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小孩在幼儿园被小朋友用手戳得眼角膜破裂,对方家长也不理不问,该怎么办?

用户5082709852997


这个问题有三个关键点:

1、造成这个意外伤害的小朋友的家长是幼儿园的主任,如果是其他家长,会怎么处理?因为是本园主任的孩子给别的孩子造成的伤害,是不是教师之间有倾向性?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嫌疑?不管怎么样,去医院之前一定要先通知孩子家长,让家长明白孩子的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让家长心中有数,这样隐瞒孩子家长直接去看病,说明教师本身就心里有鬼,或者是说心里没底,她们也不知道检查后的结果,所以,瞒着家长这样处理这个小意外。换句话说,不管什么样的事故,都是自己先处理再通知家长吗?家长有知情权,这本身也幼儿园管理的疏漏!

2、其实,孩子到了幼儿园,本身对孩子的监护就由家长暂时转移到了教师的身上,谁都不能保证孩子在幼儿园一点事故不发生,这个事故性质区别于不是教师对孩子的体罚所造成的后果,而是小朋友之间发生的意外,因为孩子在活动的时候,由于年龄小,不可预见一些意外或危险,成人知道,眼睛是不能用手去戳的,会受伤,但是孩子不懂,所以,发生了事情,做为带班教师存在一定的看护责任,同时,做为孩子的真正监护人,于情于理都应该对于受伤的孩子关心过问。孩子不懂事,家长也不懂事吗?这是明显的逃避责任,做为家长已经提示过教师,教师就应该重视并加强对班级幼儿的安全意识以及同伴相处方面的教育,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3、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让明显让家长感觉到不舒服,换个角度,事情一发生,当事教师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然后与教师一同去医院,听医生的诊断,眼晴受伤毕竟不同于别处,最后,当事孩子的家长和带班教师要积极地过问孩子的恢复情况,必要的道歉是要有的。不能不知声、不过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就完事了,我们也不赞同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幼儿园教师或家长没完没了无理取闹的做法,这种事情,双方都需要理智,正确地处理才是上策,眼睛可能没什么大的问题,无论是有无意外保险还是自费看病,这只是一个结果,但是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往往是家长最在意的,上上述两种处理方法,给家长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我是月亮姐辰辰,欢迎大家对此事展开讨论,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月亮姐辰辰


都说孩子都是自己父母的心肝宝贝,你孩子前面已经被这小朋友打过一巴掌,现在又被戳伤了眼睛,同一个人所为!这种情况你还能忍?
幼儿园小朋友玩耍间磕磕碰碰很正常,但第一次可能是不小心,但第二次还是被同一人所伤,那就可能是有意的了,为什么他没有伤其他的小朋友?


其实第一次孩子被打脸的时候,你就应该找他家长理论的,决不能纵容这种行为!
幼儿园主任又怎么样!幼儿园主任更要追责!一个连自己孩子都教不好的人,你还指望她教好其他小朋友?

另外她的孩子在伤人以后,她的态度也让人很生气,按理说应该主动赔礼道歉的,但她不闻不问,也没有说主动赔偿,这分明是护短想赖账的行为!

换作是我,我肯定会去找她理论,让她赔偿孩子医药费!她要是还不出来回应,你就找幼儿园院长,去闹,你可以发朋友圈,可以在家长群曝光她的行为!相信我,绝对有效果,因为她们绝不想把事情闹大!总之必须替孩子讨回公道,幼儿园大不了换一家!


邕城小龙


可以按受伤成度起诉。。学校和对方家长都有责任。。上到教育局。。分分钟解决。。。说个我外甥的例子。。幼儿园和小朋友玩。。幼儿园玩具破损。。我外甥拿着不小心刮了小孩眉毛。。我姐和我弟一起去医院陪同。光吃的买了几百块的。。对方但是也没说啥。。后来孩子爷爷喝醉了。。大闹学校。。哦。。他爷爷律师。。又说教育局局长是他朋友。。社会力量很大。。我就笑了。。这个和你社会有关系吗。。我们不是没承担责任。。后来让我们写契约。。如果眉毛不长。。要负责。。我说首先孩子受伤我确实很心疼,其次两天就好的小伤口你跟我搞社会关系呢。。最后说要纹眉。。我说只要你不心疼孩子。。随便。。我出钱。。最后不叨叨了。。不过给了2000块的营养费。。那小孩确实很乖。。我也比较喜欢他。。也是让我外甥长记性。。


黄芳141884266


第一 一定要拿到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处理相关的发票,这个不能少,以后有并发症状可以作为依据。学校要是不给你可以直接再去检查,这个钱必须打人的孩子出。

第二 去派出所备案,如果花费超过2000可以转为报案。


第三 有人打了你家小孩无论如何都需要精神赔偿,这个为后遗症做准备。小孩的问题从来都没有小问题,两次被打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如果对方不同意让派出所调解,不行就去法院,只要你有前两条的东西。

第四 拿着上面拿到的东西去找学校,如果学校的说法根检查的结果不一致,可以 在派出所帮学校备案。


人工智能教育机器人医


你好!我前几天也遇到过这样的闹心事儿!孩子的额头脸鼻子被一个熊孩子抓破了!血淋淋的!(公公接的孩子),我第一时间给老师打的电话,就是个道歉!然后跟学生家长沟通!让她好好教育孩子,别老往人家孩子脸上抓!结果是,人家就说了个对不起,说你拿药吧!多少钱我出!我说会留疤,不是钱的事!人家直接就说那你想咋的嘞吧?结局大家肯定猜到了,跟她对骂!再跟幼儿园说,院长说别管了,给解决!结果,这事都已经两周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摆明是在拖!关键是不透漏肇事孩子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气人不?转园吧!泼妇加没担当院长!待着干嘛?没办法!


爱非74853954


你应该看学校怎么处理,你的矛盾是和学校,孩子幼儿园里负有监护责任,所以你要找到矛盾点,这样才好下手


法如2


三岁小孩在幼儿园被小朋友用手指戳得眼晴角膜损伤,这事处理起来可以说容易,也可以说很难。说容易,小孩已由学校的老师送去医院,经检查是眼睛角膜受损,医生开了点眼药水和眠膏,并说明过几天就会恢复。谢天谢地,从上面所说,好在小孩的眼晴受伤不重。小孩对小孩,受伤的是小孩,弄伤人家的也是小孩。可以说,他们根本还不懂什么叫法律,也不懂什么叫赔偿?都是不负民事责任的。然而,事情却发生在学校里,小孩虽然不负民事贲任,但老师是监护人,所以,学校和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应该负这起事的责任,但是弄伤人家眼晴的小孩是主任的儿子,而且以前还打过受害人一巴掌,况此件事后主任却不关心,不过问,好像事不关己,这时事情就变得难了,可以说第一责任人已转移到这位既是家长,又是学校主任的身上了。为什么呢?当初,身为主任的儿子打了人家一巴掌时,就要引起重视了,就要及时教育自已的儿子对同学要团结友爱,防微杜渐,很可能不会发生今天戳眼晴的事情,最不可思义的是身为主任,又是惹

事者的母亲和家长,对事发后应主动关心,甚至无微不致地关心这仵事也不违过。可她没有做到,或者她根本不会这样做,本来完全可以用微笑解决的问题一下子变得难了。人家眼睛受伤了,不是一些眼药水眼膏就能解决问题的。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人家的小孩一次又一次受侵受害,事后又不过问,又不关心,人家能忍下这口气吗?身为主任,又是老师,为人师表,难道多关心受害者都不能做到吗?人家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另立名目:诸如精神赔偿费,误工补叻费,营养贵等什么什么的,完全合情合理又合法地叫你负责赔偿,你不答应,人家可以和你对簿公堂。那时吃不完,兜着走。


用户1375056667陈村宏


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找孩子的家长如何,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所以可以先与孩子的班主任协商,一块儿来解决。



最好不要绕过班主任,直接与对方家长沟通,这样容易造成矛盾,甚至激化矛盾。

我是班主任,学校就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家长私自到校私自处理学生矛盾!

班主任出面处理,该带着孩子去看病就去看病,该赔偿就赔偿,该走保险就走保险,总之,这样的事儿,学校都会有一定的解决途径和方案的。

当然如果学校真是解决不了,那可以寻求教育主管部门帮助,让他们出面协调解决。

总之,事儿是发生在学校,还是建议不要绕过班主任,绕过学校私自与对方家长解决。这样往往处理不好!!


教育苦行僧


上次我也回答过这样的问题,先找园方解决一定会解决的,这点事园方都处理不好就应该换幼儿园了。


乡下二妹子


家长在题中给出了几个信息:1、学校老师未及时告知家长孩子的情况。2、家长对孩子受伤后的处理结果抱有疑问。3、肇事孩子不止一次伤害题主家的小宝宝,且对方家长没有道歉意识。


同为家长,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不能忍。眼睛是很脆弱的,都伤到角膜破裂了,肯定不能就“平静”地处理了。

我家宝宝前几个月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她和另一孩子玩积木时,对方将她的眼角打伤了,正好在眼睛的双眼皮层划出了一条数厘米的口子。

班主任老师给我打电话,很轻描淡写地描述了这件事,淡化了伤口的严重性,告诉我她们带到校医务室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孩子情绪也很稳定。我一想,既然医生和孩子本人都觉得没事,我也没必要太纠结,所以没有深究。等到放学我老公接到孩子时,看到伤口,吓了一跳,老师反而说:“我给妈妈打过电话了呀,她说没事。”

当天晚上,孩子一直喊眼睛痛,第二天眼睛就肿得发黑。老公牵着孩子直接去到幼儿园校长办公室,没想到园长一看说:“这没多大事啊!”这句话彻底惹恼了我们,开始为这件事和学校理论起来。

其时,我们找园长的初始目的不是要找谁的麻烦,就是希望引起学校的警觉。对方孩子是谁,我家宝宝回来说了,我们可以直接找到家长。我们不是要赔偿,就是要学校对这类伤害事件重视起来。

学校当时的态度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局外人,觉得这件事情是小事,没必要放大。还拿出教育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家长过分关注孩子的活动,会对他们的成长不利。

千万不要被这些言语迷惑,伤到眼睛是小事,那要伤到哪里伤害到何种程度才是大事!

孩子在学校,无论发生了何种意外、学校都有监管不当之责!遇到问题,只会将问题淡化,希望不引起纠纷,不如实地告知家长实际情况,真的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了意外,只是依靠不太专业的保健老师眼睛观察下结论,然后看孩子哭不哭闹,判断受伤的严重性,这本身还是一种不专业的行为。

经过先生的强势谈判,最后园长和老师都郑重地就这件事向我们道了歉,并且做出了保证。这个时候,对方家长才知道自己孩子昨天在学校干了什么事,她立刻带了孩子向我们道歉,并且表示愿意带我家宝宝去专业医院仔细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双方家长一见面才知道,昨天放学时,老师根本就没对她家孩子造成的伤害提半句,如果不是我们自己找到园长,对这件事情提出质疑并且表示不合理解决绝不罢休,她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并且,她并不认同老师敷衍的做法,还表示了对学校这种遇事不负责地态度也感到担忧。


其实,我们的目的不是要谁难堪或者赔偿,只是希望孩子在幼儿园的安全问题能够得到重视,能让对孩子的伤害事件少发生,至少没那么容易轻易发生。如果不幸发生后,要及时正确地处理,避免伤害的扩大化。再强调一面,我们要孩子安全少受伤害。

所以,我的建议是,家长决不能轻易罢休。幼儿园为减少自己的责任,会希望家长淡化处理,都伤到眼睛了,决不可能,尤其是还是反复伤害,家长还没有道歉意识,更不能就这样算了。

楼主应该首先和幼儿园直接交涉,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和期望,如果学校不能正确解决,就算反馈到教育局,也应该让学校和那位主任老师意识到孩子在学校受伤不是一件可以敷衍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