和新娘本身刚接触性,频繁的房事会给新娘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负担,为了减小新娘的‘痛苦’,又不能大张旗鼓的讨论‘性’这个话题,所以借着回门探亲的这个完美理由,让新郎新娘到达女方家后能够分房而睡,让新娘可以借此修养,同时女方的女性长辈可以为初为人妇的新娘在性方面进行答疑解惑和指导教授,并且回门探亲符合尊孝父母的礼教和风俗,因此推广开来。如今,因为社会开放程度和婚前性行为的普遍性,新娘回门这一习俗的最初目的已经淡化了,也有忽略了回门那天新郎新娘分床而睡的规矩,也有不少因为双方距离较近回门当天便回到男方自己家里的,但回门作为一个习俗还是仍然保留了下来。新娘回门这个习俗的出现源于礼教和性的观念,也如同男方在选结婚吉日时必须在同一个月里上半个月和下半个月中分别挑一个吉日,以供女方决定选用哪个,那是为了可以避免新娘正好生理期在洞房那天无法圆房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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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朱元璋定下来的规矩!据说,朱元璋的公主嫁给驸马以后,隔天就要回娘家,结果引来朱元璋大怒,因为朱元璋觉得这是在仗着皇家威仪欺负人家。而朱元璋最讨厌的就是以上欺下。所以,他就给女儿下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嫁到婆家以后必须以婆家为主,婚后第一件事必须先去拜婆家。而拜完婆家后的隔天才可以回娘家。所以,婚后第二天回娘家还是第三天回娘家就没有很大讲究了,这个风俗也延续到了新年,大年初一必须先去拜公婆,大年初二才回来拜娘家。

而随着习俗的演化,像我们厦门这边的,有婚后第三天回娘家是为了请客!这边嫁女儿那天是不请客的,只有回门的时候才请客。这是有区别的,因为出嫁这一天,婚还没正式结,新郎还算外人。结婚后回门的时候新郎就是自己人了,这个时候请亲朋好友就是一个大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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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结婚更是人生大事,自然有一套流程了,其中有一项比较特别是在结婚三天要回娘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实际上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对新婚夫妻的一个保护,另一个是对女方父母的一个感恩,充满了古人的智慧。

一是出于新婚夫妇的一种保护措施,在古代,新婚夫妇大多不懂男女之事,突然洞房花烛夜,一场巫山夜雨之后,难免会不能自拔,不仅使女子受伤,而且也会因为没有节制而伤了男子的精元,就得不偿失了。而结婚三天后回娘家,既可以给新婚夫妇一个养伤的机会,而且女方的母亲也会让自己的女儿劝解自己的夫君为了细水长流,要节制,万不可过度而灰飞烟灭了。

二是新婚夫妇表达对父母的感恩之情,结婚三天回娘家,新婚夫妇可不是空手回去的,一般会带四色礼物,既有新女婿拜会女方亲属,表达对岳父岳母大人的感谢,也有表达女方结婚之后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意味。

总之,结婚三天回娘家,不仅仅是一种礼节,更多的是蕴含了古人的智慧。各位,有什么回娘家的趣事,可以在留言区分享一下。


密探零零发


“三天回门,小鸡断魂”,女儿出嫁第三天要与丈夫相携回娘家,这是一场婚礼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一段婚姻正式开始的起点。


为什么要三天回门呢?


1.正式的告别。


三天回门,女儿女婿要给娘家买礼品,送礼物,娘家要准备丰盛的美食招待女儿女婿,这里面有感恩父母的表达,也有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


最关键的是:这表示女儿已经是客人了。


娘家从此是娘家,不再是女儿每日出入的“家门”,女儿要把自己的家当家,要好好过日子,不能老想着娘家,想父母。


2.安慰父母双亲。


嫁女儿的心情只有亲自品尝过的人才能真切体会,要是没有“三天回门”的盼头,女儿的父母就太可怜了。


着手准备回门的一应事务,三天(其实就是中间隔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既能填补女儿父母嫁了女儿的失落和空虚,也能安慰父母的心。

“三天回门”意味着嫁了的女儿还是可以经常回家来看看的,而且还带回来“半个儿”,这样想想就更安慰了。


3.答谢亲朋好友。


回门这一天,女儿女婿要给亲朋好友敬酒,一方面感谢各位的祝福和帮忙,另一方面正式“认亲”,从此,“大姨子”“小舅子”的,女婿就跟娘家人打成一片了。


“三天回门”的习俗,战国时期就有了,至今有2500年的历史了。


要说为啥要“三天回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也有不同的说法。


总结一下,大概以下几种:


1.行“收脚礼”


大概意思就是说,家里有女儿出嫁惊动了逝去的祖先,祖先从婚礼之日开始在家呆三天,女儿女婿三天回门正式礼拜祖先后,祖先就可以安然归位了。


2.女婿认门。


古人婚姻多数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八字相合父母点头就算成了,甚至结婚之前都互相不认识,更别提去过彼此的家了。


三天回门,女婿正式认门认亲,这就算是有个交代了。


3.小夫妻的休息日。


古代人十几岁就结婚,很多事情都不太懂,大人们又不好明说什么,相出这个法子来,让两个孩子休息休息。


趁着回娘家的机会,娘家的嫂子们打听打听女儿嫁过去的状况,传授一些闺房经验也是有的。

其实,习俗是怎么来的并不重要,它流传至今自有它的道理,习俗是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的,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三天回门”的习俗也是与时俱进的。


女儿嫁的远,为了不至于太过劳累,有的地方把回门日改成六天、七天、八天、十天,有的干脆改成“一个月”,一个月后回娘家可以住个十天半个月的。


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有的人婚礼当天把娘家和婆家的所有客人都请在一个大酒店,共同见证婚礼后,各自回家,“三天回门”省略不记了。


有的干脆俩新人举办完婚礼,直接飞去度蜜月,然后直接去上班了;有的女儿结了婚就跟父母一起生活,干脆不用考虑回门了。


只要“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三天回门还是一个月回门,怎么回门,回不回门都是好的。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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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新婚回娘家是为了养伤,那个时候比较保守,很多新娘下部都受伤!

现在三天回娘家大多是静气的,没结婚的时候指手画脚要这要那的!新婚之夜居然是黑的,第二天去医院检查居然打过!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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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子在结婚的第三天,要由其娘家弟弟或哥哥接回去住三或七天,然后再由新郎去接回来,这叫“回门”。表面的意思是说,新娘子要回去看看父母。  实际上,新娘子基本都是处女。处女初夜时,比较疼痛。新郎官正是青春勃发的时候,还不懂得怜香惜玉,娘家人担心新娘子受不了,所以,把新娘子以想念父母的名义接回去“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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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回门其实没有那么讲究,这和古代我国的婚姻制度有关。古代男女在未婚之前都没有见过面,只有在新婚之夜才能相见,洞房花烛夜的快活,作为新人怎能控制的住。在以前的年代,哪有那么多婚前同居的,新娘子都是处子之身,新郎十三四正是生理旺盛之时。所以婆家人寻找理由回娘家,其实是为了自己家姑娘注意休息仅此而已。怕姑娘受委屈,身体承受不了,姑爷身体掏空。双方都休息控制一下。


怪我心慈手软


你们知道为什么结婚三天要回娘家吗? 在农村现在还遵循着这个习俗,但如果女儿嫁的比较远,那基本上就没有三天回门的说法,总体来说,三天回门是父母对女儿的挂念,补空女儿出嫁后心理的落差感。那么为什么会有三天回门的说法呢?



1.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嫁人之后再回到娘家那就是客人了,这里对女儿来说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而再次回来之后女儿要带着很多的礼物回来,一是表示对父母的感谢,一是表示自己的客人身份,这样一来双方的心结也会随之消失。

2.常回家看看

农村一般都是女儿给娘家送礼,而三天回门意思就是让女儿多回家看看,不要有了婆家之后就忘了自己的父母,要多回家看看,多孝顺自己的父母。同时刚结婚的时候父母一般心情都比较低落,而这时候女儿回家能够让父母心里的空寂缓和很多。而平时的逢年过节女儿都要给娘家送礼,送亲情,为的是不要忘记这个家。



3.女婿认门

三天回门的时候,女婿要回到家里给各位亲戚敬酒,而这时候和娘家的亲戚之间有了新的称呼,小姨子、小舅子等等,这样一来双方的关系更加亲切。而女婿认门之后那双方就是亲戚关系,以后相互之间要有所照应。 当然在民间还讲究女儿回家可以对祖先有一个交代,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出嫁了,让他们能够安心。

所以说三天回门还是非常重要的,是亲情和习俗的双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