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奶酪」?理賠款抵車輛轉讓費 十萬元不翼而飛

如皋人王某將事故車和保險理賠款一併轉讓給了他,還給王某提供了一張銀行卡和密碼,方便他收取理賠款。可後來在取錢時,王某發現少了10萬元,就懷疑是李某把錢給轉走了,可對方卻不承認。無奈之下,王某將李某告上了法庭,而且是三年告了四次。

2015年,被告李某駕駛朋友的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受損嚴重,在原告王某處維修時,李某以車主的名義,與原告簽訂了事故車轉讓協議。

隨後,雙方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原告王某將30萬轉讓款打給了車主。兩個月後,保險公司的21萬理賠款到位,匯入了被告李某提供的銀行卡中。

此前,原告王某已經三次起訴李某,由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最終要麼申請撤訴,要麼被駁回。這次,他再次起訴李某,並且將車主也一併給告了,然而車主表示,當時他沒有到場,根本不知道轉讓的事。

那麼,10萬元究竟是誰通過什麼方式轉走了呢?法官最終在相關金融機構查到,這10萬元是通過網銀轉給了案外人石某,經瞭解,石某和被告李某是認識的。更重要的是,這筆轉賬需要即時動態驗證碼,才能完成。

真相終於水落石出,法院最終判決車輛轉讓協議有效。被告李某應當返還其轉移佔有的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