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起德州市施行殯葬全民普惠政策 減免殯葬四項基本服務費

大眾網德州9月5日訊(記者 翟巖)9月5日,大眾網記者從德州市民政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8年8月6日,德州市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實行惠民殯葬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施行殯葬全民普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喪戶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火化和一年內骨灰寄存費用全部免除,實現殯葬“四項基本服務”項目政府買單。

《通知》包括五個部分的內容:《通知》包括五個部分的內容:一是殯葬基本服務免費對象。闡述了惠民殯葬政策的適用範圍:1.具有德州市戶籍去世火化的居民;2.未登記戶口的嬰兒及本市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兒童;3.在我市救助管理機構死亡且經相關部門確認無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員;4.駐德大中專院校全日制非德州市戶籍的學生;5.駐德部隊的現役軍人;6.本市接收的待安置期間的退伍軍人;7.公安部門經辦處理的未知名屍體。

二是免費項目及標準。明確規定了四項基本服務的減免範圍,包括:1.遺體接運費(含館內抬屍費和消毒費);2.三天內遺體存放(含冷藏)費;3.扒灰火化爐遺體火化費;4.一年內骨灰寄存費。

三是申請材料和辦理程序。辦理程序共分為三步:申請、審核和免除。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行屬地管理,需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醫療機構(含疾病控制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居民死亡推斷書》)或者村居委會、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殯儀館填寫《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根據死者不同情況提交相應材料。戶籍所在地的殯儀館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根據免除項目和標準免除相關費用。在戶籍所在地死亡但到戶籍所在地以外火化遺體的服務對象,不予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

四是經費保障。免除基本喪葬服務費用所需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由市與縣(市、區)財政按照2:8的比例分擔,實行“先預撥、後結算”的辦法,由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計算出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所需經費,於每年4月底前將資金預撥到位。

五是相關要求。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將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總體規劃,確保此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同時要建立完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免除操作規程,確保程序嚴格規範。各殯儀館要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公開公示相關政策和數據,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物價標準,認真做好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免除相關工作。

據瞭解,殯葬惠民政策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德州市委、市政府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為減輕群眾喪葬負擔,德州市2011年11月1日曾出臺《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減免部分群眾基本喪葬費用的通知》,政策施行以來,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應。但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該政策已經不能適應上級要求和群眾需求,亟需實施殯葬全民普惠的政策。為滿足群眾需求,進一步加大殯葬惠民力度,德州市依據民政部下發的《關於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規定及2018年4月4日全省深化移風易俗促進殯葬改革電視會議上王書堅省長的講話要求,參照其他地市相關做法,汲取先進經驗,並對各縣(市、區)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同時廣泛徵求德州市衛計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物價局、德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7個部門意見建議,最後出臺了《關於實行惠民殯葬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實施後減免四項基本服務費用(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火化、一年內骨灰寄存),按實際發生額減免,將大大減輕老百姓的治喪負擔,有效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