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哪些离奇的案件?

jamesblaine


我来讲一个新中国成立后的奇案,但这个案子还归民国管,因为发生地点在台湾省。

这民国去台后的第一大奇案:瑠公圳分尸案。

说话,1961年2月26日晚上9点,四名学生压马路,在一个河沟里发现一个白色的袋子(后面知道是面粉袋子)。学生好奇,拉出来一看,里面有一个女尸的上半身。后面检查发现,女尸还怀有小孩。四个月。

尸体包的很严密,先用白布以及油皮纸包,再用灰色的棉毯包一层,外面再用草席包,然后才用面粉袋,袋子用铁丝、麻绳捆好。尸袋有狗毛。

在不远处,发现另一个抛尸袋,里面有下半身跟四肢。

这当然是个严重的刑事案件,自然要破,要破第一条,这个女尸是谁?

这时候,记者群众什么的都知道了,报纸争先报道,记者用自己得到的小道消息,推测凶手死者,搞得跟刑侦连载一样。据说,连蒋公都惊动了。而且还牵扯到了大人物。

告示一贴出来,线索就来了,一个叫林万而的车夫跑来报告,说自己拉过一个可疑的人,这个人运过这两个尸袋。

车夫回忆,客人是在和平东路二段一○七巷叫的车,他记得清楚,巷子口有一根木头电线杆和一盏小路灯。

警察来到了这个巷子,随便介绍一下主办的警长,他叫王鲁翘。这个人是什么人呢?

戴笠的贴身保镖,军统超级特工,曾经参与刺杀汪精卫跟王亚樵。

王鲁翘一走访,发现有一个姓吴的很可疑,因为他们家墙上用石灰抹过,地上有一些不明的污点,这可能是在消灭犯罪痕迹,在其屋外,还搜到了跟绑尸袋一样的绳子。让车夫来认,车夫说天黑,看不清,但后面经过调查,确实不是他。

不过,绳子是一个线索,这极有可能是因为凶手在运尸时不小心掉下的。那凶手可能住在附近。

警察把目光看往吴姓住所的隔壁,这一看,发现了大人物。

隔壁的主人叫柳哲生,这是何许人也?一二战的空战英雄,王牌飞行员,击落过九架敌机。这会,正准备提拔为“空军司令”

警察一查他,还真查出了很多线索,比如他家有养狗,而尸袋里恰好也有狗毛。柳哲生家里男佣房中搜出了女内裤,还有一系列女性用品。而厨房发现了面粉袋,草绳也找到了。

而附近的五金店说,柳家的人来买过油皮纸。这也是用来包尸体的。

那是不是柳家的佣人干的呢?一审,人家反问一句,你说我杀了人,我杀的是谁?

是啊,这个女尸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呢。

于是,案子又转了回来,先搞清楚尸体的主人。

警方放出悬赏十万块,到处张贴死者的照片。这一下,终于找到正主了。

三个女人跑来说,她们认出了死者叫陈富妹,而这个陈富妹恰好住在柳哲生对门。

而之前,警察曾经调查过,知道陈富妹失踪了,把陈富妹的老公卢家祥叫过来认,卢家祥却说这不是他的老婆。

这一来,卢家祥的嫌疑最大,最后把车夫叫过来指认,一下就认出了,卢家祥就是坐他车的人。

案情大白,事情也很简单,陈富妹因为比卢家祥年轻十多岁,又长得漂亮,在外面有了情人,想跟老公离婚,在抢户口本时,被卢家祥错手杀死。

杀了老婆后,卢家祥不敢声张,把老婆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带着女儿一起睡了一晚,第二天才抛的尸。

这个案子奇就奇在,牵扯到了要升司令的柳哲生,因为媒体报道太凶,害得柳哲生退役,最后改行卖冰淇淋。

最后,介绍一下破案的王鲁翘。王鲁翘有个儿子叫王卓钧,后面当了台北市警察局局长,是由马鹤龄推荐的,马鹤龄有个儿子叫马英九,就这样。


脑洞历史观


说个曲折惊悚的民国奇案——天津鬼市人头案。

话说在天津西广开,天不亮的时候就有一群人在那转悠。天一亮,就都散了。这个地方就是“鬼市”,虽然是鬼市,却不是为孤魂野鬼开的,做买卖的都是人。这里是鱼龙混杂,东西也是五花八门。

比如穷苦老百姓家里的破衣烂衫、日用百货;比如小偷偷的各种东西来销赃;比如造假的人来卖假古董……总之,这地方见不得光。

话说1947年,这鬼市还真出了个毛骨悚然的案子。

有这么一天,住在西广开的何老福又出来摆摊了。到了地方,找个墙角蹲下,铺开一块布,把瓶瓶罐罐的小东西一摆,就等着有人光顾了。天冷,暂时没什么人,何老福正眯着眼休息呢,忽然觉得前面似乎有个包袱。于是何老福趁着没人注意,赶紧过去把这个西瓜大小的包袱拎过来,偷偷藏在身后。

不管是别人丢的还是贼不小心落下的,都能卖几个钱呢!

何老福卖了几件东西,心里老想着包袱里的东西,于是匆匆忙忙的收摊回家了。

一回到家,赶紧把老婆叫过来,说自己捡到了好东西。两人兴冲冲的把东西摆在桌子上,打开了包袱。一看可不得了,两人当即吓得魂飞魄散,大喊大叫。里面是什么东西呢?

一颗油纸包着的血琳琳的人头!

街坊四邻听到喊声,都赶了过来,一看这情况,也都吓得不轻,赶紧报警了!

警察一看这是个大案啊,赶紧马不停蹄的查案。很快,死者的身份出来了。这人不简单,那可是天津素香斋老板王晋元的二姨太刘氏。

王晋元的素香斋远近闻名,生意很好。所以王晋元挣了大钱之后,又娶了二姨太。这个刘氏自从有一天出门之后,就再也没了消息,王晋元也报了警。

所以出了人命案,警察让王晋元过来一看,正是刘氏。没过两天,刘氏的尸身也在红桥区的一条水渠里被发现了。

于是,警察开始调查刘氏的情况。一查,还真有问题。

原来刘氏在死前,曾经出现在如意庵大街的吕祖堂。这吕祖堂是个著名的道观,里面供奉着仙人吕洞宾,还曾经是义和团的坛口。

当时吕祖堂管事儿的道长自号“逸尘道人”,俗名叫任立奎。这位道长很特别,长得好看。眉清目秀,仙风道骨,而且能言善辩,很受欢迎。当然,什么时候都一样,长得帅,大姑娘小媳妇的自然喜欢看,时不时就跑到吕祖堂上上香,顺道近距离看看道长的英姿。

警察就找到了任立奎,问他有没有见到刘氏。任立奎说见过,但是人家上完香就走了,不知道去哪了。

警察一看任立奎也没啥破绽,就放他走了。可是随着深入调查,一个小道士无意中透露一个消息:任立奎和刘氏暗中有奸情。

警察厅长收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派人去了吕祖堂,细致搜查!果然,在任立奎的房间里搜到了刘氏失踪时穿戴的金银首饰。

把东西往任立奎面前一摆,他知道瞒不过去,当时就招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刘氏经常来吕祖堂上香,时间一长,就喜欢上了任立奎这个英俊的道长。刘氏找到机会一挑逗,任立奎没把持住,两人就私通在一起了。

这一天,刘氏来找任立奎,一番云雨之后,刘氏就说了,王晋元老胳膊老腿,看着就心烦。所以,她希望任立奎能带她远走高飞,策马奔腾,尽享人世繁华……

任立奎一听可吓坏了,那怎么行啊!自己现在地位这么高,名声这么好,为什么要放弃?再说了,两人一走,能去哪?吃什么呀?

任立奎当时就表示不愿意,放着好日子不过,出去四处漂泊,傻瓜才这么干呢!

刘氏一激动,就威胁任立奎,如果不带她去流浪,就把这件丑事公之于众,让他身败名裂。

任立奎也是脑子一热,觉得刘氏这是蹬鼻子上脸,太过分了。于是他顺手抄起桌上的烛台,砰地一声砸在了刘氏的脑袋上。没想到,刘氏当时就断气了。

任立奎一看惹祸了,害怕啊!怎么办?任立奎想来想去,先把刘氏的脑袋割了下来,俗话说“无头案”不好断,能把脑袋藏好,事情就好办了。任立奎就把刘氏的脑袋用油纸和包袱包好,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

谁知道巧了,当天晚上道观里闹了贼!这贼也是眼神好,看到了这个包袱,拎着就跑了。任立奎发现之后,觉得做贼心虚嘛,这小贼发现之后,肯定不敢声张,会帮自己偷偷埋了的。于是,任立奎放心大胆的把刘氏的尸身扔到了沟渠里面。

这个贼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把这包袱丢到了鬼市的路边。这才有了开场那一幕,何老福阴差阳错捡回了包袱。

总之,这案子就这么破了。任立奎杀人事实清楚,不用多说废话,直接判决枪毙。

这位本来前途光明的道长,就这么在围观中被毙了。


七追风


民国初年,北京地方审判厅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主角一个是前清太监,一个是苏州名妓程月贞。此案大约是民国成立新法实施后,法院公开审理的最早离婚案之一。

(太监夫妻)

太监结婚古时叫“对食”或者“结菜户”。简单说就是:相看两不厌,对坐吃个饭。

清朝末年,有钱又有权的太监张静轩自然不能免俗,他也得结婚。那时候,太监“结菜户”的对象已经不限于宫女,权势较大的太监可能会强迫良家妇女为妻,但更多的则是把目光投向了妓院。

最出名的应该算伺候过慈禧的小德张,清亡后在天津的豪宅里娶了四个老婆。由于生理缺陷,小德张虐待老婆的传说不绝于耳。据说他喜欢让老婆以口承受痰唾,再转吐至痰盂,相当变态。

(小德张)

同样的,张静轩也买来了一个妓女,过起了小日子。好日子没过几天,张静轩就喜新厌旧,打发那个妓女回了老家,又娶了妓女程月贞。

程月贞本是江苏红极一时的名妓,后来到北京进行市场拓展。张静轩娶程月贞的时候,她已经门前冷落鞍马稀,不复当年风光。进了张家的门后程月贞才知道,张静轩已经结过婚了,她连名义上的正妻也算不上。

(程月贞)

1912年冬天,张、程两人发生口角。恰在这时有客来访,好面子的张静轩只好暂时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哪知,“女权主义者”程月贞偏偏不识相,越见有人来就越要强调她的人权。

客人走后,张静轩暴打程月贞一顿。程月贞疼得吃不消,只好哭着连连求饶,等张静轩一出门,她忍痛收拾金银细软,估计有一些共同财产,躲到了一个闺蜜家里。

张静轩回到家后,人财两空,知道事情不妙,便慌忙派人四处寻找。找到程月贞后便跟她说,只要她能退回自己的身价银(为妓女赎身的钱),就由她去。可是,程月贞手头没有那么多钱,思前想后,便一纸诉状把张静轩告上了法庭。

(程月贞)

程月贞请到曹汝霖当律师,曹所提出的离婚理由有三:

一、张静轩是个太监,不通人道;

二、张静轩故乡有妻,他现在犯有重婚之罪;

三、自己被张静轩虐待不堪。

庭审中推事(清末司法改革时称法官为推事,沿用到民国南京政府之前)认为:原告程月贞提起诉前的两项理由,与家族主义立法原旨不符,后一项理由缺乏事实证据支持,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然而被告张静轩在答辩中却称甘心离婚,并向法院提起追偿诉求,要求原告程月贞偿还被告为其支付的还身价,及返还所携逃的属于自己的系列动产。

法庭根据调查断定二人恩爱确已断绝,该案的真正纠纷焦点在于双方对于所涉财产的权利主张。尤其是张静轩当年为程月贞赎身所支付金钱,是否应当偿还的问题。

法庭依据民事法理认为人身不得为所有权之目的物,以此否定了被告张静轩的求偿权。根据这样的法律事实,最终裁定对被告的债务追偿权不予支持。

此案的判词被刊登在了1916年11月26日的申报(上海版)上,在当时传为北京的风流佳话。案子审理期间,你要是不谈此案,那就OUT了!可谓开口不谈离婚案,读尽诗书也枉然。

判词全文如下:

“此案程月贞提起离婚之诉,根据三种理由,曰太监也,重婚也,虐待不堪也。但使三者有一,已与法理相背。然据趋重家族主义之立法例,配偶者知有离婚原因,逾一年者不得起诉。则前两种之理由已不成立,......,查人身不得为所有权目的物,前清之季,已悬厉禁,况在民国?前此身价之款,岂容有要偿权?张又变其主张,谓我乃代彼还债,有字据为凭,并非身价之比等语。夫程因张代还债务,故愿为其使女。是时程之对张,固明明负有债务,而以劳力为辨济。然张既娶程之后,则依中国惯习,......身非闺媛。桃花轻薄,本逐水而无常。柳絮颠狂,岂沾泥而遽定?在程既下堂求去,不甘鸳谱之虚联。在张自覆水难收,无望鸾胶之再续。倘必作蒹葭倚玉之想,求破镜之重圆,恐复有蒺藜据石之占,叹入宫而不见。所以聚头萍絮,何如池水分流?并命蕙莲,仅许花风吹散。至若玉台下聘,......是则程固可请从此逝,而张亦无容过事要求者也。虽然事非所天,黄鹄不妨高举。而物各有主,青蚨何可乱飞。同衾人纵许裾分,阿堵物岂容席卷。盖一则监守自盗,未能举证剖明,一则人财两空,亦应原情矜恤。用定期限,勒令偿还。”

这篇判书情理并重,文采不凡,可结果读完之后程月贞稀里糊涂。她向推事问道:“请问堂上,这到底是准不准我和张静轩离婚呢?”听者无不开怀。直到推事把判决书详细地跟程月贞讲解了一遍,程月贞才恍然明白过来。

简单说,对于程月贞这样的烟花女子,张静轩本就不是她的好归宿。对于张静轩这样身心不健全的前清太监,程月贞也不该是他的好佳人。

(民国法院)

案件宣判完毕,民初的这场离奇离婚案便算尘埃落定了,从这场离婚案的审理判决上,我们可以看到民国初期的某些婚姻法律意识形态,已经很接近现在的法律了,但是法律决不仅仅应体现在它的意识形态和执行上,它必须还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大环境,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意义,我们很不幸地看到,在这个案件得到比较公正的判决之后,生活无着的程月贞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烟花巷,张静轩抱着积攒的余钱了此残生。

他们跳出了婚姻的火坑,却躲不过生活的恶梦。


一枚明粉


在民国初年,发生了一起离奇而香艳的“女人强奸男人致死案”。在我们印象中,都是男对女,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还有女对男,而且还是一对姐妹花,二对一。但这个案件确实是发生在民国初年的真实案件,并且由于一个历史名人的参与到这个案件之中,不仅让其轰动一时,而且结果更是一波三折,出人意料。


民国初期,在江苏的一个地方有一对周氏姐妹花,身材妖娆,生性风流,酷爱小鲜肉,喜欢做一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一日两人在河边游玩嬉戏,夕阳西下,看到一俊俏的学徒路过这里。两人春心荡漾,不由分说将这个小学徒拉近了小树林,宽衣解带。一时间夕阳西下的小树林中,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自己脑补。

这个学徒叫李甲,还是个童男子,未经人事,面对此情此景激动过度。再加上这对姐妹花有索求无度,最后就被悲剧了,这个小学徒面色惨白,精脱而亡。两姐妹慌乱中正准备丢尸而逃,但恰巧有警察路过,看出了端倪,将其抓获。当时的官员在了解案情就凌乱了,这个案件到底该怎么判定,是男的强奸女的,还是女的强奸男的。


因为当时的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女的强奸案的条文和案例,但小学徒已经死了,作为实质的受害者,也不能判其有罪。一时间官员难以判决,最后实在没办法,鉴于两姐妹花的风流名声,就潘两姐妹花犯了“强奸男人致死罪”,同时又鉴于小学徒有贪欢情节,判处两姐妹花有期徒刑7年

本来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恰逢一个当时民国著名律师曹汝霖来此地游玩,听说了这个离奇的案件 ,认为此案不公。这对姐妹花的家人听说后,请求曹汝霖为其辩护。于是,曹汝霖将此案上诉江苏省高等法院。在法庭上,曹汝霖辩称:“两姐妹花为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是无法实施犯罪的,与小学徒李甲为两情相悦,并非是强迫的,不能构成强奸罪。”随后,两姐妹也一口咬定为自愿行为,而李甲死无对证,法庭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改判两姐妹无罪,当庭释放


最后,这个离奇而香艳的“强奸男人致死案”被好事者给曝光了,成为民国一大奇案,而曹汝霖也此案而名声大增。实际上,在现实中还存在很多“女强奸男"的案例,但关于相关行为的判定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原来男人现在也成了弱势群体和受害者。各位,你们说呢?


密探零零发


说起这民国奇案,大狮自认还真知道一些,在此之前我曾详细写过“鬼市人头案”“民国烈女案”“杨三姐告状案”“溥仪文绣离婚案”“海河浮尸案”等民国真实案件的来龙去脉,这些文字在我的ID号中都能找到,如果有兴趣可以自行找来看,几乎每篇都是数千字的长文,你可从头到尾细细品读,保证有一番离奇在其中。

今日里,大狮再给各位讲一个民国老天津卫的真实案件,我给这件案子起名“箱底藏尸案”,各位你且看好了,这宗案件到底有多么离奇。

话说1947年秋,这天是10月30日,津门之中同往日一样,五行八作引车卖浆者尽皆出没市井之上。熙熙攘攘的街市之上,就听有卖报小童叫嚷今天的号外“各位爷们听端详,贵人家中丢姑娘......”

这话乍一听有些古怪,这都哪对哪的词儿啊。各位有所不知,在那个年月,卖报的小娃子们都没什么文化,甚至大字不识一个,派报之前,先问清今天的包外上面写的嘛。你大致跟他一说,这些小童自己编词儿,而且这些词哪都不碍着哪,弄得你莫名其妙离奇古怪,看热闹的心理一上来,肯定从兜里掏钱买他报纸。各位你说这古往今来做卖座买的哪一个不是油滑之人。

大伙纷纷买报纸一瞧,呸,什么姑娘,都35岁了还叫姑娘,叫大娘还差不多。不过小童们没完全胡扯,这35岁的大姑娘还就真丢了。这是一则登在头版头条的寻人启事,被寻找者叫做董玉贞,年35岁,是已故寓公董政国师长的长女。董家在津门属于大门大户,如今家中长女找不到了,这不正是“贵人家中丢姑娘”吗?

寻人启事写明:董大小姐于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时许,从十区大理道53号乘坐三轮车外出,至今未归。家人十分着急,如有知情者,速报董宅,必有重谢。下面附有地址、董家电话和警局电话,以及登报人姓名:即董玉贞丈夫李允之!

天津人跟其他地方的国人一样,最喜欢的就是看热闹,包括大狮我也是这么个人,有新鲜事总是驻足看一看,看的过瘾叫声好,看的不过瘾,引用一句相声词儿“嘛尼玛玩意儿,没火苗子!”这则报纸一出,大街小巷纷纷议论,这董玉贞是名门之女,李允之(名李宝旿,字允之)是天津中天电机厂副经理,家住小洋楼,出门坐汽车,而且还在大理道包下一座小洋楼,养着个洋人姨太太。这洋娘们儿叫做施美丽,是个中德混血儿,长得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是个典型的大洋马,说话都是洋味儿。

自打这寻人启事出来后,以后每天的报纸保准有这事的进展。报社正愁没新闻,这下可好,大户人家的女儿丢了,正好让大家看热闹,市井小民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最愿意看的就是有钱人家出事儿,于是记者们纷纷打探消息,都希望拿到第一手材料。

转天报纸有了新报道,写的是失踪过程,是李允之亲口说明:他说董玉贞和四个孩子住在镇南道(今睦南道)22号,自己的外房姨太太施美丽住在大理道53号。日前,李允之给施美丽买了一件法国产呢子大衣,这事让董玉贞知道了,于24号晚上与李允之大吵一架,要求也给自己买一件,要不然就去大理道53号找施美丽要过来。李允之答应陪同董玉贞到天祥商场买了一件更好的,并且一家人吃饭到午夜,凌晨驱车回到大理道施美丽处。

可转天早上9点左右,董玉贞自行来到大理道53号施美丽住处,向他索要大衣,李允之与施美丽好言相劝,并且让起士林给送来一桌西餐和两瓶洋酒,三人吃喝完毕,已经有些酒醉,于是三人一起睡到下午。醒来后,已经是下午5时,董玉贞向李允之索要1300美元后,出门喊了一辆人力三轮车送自己回家。自此刻起,董玉贞就消失不见了。因此李允之怀疑是三轮车车夫见财起意,杀害董玉贞,抢走收拾和钱物,而后将尸体掩埋藏匿。并且在报纸的上写明那车夫穿粗布蓝色衣褂,方口黑布鞋,30岁左右,平头方脸,肤色黝黑,身材魁梧,只不过没有看清详细长相。

报上还附言:如有知情者找到此人,奖赏美钞1000元整。天爷,美钞啊,1000元,在那个年月,一斤棒子面才两毛钱,这1000美钞够一家老小吃多少棒子面啊。自打这份报纸被大伙看到后,凡是皮肤黝黑、平头方脸的都成了怀疑对象,嫣然这都不是人了,而是行走在大街上的美钞。街头混混儿为了赚这笔钱强扭了几个平头方脸的人到警局,可没一个对的上号。

再转头报上又登了新消息,还给这件案子起了个名,叫“车夫图财害命案”,这下整个天津卫的车夫都跟着倒霉吧,一个个筛一个个查,查来查去,都有不在场嫌疑。李允之口中这人难道是“锅伙”假冒的?(锅伙--一般指混混儿、乞丐等组织的统称)

后来警方又询问了在施美丽家做工的仆人张本俊、刘王氏等人。他们都承认“当天见过五奶奶(即董玉贞,因为李允之在家行五),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等五先生让叫西餐时,才知道五奶奶来了......下午5时许,我们确实听见五先生去送五奶奶,这才知道五奶奶走了,谁知一去没了音信儿。”

警方觉得蹊跷,再次询问李允之,为何董玉贞来时没人看见。李允之说“当日早上董玉贞来的太早,仆人们都没醒呢,因此董玉贞没走正门,绕到汽车房进的院子,径直上楼,因此仆人都不知道。”

虽然李允之这么说,但警方更觉得离奇,于是又赶到董玉贞所居住的镇南道22号,询问了董玉贞的老仆人孙庆勋。

孙庆勋是董家几十年的老仆人,身份很高,她说“玉贞失踪前的头天,姑爷回来过,两人大吵过,后来才知道为了一件大衣的事儿。姑爷答应给买一件,玉贞就不闹了,姑爷还让我陪着一家人去馆子吃饭。饭后我就提前回来了,他一家人到马场道去玩。晚上玉贞陪着孩子回来很晚,我才知道姑爷又回施美丽那儿了。转天一大早,玉贞就出门了。到了晚上,我不见玉贞回来,就想派人去问。没想到姑爷回来了,说玉贞坐三轮车去朋友家玩了,让我放心,然后跟我白话了一小会,姑爷就走了。可过了一晚,玉贞还没回来,我不放心,就让人去找玉芝(董玉贞妹妹)。玉芝带人来过后,分头去找,可找到现在也没找到......”

孙庆勋一番话说罢,更显得有点扑朔迷离,这一切看上去都井井有条,但为何总感觉哪里对不上号呢?警方开始把注意力转移道李允之身上,所有话都是出自他一人之口,莫非他说了假话。

正待警方怀疑之际,董玉贞的妹妹董玉芝带人来到警署,要求警方快些破案,并且阐述了姐姐董玉贞、姐夫李允之、外房施美丽三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长话短说,大致就是董玉贞出身名门,李允之家中也不俗,二人门当户对,双方父母做主让二人结婚,婚后育有4子。但李允之表面斯文,实质是个好色之徒,先后勾搭那些红舞女们,欠下不少风流债。但因惧怕岳父董政国的势力而不敢太出格,可董政国刚死,李允之就与老相好施美丽秘密举行了西洋婚礼,而且还在大理道给其买了小洋楼。董玉贞知道后闹过几次,并且请律师出面调停,最终李允之答应每月给予赡养费以及所有开销,但不能干预他与施美丽的生活。这便是以往经过。

这话说完,让警方更加怀疑李允之,于是派人秘密调查。没曾想,不出两天,有个洋鬼子来到警局,说要报案。他叫芮乐,是个汽修厂的经理,因为工作关系跟施美丽、李允之走得很近。一天,施美丽派人来,让他开车帮着去搬运一些货物到私人库房。于是他就去了,到了之后,除了一些旧物之外,还有一个柳条大箱子。芮乐与助手搬运时,发现箱子很重,而且有腥臭味,但没有太在意。搬到库房之后,李允之先后来过四次,说是来看看有没有能拿回去的东西。并且在这期间,李允之告诉他自己的大夫人失踪了,而且很沮丧。

芮乐接着说,自己当时就有了一点怀疑。几天后,感觉库房臭味越来越大,就怀疑起那个箱子,于是大着胆子打开了,发现里面有碎尸,于是来报警。

警方赶紧去查看,果不其然里面是一具被肢解的尸体,经过辨认,正是失踪的董玉贞。法医鉴定后,给出报告“死者系被钝器击打而亡,用快刀和锯条砍下头颅和四肢,再以火焚烧.....”

如今真相大白,杀人者正是李允之和施美丽,警方迅速抓捕,将正在熟睡的李允之和施美丽抓获。

真相大白于天下,凶手何其狠毒。

经过审讯,李允之和施美丽知道人赃并获没法开脱,加之董宅的势力太大,只好乖乖交代。

原来那日董玉贞来过之后,三人争执一通后,便缓和下来,董玉贞说饿了,于是叫了西餐。吃饭之时,董玉贞喝了点酒,仗着酒劲丢酒瓶子砸施美丽。不想惹恼了李允之,他骂了几句,没想到董玉贞拿起一把铁榔头砸他,他反手躲过了,狠狠砸了董玉贞头部几下。董玉贞应声倒地,满脸是血,但挣扎欲起。施美丽趁机将她按住,李允之连砸了十几下之后,发现董玉贞已经气绝。此时时间为下午1点。

两人杀人后不知所惜,愣了大半天,最终决定将尸体搬运到芮乐的仓库中,而后再做打算。于是先将董玉贞尸体搬到浴盆内,再分头购买物品。并且在5时许,李允之故意在门口大喊“玉贞慢点走,我晚点回去。”来掩人耳目。晚9时许,李允之驱车到镇南道董玉贞住处,撒谎骗孙庆勋老仆人,而后驱车回来。

回来后,他与施美丽二人想将尸体装进那个柳条箱,但因为尸体已经僵硬,没法装进去。于是施美丽建议肢解,丧心病狂的二人拿出美国产的开山刀和钢锯,开始了罪恶的过程。最终将董玉贞肢解为几段,为了让人难以辨认,遂将头颅和身子连同衣服等物丢入壁炉焚烧。而后将焚烧后的尸块装进柳条箱,转天让芮乐搬走。本来想趁着风声松一点后,将柳条箱拉走掩埋,没想到东窗事发。

这件案子到此水落石出,各大报纸又有了新闻可看。可审判之时,出了麻烦,李允之家族势力太大,董宅家族势力也不小,双方谁也不肯善罢甘休。最终李家的手段高明,董家败下阵来。但董玉芝依旧不依不饶,非要李允之和施美丽为姐姐偿命。

最终经过先后三次庭审,都不能定李允之的罪。直到解放后,这件案子才有了进展,最终李允之杀人事实成立,于1951年7月24日被押赴刑场。而施美丽被判无期徒刑。

这起历经5年,轰动津门的玄案最终告破,终于以正义战胜邪恶而告结束。

好了,写道这里,就此打住,一篇陋文就算写成。因为字数缘故,其中许多细节只能掠过,这不是写小说,若是小说作品,那就有意思了。喜欢大狮呢,就请关注吧,大狮的小宇宙正在燃烧,有数不尽的好故事讲给大家。


大狮


民国奇案确实不少,大家若是像详细了解,可以搜索《民国奇案》中央电视台版,这是央视推出的大型记录电视片,主要讲述民国时期的一些大案要案。

我给大家讲的案子--《孙传芳血溅佛堂》

北伐战争后,昔日风光无限的“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被北伐军打的溃不成军,被逼下野,走下民国这个耀眼的政治舞台。

下野后,孙传芳退隐天津卫,从万人之上的军阀头子,到无人问津的糟老头,这其中落差之大,着实让昔日大帅辗转反侧。

同样隐居在天津的还有原国务总理、皖系名将靳云鹏,规劝孙入了佛门,法号“智圆”,并把位于天津城区东南方向,草厂庵的清修禅院整修,修整后,命名为“居士林”,以供佛教信徒集会论经讲学之用。

因为这两人即使退居幕后了,名声依旧,还是有很多人前来捧场。最多时可达3000多信徒。

1935年11月13日,佛堂中传来3声枪响,第一枪打中了孙传芳的右脑,他的身体支撑不住倒了下去;第二枪打中了后脑,血花四溅;第三枪命中了后背,此时卫兵正在赶来。

刺客并没有逃脱,而且是女刺客,正是施剑翘。刺客从包里掏出的传单,以及父亲施从滨的相片发给围观的信徒,单子上面写着为父报仇及详细细节。

随后天津地方法院判了10年有期徒刑,二审改为7年,最终通过多方活动,入狱不到一年,施就被特赦了。

施剑翘为什么要刺杀孙传芳呢?

施剑翘生父施从云,曾为冯玉祥好友,后捐躯,女儿施剑翘过继给弟弟施从滨。后在与奉系作战的时候,俘虏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施从滨。军阀内战,也不是生死作战,被俘虏了给赎金,也就放了。

可这次孙传芳竟然下令斩首,还下令将施从滨枭首于安徽蚌埠车站,这对人家造成了极大的侮辱,不仅不送回来,也不要赎金,也不枪毙,反而斩首悬挂示众。而且施从滨当时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毫不留情,不顾属下劝阻,强行斩首(按因果轮回的说法,这是极损阴德的行为)

后面施剑翘千方百计想要报仇,先后通过堂兄烟台警备司令施中诚,晋绥军谍报股长的施靖公企图报仇。但是施中诚担心前程,与其断了兄妹关系;委身下嫁施靖公,生下一子,但就是不肯报仇。

忍无可忍之下,施剑翘独自到天津,企图刺杀孙传芳。化名女信徒以接近孙传芳,后来找到机会,连开三枪,要了孙传芳的命。

因果轮回,前半生征战杀伐,后半生吃斋念佛,却血溅佛堂。可见孙其人前半生造孽太多,即使是后来笃行佛祖也改变不了。

这案子,是法律不成熟的典型表现之一。从道德上来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而且如此侠义的举动,受到当时民众和政界的支持,所以只服刑不到一年就被释放。从法律上来讲,孙传芳战场杀俘虏确实不对,但当时对杀俘并没有太多规定,依旧算在战场杀敌在内,斩首和悬挂属于亵渎尸体,确实有错,但施剑翘杀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里有问题。(发生这些的原因,在于民国时期司法体制不完善,民国民主化程度不够。法律存在原始部分,如政要干预司法结果,对弱势受害人杀人行为存在偏袒和同情)

以上


木剑温不胜


詹周氏杀夫案。

这是上世纪40年代轰动上海滩的民国奇案,后来被台湾著名女性作家李昂改编成小说《杀父》。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在上海新昌路酱园弄85号的寓所内,詹周氏将丈夫詹云影用菜刀砍死,并把尸体分割成十六块,装于皮箱内。由于血水从皮箱中滴出,渗透到楼下天花板,邻居们赶紧跑上楼查询情况。他们推开门,看到詹周氏披头散发地坐在沾满血迹的地板上,说自己将丈夫詹云影杀害了。

此案发生后,立刻引起了整个上海滩的轰动,各路纷纷以“谋杀亲夫”、“箱尸案”等耸人听闻的标题报道这则奇案,猜测詹周氏杀父的动机。例如,当时的《申报》就这样报道:

本年3月30日午夜3时,詹云影从远东饭店赌罢回家。周氏因生活无着,力陈边买家具,设摊经营。周氏说:“没有钱做生意,可将房里衣橱台子卖去,弄五六万元,便可摆出油条排骨年糕摊。” 但詹云影答道:“有这些钱,还是去赌。”周氏以遇人不淑,长夜难眠,感慨身世,顿起杀机,乘酣睡之时,以菜刀猛砍其头部。

这些话说的有鼻子有眼,好像亲眼看到了凶案发生的过程。当然,这些描述也证明时人对案件进展的关注度。

在庭审过程中,詹周氏坦然地讲述了自己与丈夫詹云影的婚姻过程。根据档案记录,詹周氏称由于“詹云影疑心我去乱轧姘头,就拳打脚踢,禁我离家。我实在无法生活,就和同宅前楼的贺大麻皮贺惠贤有奸,发生关系10多次,就共拿到3万元钱”;另外,詹周氏还供出自己另一个奸夫小宁波。由于没有证据指控贺大麻皮、小宁波协同杀人,所以法庭将他们传唤后很快就释放了

詹周氏与人偷情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当时上海媒体主要分为两派,其中一派认为詹周氏是当代潘金莲,罪不容诛,死有余辜;另外一派坚持认为她的犯罪是封建社会迫害,要求法庭免除死刑。

由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作为本案唯一凶手的詹周氏被判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凶器菜刀没收。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最终结果。抗日战争胜利后,日寇撤离上海,詹周氏改判有期徒刑。几年后上海解放,新中国政府把她转送到了苏北大丰农场,据此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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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一步之遥》其实是根据真实的历史事件改编的。

此事件便是民国九年(1920年)发生的一起当红妓女被害命案,又称“阎瑞生案”

阎瑞生是当时一个读过书的知识分子,还是在当时上海的震旦大学念的书,他的英文不错,据传还懂点法语。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学历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了。确实如此,阎瑞生在香港的一家洋行工作。在当时看来,这也算是不错的工作,养家糊口没有问题了。

但是这个阎瑞生有一个恶习,就是好赌。最终因此而丢了工作。闲散游荡的他,想起之前的一个老相好——一个妓女名称题红馆。

他就去题红馆那里借了一只钻戒,说最近手头不足,借来周转一用,用完即还。转手阎瑞生就把这个钻戒当了六百大洋,跑到江湾跑马场赌博,很快就把这典当来的钱输完了。

这可如何是好?

阎瑞生的两个狐朋狗友——方日珊和吴春芳,一看难兄难弟愁眉苦脸,就给他出馊主意了。三个人一商量,准备干一场大的——杀人抢劫。

劫谁呢?他们把目光放在了和题红馆一样做妓女的王莲英。这个王莲英和题红馆还是姐妹,阎瑞生应该早就认识。但是王莲英的名气大。民国时期选美之风盛行,这个王莲英就是1917年的选美大赛第四名,在上海滩都是有名气的。

正因为王莲英漂亮,也比较爱出风头,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珠光宝气穿金戴银,就让阎瑞生三人盯上了。

瑞生和王英莲阎像

借朋友朱老吴一辆车,三人一起将王莲英骗到车上,车开到上海徐家汇一处田地,阎瑞生将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水倒在棉花上,捂住王莲英口鼻,很快王莲英就晕倒了,三人就将她用绳子勒死,将妓女王莲英身上值钱的首饰都抢走了。

之后三人本欲将尸体埋掉,但是天晚了,有些害怕,就抛尸荒野,最终被一个农民发现,报了警。

《申报》1920年6月16日载新闻:《麦田内发现女尸》

警方根据车牌号找到了朱老五,朱老五立即明白这是阎瑞生等人干的,就带着人去寻他。阎瑞生等人早已逃跑,在历经一个月的追捕后,阎瑞生在徐州被捕,并带回上海。终被判死刑。

据说枪决阎瑞生的那一天,围观者达上万人。

《申报》:枪毙阎瑞生吴春芳纪

当红妓女被书生所害,当真是一大奇谈。当时的媒体对此事极为关注,甚至报纸上还登载了依此事改编的惨情小说,并有人专门写一本莲英惨史。之后还有人以此为题材专门拍了电影。

此事口耳相传,就成为民国一大奇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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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地处黄河南岸、邙山北麓,自古便是王侯将相安息之所。就算是2018年的现在,大大小小的坟茔,也如同张麻子的脸,疙疙瘩瘩的甚是奇观。

坟多了,自然也惹得盗墓贼青睐。从有坟开始,大抵就有了盗墓贼。后来有了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再后来有了盗墓世家。到民国时,甚至出现了盗墓村和盗墓镇,顾名思义,这片地区的人就是以盗墓为生。

我们老家就是处于一个盗墓镇,这个镇上虽不是家家户户都盗墓,却都做着与盗墓搭边儿的营生。有人负责挖洞,有人负责下土,有人负责掏生,有人负责鉴定,有人负责出货。一条龙的专业素养,自然也是远近闻名。

民国时期是近现代盗墓最为猖獗的时期,镇上出现了几大盗墓势力,其中最强大的是堪舆汪家、卸岭张家,以及九门挖土砖家。

1937年,日军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不到一年的时间,战火便烧到了这里。那些个靠着盗墓发家的人,纷纷逃离战区,逃不走的,大都成了日寇的走狗,亦或是日寇的劳力。

很不幸的是,我家祖上就没逃走,成了日寇的劳动力,每天天刚亮,就起身拿着洛阳铲,去掏坟掘墓。汪家有个大胖子负责找墓,张家有个小瘦子负责找到墓室口,如我祖上这些穷苦人,只配去挖洞。

有一天,汪胖子找到一座大土岭,怎么看这里都不像有古墓的样子。我祖上就是一劳力,自然是不敢说一句话,只能唯唯诺诺。旁边站着的张瘦子,手持星盘,脚踩罡斗,一阵乱跳之后,指着一颗柏树,道了一声:挖。

头前红土,接着是土核,一连挖了三天,都没有任何动静。旁边监工的日本人就有些不耐烦了,他们急于出货,故而就给张汪二家施压,说再这么干挖,就把你们八格牙路。


于是乎,本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方式,在日军的施压下,开始连夜劳作。汪胖子头顶如悬达摩克里斯之剑,他虽然坚定的认为下面有大墓,可一连几天连五花土都不见,他心里也是越来越没底了。

又是三天三夜的持续发掘,终于看到了五花土,汪胖子终于输了一口气。天亮时分,金鸡报晓,先祖的铁镐掘到了白膏土,里边儿还星星点点的参和着木炭碎屑。

日军看到这个,心中大喜,马上撤出了所有劳工,并立即将墓道封闭。张汪二位砖家也被撤走,还给他们都放了一天假。看得出来,日军对他们这几天的辛苦非常满意。

因为日军终于挖到了一座大墓,而且是从未被盗墓贼光顾过的。他们断定墓内必有重宝,故而才将所有中国人撤走。

三天之后,一则新闻震惊华北:邙山某处山地发生特大塌方事故,百余名日军在此次事故中罹难。日军军部大怒,开始秘密调查此事,可查来查去,愣是没找到半点苗头。

一开始他们质疑中国劳工,可是无论是找墓还是挖洞,都是在日军的全方位监控下,他们没有半点由头去治他们的罪。这件案子,便成了一个无头悬案,被尘封在历史的故土堆里。

若干年后,日军早已撤走,新中国已然成立,祖上在一次闲谈中,再次提到这件事。周围众人也是十分好奇,这件案子里,中国人到底有没有做手脚?祖上淡然一笑,说道,我们当然没有做手脚了,可这并不代表没有别人做手脚啊。

原来,这墓中别有洞天,那层白膏土非是常人可动。日军不知此中玄机,贸然动手,引发墓中机关被触发,这才引发事故,导致方圆十里员工尽皆被埋。


山鬼祗树


民国的离奇的案件实在是太多了,没有侦破的也确实不少,下面我就说一个最为离奇的案件吧。

国民党最大特务头子戴笠的死亡就是最为离奇的一个案件,在1946年3月17日。国民党军统局局长戴笠乘坐222号飞机由青岛到南京,由于天气不好。改飞上海无法降落,又改在徐州降落。但飞机撞上岱山。包括戴笠在内,所有机组人员全部死亡。

关于戴笠的死亡是谋杀是有不少说法的,首先就是和孙殿英有关,孙殿英盗取东陵以后,为了免于处罚,在1939年将乾隆慕陵里的九龙宝剑送给戴笠,戴笠随手把宝剑交给军统北平站站长马汉三。让其转给蒋介石,但马汉三却将其据为己有。后来马汉三投敌,把宝剑送给川岛芳子,到45年的时候,马汉三又从川岛芳子手里哪回宝剑,戴笠从川岛芳子知道了九龙宝剑的下落。戴笠从马汉三出索回宝剑以后,并没有责怪马汉三。而且多加安慰。但深知戴笠为人的马汉三。知道这不过是戴笠的稳军计,被巨大死亡阴影笼罩的马汉三准备铤而走险,暗杀戴笠,以求自保。

46年3月16日,马汉三找到死党刘玉珠安排去青岛,在戴笠的飞机上安放炸弹。在青岛刘玉珠知道戴笠的行程以后,刘玉珠以督导员的身份登上飞机,把定时炸弹安置在飞机上,造成飞机失事的假象,在戴笠死后。沈醉飞机失事处找到九龙宝剑和宋代九龙杯一个。后来军统局司法处处长开始调查戴笠飞机失事事件,几经周转终于查清了马汉三秘密投靠日本暗杀戴笠的事情,后经报蒋介石同意,在1948年9月27日,马汉三刘玉珠被秘密处决。

戴笠死后,蒋介石曾言;戴笠生为国,死也为国家。大律师章士钊就此写了一副对联;

上联:生为国家,死为国家,平生具侠义风,功罪盖棺犹未定。

下联;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乱世行春秋事,是非留待后人评。

寥寥数笔就刻画出戴笠的生平,可谓入木三分,春秋 笔法。但戴笠的具体死因已经是无从查清了,到底是空难还是暗杀,已经是永远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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