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時學生手機響個不停,老師一怒之下把手機摔了,家長拿發票讓老師賠,大家怎麼看待這種事?

搏擊長空的大鵬


我是靖蜀黍,我關注你,我就是喜歡你奮鬥的樣子,酷~

這個事情,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不存在絕對的誰對誰錯。很可能大家一看到這個簡單的描述一定會馬上數落學生家長,不但讓孩子把手機帶到教室,還厚著臉皮要老師按照發票賠錢,但在我看來卻不完全是這樣,為什麼?讓我慢慢道來!

單純從摔壞手機這個結果來說

單純從這個結果來說,老師確實是應該賠償手機!因為老師本身是成年人,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而嚴重破壞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導致毀壞,這個是應該賠,這也是每一個成年人都需要為自己行為承擔後果的社會共識。

到底陪多少合適

對於手機的價值,是不能拿著發票來算的!,因為手機是屬於日常使用的物件,在使用過程中會造成硬件磨損和手機功能退化等等情況,必然有折舊和損耗!所以,陪的數額一定要準確測定這臺手機在老師摔之前的真實價值!家長要老師陪就應該出具這臺手機在摔之前價值的鑑定文件,否則拿著購買的發票來要求賠款,那麼就涉及欺詐了。

老師錯在哪裡

老師在工作中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學生,老師的工作不光是要教育學生學習知識,也需要能夠給學生樹立良好的形象和榜樣!所以,老師的工作職責還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責任。一個人的成長,提高對於脾氣的控制能力其實是很重要的,我們都知道衝動是魔鬼,衝動很容易做出讓自己後悔甚至傷害別人的事!當老師面對不聽話的學生,控制自己的情緒是一種職業的基本要求。這幾年常常出現老師體罰學生、做出傷害學生的行為,有部分原因是老師的品德,還有一部分就是自己對於情緒和脾氣的控制問題!學生手機在上課時候響影響課堂,有很多種處理和解決方式,並不一定要把手機摔壞,如果這位老師不能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很難說會不會在未來某些場合做出不適宜的過激行為!所以,這位老師錯就錯在未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緒!

家長錯在哪裡

家長在學校要求不能帶手機到學校和課堂的規定前提下,還允許自己的孩子違反規則、對抗規則,這本身說明家長對於孩子是放縱的,是一種溺愛和不負責任,這種行為只會害了自己孩子,現在會挑戰學校和班級的規則,那未來就很有可能挑戰社會和法律的規則,這些都是潛在很可怕的問題。而老師摔壞手機以後,家長還變本加厲的要求按照發票賠償,那更是在這個事情上錯的更加離譜,因為這樣只會讓孩子認為不管他做的如何錯,家長都會幫他出氣、幫他解決,他也就會肆無忌憚的挑戰各種規則和底線,這樣下去,一個孩子的未來可能就毀了!家長錯就錯在溺愛孩子,為孩子出氣的這個出發點上!

孩子錯在哪裡

表面上看都是孩子的錯,但其實孩子一點錯都沒有,孩子還沒有正確與錯誤的判斷能力,他所做的所有不良行為不是大人縱容出來的,就是還不知道還沒有建立基本的道德觀和價值觀,所以,孩子再怎麼錯,都是大人的錯!只要不是很嚴重的大是大非的事情,應該多給他們一點時間!

一個事情出來,到底誰對誰錯,不要只憑自己一時的激動,就去刻意的批判或者指責誰!對於我們來說,其實控制自己一時的情緒,理性的去看待事情,合理的去分析原因,才真正有助於網絡的和諧和所有人基本權利的保障!

也許我的這些論點和論據只是個人的一廂情願,如果你有相關的經驗,你可以懟我!指導我!教我!


靖在職場


事情是這樣的:

據傳,浙江傳媒學院社會科學學部的社會學概論老師戴冰潔,在2017年10月26日下午的課上,因為三名女生不認真聽講,上課玩手機,於是走上去摔了三臺iphone,其中一臺iphone6和兩臺iphone6 plus,留下三名女生錯愕、不解和委屈的凌亂在課堂裡。

這件事已經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眾說紛紜,有網友說老師甩手機摔的好,上課就是應當要好好聽講,也有網友說,老師再怎麼有理也不能摔人手機啊,這是侵犯學生的財產權。

而我想說的是,這位老師可能不僅僅是侵犯財產權這麼簡單,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

我們來看看刑法怎麼說的: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關於兩個名詞要給大家解釋下:

數額較大,是指1萬元以上。

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毀壞財物三次以上的,糾結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務的,其他情節。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次的事件中,這位戴老師啪啪啪摔了三次手機(其他嚴重情節),三隻iphone怎麼也超過1萬塊錢了吧(數額較大),妥妥的故意毀壞財物罪啊。

無論學生當時的情形有多惡劣,無論老師有多憤怒,也不能摔學生的手機啊,我們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老師看這個學生不爽,大可以記下她的學號和名字,然後扣她期末的成績,哪怕給她掛科,也都是在規則框架內的運行的。而摔學生手機則大大超出了這個框架。

實際上,因為學生不好好上課玩手機就上去摔手機,是非常可笑的邏輯。

就好像警察抓捕了正在偷竊的小偷,可以在審訊途中用電棍對其進行電擊嗎?

交警在路上攔下了超速的司機,能夠上去一錘子砸爛超速車輛,然後把司機扯出車外上去一個大嘴巴嗎?

顯然是不可以的。

以暴制暴是落後文明的產物,現在都21世紀了,一個博士學歷的大學教師,這點覺悟都沒有,也是令人歎為觀止。

幸好,學生還是很善良的,僅僅是要求涉事教師賠償了維修費用,就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了,涉事教師也隨後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總算是妥善解決了爭端。

希望大家以後遇到事情多思考如何用合理的方法去應對,粗暴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大力也出不了奇蹟。

我是無良HR,關注我,最新的職場觀點將不斷為您推送。

無良HR


就事論事,首先這件事情,本身就是由學生犯錯引起的。

知道不知道上課的時候,不能玩手機?即使要玩手機,請你把手機調成靜音,躲在一邊安安靜靜的玩你的陌陌,刷你的微博!你現在可好了,竟然整節課都開著聲音,當著老師的面,玩個不停!!

怎麼,你把老師當成透明的了是吧?你把周圍的同學都當成傻逼了是吧?你以為自己是王法,可以藐視課堂紀律了是吧?

這樣的學生,以為自己家裡面買得起好的手機,什麼鬼蘋果X給她,她就以為自己家裡有多厲害了一樣!

拜託,買得起蘋果X的人,家裡未必是有錢的,即使你手裡面拿著這樣的手機,錢也不是你賺來的,你嘚瑟個啥,你有什麼鬼可以炫耀的,你有什麼急事,非得上課回個不停?

在內心裡,我是支持老師的,畢竟每個老師都是需要面子的,你這樣的玩法,簡直是在踐踏老師的尊嚴,無視老師的存在。

但心裡面支持老師的做法,很可惜的是,這位老師很有可能得賠償學生的手機,因為學校在很大程度上,是站在學生那一邊的,因為你知道的,中國的學生父母,鬧起來,可以說是世界一流的水平。

我覺得比較合適的做法,就是給不聽話的學生穿小鞋,多給她掛掛課,看她對著59分的成績,哭成什麼樣,哈哈哈哈!

不過,像她這樣的人,又怎麼會去在意成績呢?

所以,還是摔吧!


曾少賢


作為一名老師,我來說幾點看法:

1、理解老師的心情。

這件事發生在浙江傳媒學院,也就是說,是發生在大學的課堂。說句實話,在大學,上課的時候,學生抱著手機不聽課的情況真的是很普遍。

老師呢,也知道學生上課喜歡拿著手機,又因為大學管理學生是相對寬鬆的,也不能像中小學時期強制學生不能拿手機進課堂。

於是,大部分老師在上課之前,都會提前跟學生打招呼,大家把手機調成靜音或者關機,上課期間除非拿手機拍課堂筆記,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不要做。

可就是這樣每次都說,也架不住有些學生不自覺。他們根本就不聽老師的勸說,手機鈴聲一會響一會響,煩不勝煩。

學生任由自己的手機 響個沒完,而且是多次這樣,這位老師發火,是能夠理解的。

2、老師的處理方法欠妥當。

學生因為玩手機違反課堂紀律,破壞課堂秩序,是有很多解決方法的。一般來說,都是老師言語教育為主。

如果教育無效,可以讓拒不遵守課堂紀律,抵抗老師教育的學生暫時離開課堂。課後再解決問題。不要輕易損害學生的東西,尤其是貴重物品。

動怒生氣的時候,是很容易失去理智的。這位老師一時憤怒,摔了學生的手機,情感上我們能理解,但是,做法上欠缺考慮。

手機是價值不菲,對於學生來說,這都是他們的大件了。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幾千塊的手機,確實也是不小的支出。

3、學生和家長也要反思自己的做法。

學生覺得心疼,家長覺得心疼,從這個角度能夠理解。

但是,如果不考慮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僅僅因為老師摔了手機,就去批判老師,甚至動用媒體輿論去攻擊老師,就過分了。

希望老師能夠從中得到教訓,教育有很多方法,不要採取過激方法。

也希望學生和家長能夠反思,作為一個學生,要做到遵守課堂紀律。

遵守課堂紀律是做學生的本分。

課堂上,你聽不聽課,學不學習是你自己的事。但是,手機鈴聲響個不停,就是影響老師上課,就是影響其他同學聽課。

父母供個大學生不容易。好好上課,別玩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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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每次轉發,都是在幫助別人。


柳柳很忙


摔,使勁兒摔!

上課帶手機本來就是不應該,你帶了手機還不調靜音,多次響鈴,影響其他同學上課,影響老師講課,讓人忍無可忍,不摔你的手機摔誰的?!

殺雞儆猴,摔你這一次估計別的同學在以後的課堂上都會變乖許多。

有些答案答主說不知道這是發生在什麼階段的學校,這些人不看新聞事實就來評論了,真的很尷尬。

這件事情發生在浙江傳媒學院,在一個社會學概論上,有三個女生不認真聽講,上課玩手機,對持之後,教師上去把三臺iPhone給摔了。

你可以想象一下,上過學的人應該都知道,有些班級上總是存在一些毛刺,現在假如你是一名老師,你的課堂上坐著三名女生,他們在玩著手機,手機響個不停…這個時候你有點不耐煩,你提醒這三名女生,不要再玩手機啦,影響其他學生上課,這三名女生不聽還在繼續玩手機…這個時候再次提醒著三名女生。

但是這三名女生還繼續玩著手機,這明擺著就是挑釁你,你能不氣嗎?!

而這些家長也真是不要臉,還有臉拿著發票去找老師。

我爸如果知道我在學校不上課,一上課就在那兒玩手機,結果惹怒了老師導致手機被摔了,我看我爸是沒有顏面再去找老師麻煩的,他一定會教訓我不思進取!

雖然在這件事情上老師的做法缺乏理性,畢竟損壞了他人的財物,可能追究下來還是要擔負一些責任,但心理上我是支持老師的,我想這也是人心所向。

摔!tmd摔!


白詩詩


事件回顧:浙江傳媒學院老師戴冰潔,在2017年10月26日下午的課上,因為三名女生不認真聽講,上課玩手機,於是走上去摔了三臺蘋果手機。我將從三個角度表達看法:



學生角度:事情發生在大學,大學課堂沒有對中小學生的束縛與限制,默許學生攜帶手機上課。但大部分學生上課期間會主動將手機調至靜音或者振動。事發時,由於學生的手機響個不停,嚴重影響到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環境,這是作為大學生不應當的行為。



在老師的角度:我理解老師的心情。作為高校老師,我上課前會提前和學生打招呼,把手機調成靜音或者關機,有些同學屢教不改,行為過分者,我會直接點名批評或記過。因為手機噪音問題影響上課情緒可以理解,但當面直接摔學生手機這種處理方法實為妥當。

家長角度:手機是貴重物品,老師直接摔掉,家長覺得心疼可以理解。但是,作為家長,為人處世的方式直接影響孩子解決問題的角度。此事為例,家長如果不考慮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僅僅因為老師摔了手機,就去批判老師,甚至動用媒體輿論去攻擊老師,很不明智。



綜上,遵守課堂紀律是做學生的本分,聽不聽課、學不學習是個人的事情,不要影響到他人。同時希望老師能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要採取過激方法。家長也應該理智看待問題,為孩子做榜樣。

你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呢?歡迎留言交流哦。


許悠然


作為一名高中班主任、經常被手機問題困擾、折磨的老師,我完全理解這位老師的心情,在情感上必須要支持,但對於他的舉動,感到遺憾。

毋庸置疑,手機已經成了對各學段學生影響最大的問題,因為手機荒廢學業、甚至出更大事的案例屢見不鮮。正是如此,各地學校都在嚴查學生攜帶手機,就是不那麼極端的學校,也是絕對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入教室。因此,當一個學生的手機在課堂上響起來的時候,學校的管理制度何在?這個學生的紀律意識何在?

然而,更讓人寒心的是這位家長,當他拿著發票找到這位老師的時候,家庭教育的問題已經暴露無遺。

摔碎別人東西——儘管那是違規出現的手機,儘管那是對課堂秩序的嚴重擾亂——總還是還不對的。老師理應賠,可是當家長以這樣的方式處理的時候,家長對教師的情感支持已經蕩然無存!是的,老師是錯了,但老師的錯是為了教育孩子,是為了維護師道尊嚴,也是為了全班學生的學習。那麼,這樣的錯誤是不是可以在情感上被包容呢?

寒心之外,也讓人看到了這個孩子來自什麼樣的家庭。家長的賠償行為,無疑更加的助長了孩子的違紀意識,這種為孩子撐腰的做法,讓孩子在問題學生的路上越走越遠。前面已經提到手機對學生的危害,但是這位家長完全不以為然,這不僅僅是認識的問題,更是對學校制度要求的不遵守不配合,理應得到學校和其他家長的批評指責。

要毀滅一個孩子, 就給他一個手機。上學時間,課堂上,學生的手機響起來,是誰打給他的電話?家長?會有這樣的家長嗎?同學,他們不上學不上課嗎?

由此你就可以看出,這會是什麼樣的學生。對於這樣的學生,想必問題由來已久,老師能一怒以下摔了手機,也是忍無可忍。對於這樣的孩子,家長沒有盡到應有的教育義務,家長為何不反思?

教育的現狀不斷在變,對於如今的家庭教育,教育引導孩子理性看待手機是最大最迫切的問題,而這位家長如此行為,足以說明他的家庭教育歸於失敗。

沒有好的家庭教育,僅憑學校和老師,要把一個孩子教育的成人成才,在今天真的是件極其困難的事。我支持這個老師,是因為他是個負責人的好老師,這個學生遇到了一個好老師,只是他沒有一個好的家長和家庭教育。





優學優考策略


上課的時候,學生手機響個不停,老師一怒之下把手機摔了。老師的做法對,但是太過分了。

家長拿著發票讓老師賠償,家長的做法也對,但是太不合情理了。

首先,學生拿手機在學校,上課的時候手機響了,這不僅影響自己的學習,也影響其他人的學習,這種行為是不對的。

其次,老師制止學生的錯誤行為,也是職責所在。但是一怒之下將手機摔了,這就有點兒得不償失了。

學生拿手機行為違反學校紀律,老師可以要求學生關機,或者將手機暫時予以沒收,待下課學生改正錯誤後再還給學生,這樣做豈不兩全其美。

想必老師對於學生手機響,也是忍無可忍了,所以才做出如此下策,動怒摔手機的。但是不論怎麼講?手機響本是一個小事,若摔壞手機,給學生造成一些損失,就不應該了。



再次,家長對於子女也有管教的義務,應當配合學校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但是這位學生家長,不但不責怪自己的子女,反而拿著手機發票要老師賠償,這就有點兒太小家子氣了。更是一種護短的行為,像這樣的熊家長是教育不出來好孩子的。

最後,教師教書育人,壓力很大,責任很大,應當體諒教師,重視教師。

覺得老師做得有些過分的地方家長也應當予以原諒,或者是友好協商。無論怎麼講?教師管教學生,這都是正確的。千萬不要造成教師不敢管、不敢教的現象,那麼最終苦害的還是學生。


法重情深


作為一個在手機還只是少數人的專用通訊工具時,就摔過手機的教師,我來談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第一,教師為什麼要摔手機?

教師摔手機,不外乎教師認為,學生使用手機存在一些問題:

1.影響品行。手機網絡信息良莠不齊,未成年學生難免受不了信息的侵蝕,影響健康成長。各種有毒有害乃至色情信息在手機網絡上盛行,屢次打擊,但換一個馬甲,又會上市。

2.影響成績。手機遊戲容易讓學生沉湎其中不能自拔,影響學習成績。我從不玩遊戲,但聽學生說,一個叫做“王者榮耀”的遊戲,很是風靡,很多學生課上想著,課下玩著,睡覺都不忘記。

3.影響健康。長時間使用手機,對視力和身體發育極為不利。長時間使用手機影響視力,這不用贅言,而對脊柱等的影響,不受太多的人關注。

4.影響思維。利用手機閱讀,其片段化的特點,影響人的思維的嚴謹性和完整性。其過多的形象化,又讓人的思維處於簡單的形象化階段——人的思維發展是從形象到抽象的過程。

5.影響紀律。課堂上,老師在揮灑激情與汗水,學生在教師的引領下,遨遊知識的海洋,突然,畫風一轉,手機鈴聲響起,你可以想象這個畫面。

所以,我贊同一些學校禁止學生使用手機的決定,因為,其目的和出發點,是為了學生的發展。

第二,教師能摔學生的手機嗎?

毫無疑問,教師怒摔學生的手機,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嚴重影響課堂秩序,是可忍孰不可忍?但用摔的方式是否正確呢?

毫無疑問,不正確。因為,教師的教育教學,不能脫離法治的軌道,而在法律上,手機是屬於學生的私有財產,教師是沒有權力隨意處置的。我國的《物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也就是說,手機是屬於學生的合法動產,學生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但教師不是有教育的權利嗎?要知道,“教育權也是教師的法定權利”啊?這兩者事實上並不衝突,因為,教師在教育的過程中,採取的方式,需要選擇。

那麼,用什麼方式更好呢?

第三,有比摔壞手機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毫無疑問,是有的。想一想,我們的老師,好心辦壞事的事情還少嗎?所以,任何時候,方式的選擇都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1.暫時收繳,及時請家長取回——沒有損壞物品,自然就不存在違反《物權法》的規定了。但為何要說“請家長及時取回”呢?因為,要避免出現各種意外。我在擔任班主任的時候,就因為沒有叫家長及時取回收機,後來茶杯打倒了,水流進抽屜,把手機弄壞了——損壞就要賠償啊?雖然,家長用最強硬的態度,制止我賠償。

2.如果學生拒不上交手機呢?這種情況是客觀存在的,雖然很少。這個時候,教師完全沒有必要硬對硬,也沒有必要就此大動肝火,畢竟,學生只是學生,未成年人嘛,難免有些逆反的心理。任其、事情冷處理,等事情緩一緩,學生情緒靜一靜,再來處理,效果一定好得多。

那如果還是不行呢?這就需要教育合力了,通知家長來處理嘛!我從教數十年,類似的情況遇到過2次,也就是說,這樣的學生,少之又少!

第四,家長有沒有權利要求賠償呢?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家長肯定有權要求教師賠償。《物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可見,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好意,除非是緊急避險之類的,損壞了東西都是要賠償的。再說了,我們在教育學生的時候,不也經常說“損壞公司財物要照價賠償嗎”?

但是,一般情況下,家長都清楚教師的出發點,是不會要求賠償的,可這件事情中,家長為何“拿著發票,要求賠償”呢?這是我要說的第五點:

第五,家長要求賠償側面反映出家校合作渠道並不暢通。

為何這樣說呢?先講一個我自己身上的例子:大概是2001年,我擔任班主任。那時的手機,並不普遍,我們學校100多個老師,也就10多個人有手機,並且,基本上都是比較差的諾基亞之類的。由於有些學生家庭條件好,便悄悄地帶著手機到學校顯擺。此風不可長啊!年輕的我,缺乏經驗,以為我說的話就是聖旨,便規定,誰帶手機到學校,一律砸碎!不幸的是,有一個學生悄悄帶了一個手機;悲劇的是,被我發現了;比這更可悲的是,為了維護我的“權威”,我當眾砸了!

但我的心,也涼了。為什麼呢?這個手機,是當時市面上最昂貴的之一,價值3000多元的索愛!

我硬著頭皮、色厲內荏砸了手機後,給家長打了電話,並主動表達一定賠償。結果家長很快的趕到學校,把孩子臭罵一頓,順便還把我批評了一頓:你對孩子那麼負責,我如果要你賠手機,豈不是天理不容?還說我看不起他之類的話。十多年過去了,我還記得那個家長臉紅脖子粗的樣子——想想,這都是滿滿的溫暖。

我想表達什麼呢?如果教師真的是發自內心愛孩子,對孩子好,而不是逞一時之氣,家長心裡那根稱,豈不明白?而家長要求教師賠償,多半是借題發揮,表達對教師工作的一種不滿!就像我當年體罰孩子,家長感激不盡,而有的老師稍稍動一下手,家長不依不饒一樣。

總之,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教師的教育教學,不要脫離法治的軌道,任何事情,在處理的方式上,三思而後行。更關鍵的是,要用平時對學生的關愛、對工作的敬畏,換來孩子和家長的敬重,即使工作中有所失誤,也會得到家長的支持和理解。反之,稍有差池,就有可能給自己或者學校帶來無妄之災!

大家是有什麼看法呢?我是三水三心,歡迎關注,歡迎評論。


三水三心


摔手機有錯,上課時手機未將手機調至靜音也有錯,家長讓老師賠償更是錯上加錯。

作為一名大學生,在課堂上將手機調至靜音,遵守課堂紀律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在手機不停響的情況下,沒有主動掛斷或者關機,影響課堂紀律,是對老師的不尊重,也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

老師處理的方式也比較極端,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方式,但不得不說她是一位敬業的教師,作為大學老師,她完全可以視而不見,讓這些學生隨風而去,畢竟四年後就業的不是她。

當今社會,一位大學老師能夠如此努力的去管好學生,能夠不怕輿論影響去管教學生,能夠像二十年前的教師一樣去嚴格要求自己的學生。

作為學生,應該慶幸自己碰見了一位好老師,給自己上了有意義的一課,學會尊重他人。

最有意思的就是學生家長,竟然會讓老師賠償,而不去反思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事件,一味的護著成年的孩子。

尊重能教給你知識的人,學生總會有走入社會的一天,不尊重他人,沒有人會願意教給你職場生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