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并且限制减刑?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寻心寻


这还要减刑?这是谁提出来的?怎么减?这样人性泯灭的人都能减刑,那不乱套了?必须限制减刑。不管什么方式,都不可能减刑。


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一个赌博成性的人,一个不拿别人生命当生命的人,这样的人留在世界上只会祸害更多的人。

从案发前一天开始,这个杀人犯就试图谋害另一个乘客了,可惜被乘客逃走了。我想还好逃走了,要不然又是一条人命了。结果第二天,这个男子又用同样的方式劫持了乐清的女孩,最终用最残忍的方式侵害并杀害了女孩,这是没有办法得到原谅的。


从最开始实施犯罪未果,到第二天继续实施,可见他本性就是坏的,最后杀了人之后竟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告诉其母亲之后,母亲竟然也帮助隐瞒,这一家人真是凑到一起去了,不管母爱多伟大,这时候不是展现母爱的时候,如果真的爱他就让他承担自己的所作所为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没人性的人,不管逃到天涯海角一定会被人们抓住的。所以,不要做坏事,被抓住一定是死刑。


老王侦查记


犯罪嫌疑人钟某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于死刑立即执行不属于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因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不会存在限制减刑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钟某自身不存在排除适用死刑的条件。根据媒体报道,钟某案发时27岁,案发时不属于未成年人也不属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此可以适用死刑。钟某在案发前曾经经营过奶茶店,其女友和村里人也都认为他和正常人无异,因此基本可以排除案发时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状况。

二.钟某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钟某作为顺风车司机和被害人并不相识,亦无冤无仇,只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就残忍的将被害人杀掉。且在作案过程中存在抢劫钱财,强奸被害人等恶劣情形。将被害人杀害后,捆绑并毫无人性的将被害人扔下山崖以试图掩盖自己的罪恶。钟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而上述三个犯罪最高量刑都是死刑,个人认为钟某至少两个犯罪都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钟某社会危害性极大,不存在自首情形。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钟某实施犯罪行为后不仅没有自首坦白的表现,反而策划和其女友逃跑,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再加上钟某之前就被乘客投诉,可知此人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后,鉴于钟某案经过舆论发酵已经演变成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的案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直接受理并做出判决。案件宣判后,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向滴滴出行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切实采取措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榨汁小二郎


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杀害乐清女生的顺风车司机其行为至少已经涉嫌三项罪名,即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其中故意杀人罪个人认为应当被前者吸收。

事发时,凶手在上山后将被害人捆绑,然后开始向其要钱。因被害人随身并没有多少现金,加之山上信号不好,凶手于是又将车开回山脚,然后胁迫被害人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九千多元钱。在这之后,凶手又将被害人重新带回山上,继而在将其强奸之后利用利刃残忍地将其杀害并且抛尸荒野。

通过分析整个过程我们可以清晰的判断出,凶手是先对被害人进行了抢劫,在抢劫成功之后又相继实施了强奸与杀人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规定抢劫罪基本的量刑起点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但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在司法实践中起刑点基本在十一年到十三年有期徒刑之间,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强奸罪作为另外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刑法中基本的量刑起点一般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如果说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那么法定的刑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尤其是在作案时携带凶器以及采用捆绑方式作案的,通常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幅度可以增加,增加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刑的20%。

就本案而言,凶手钟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且劫取了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抢劫罪。另外,钟某在实施抢劫、强奸后为了灭口而将被害人杀死,其杀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然会对其依法从严惩处。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凶手钟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必然的结果。

在这种前提下,所谓的限制减刑对他并不适用。因为限制减刑针对的对象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符合该条件,人民法院才会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俗话说“恶有恶报”,让我们一起期待凶手钟某伏法的那一天早日到来!也希望被害的女生早日安息!


通城丹妹


死刑立即执行和限制减刑

《刑法修正案八》当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由此可见限制减刑附加条件是死缓,只有在死缓的情况下才可能附加限制减刑条件。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那么也就不存在附加限制减刑的措施。

男子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从目前案发的情况来看,男子有如下行为:

1、案发前曾企图对另外一名女子实施侵害行为;2、案发时对遇害者有性侵害行为;3、曾胁迫女子向其转账9000元钱;
4、事后故意将女子杀害并抛尸山中。5、并且在滴滴客服电话询问核实过程中,答复女子并未上车,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从以上五点来说男子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而且本案中男子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三个罪名,均属于重罪!无论是哪个罪名单独来看,都足以判处重刑!结合目前的案发情况,男子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而且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时男子案发前疯狂向几十家借贷公司借款,虽然目前并不清楚借贷款项的用途,但是足以可见男子打算破罐子破摔的前兆!


麋鹿说法


不建议判死刑。提倡判终身无期徒刑,未经遇难家属谅解,余生不准减刑,特赦改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滴滴负次责,按法定程序赔付款的三倍经济补偿家属,并且整改平台,报交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上线。

原因:世间谁人不死!直接判死刑,犯罪者轻松解脱。从小教育失责的父母心安理得,因为杀人已偿命,时间会淡忘一切!

终身无期,从青丝到白发,不见天日,折磨困苦至死。家人也会牵连煎熬,因为它有一个犯罪的儿子在牢中,终身无时无刻会被人提起,至死也不暝目


无神论者105449691


大家好,笔者喜欢读书交友,喜欢谈论社会人文和影视娱乐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在茫茫网络里交到更多朋友,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在笔者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稍微有一些犹豫,于是选择先看一看他人的评论,果然不出所料,选择犯罪嫌疑人应该判处死刑的网友比较多。笔者之所以对这个问题犹豫,源于“网络”和“舆论”,单纯的看这起案件,就是一起没有预谋的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把没有太多社会经验的女孩拉到无人区,对其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行为。对于现实社会中,在警察眼中这样的案件他们肯定接触过,所以此类案件一般都会酌情节严重与否来定罪,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犯罪嫌疑人肯定还在少数。

然而当下就是因为加了两条需要考虑的外在因素“网络”和“舆论”,网络的急速传播导致舆论四起,影响到了大众网友对于这件抢劫强奸杀人案件的判断,这也是情理之中。在没有网络的时候,犯罪杀人似乎距离我们很远,然而网络拉近了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拉近了威胁生命因素的距离。当下人们谴责滴滴安全问题,就是在维护每一个应该该APP的个人利益。所以舆论导向在网络的助推下,不断地谴责这个威胁因素。这件案例让我们感觉得危险就在身边,所以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想推开潜在的威胁。

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希望能净化网络环境,希望针对这一颗典型的“老鼠屎”,杀一儆百!再加上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可怜,在花一样的年纪,就被恶魔侵蚀,所以很多人希望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笔者也同样这样认为,正是因为对社会的影响太大,所以必须给与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就算不能以死刑处理,也希望从严执法。

其实理性的去看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不得不说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结果不大,笔者看了一下,近些年的犯罪嫌疑人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并不多。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呼吁社会和相关部门,希望从严处罚。

这就是笔者对于此问题的一些想法和见解,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评论,谢谢。



这案犯一矣作实定罪,必定死刑,立即执行!究其因。1,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所犯罪行,在很大程度造成了公众不安情绪。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及公众对付费出行的安全感,增加了社会忧患的焦虑感。它不同于仇杀、情杀等有具体对象的个体,而是将整个女性群体作为对象无差别地屠杀。2,对年青女性实施性暴力侵害继而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存、生命权。3,在犯罪过程中通过电子支付手段抢夺了被害人9000元钱财。4,在道义上对支特自己生意的顾客实施侵害。虽不属于定罪依椐,但在实际审判过程中也是加重处罚的心理因素。综上所列,该犯所涉嫌疑罪中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杀人罪(死刑),强奸罪(三年以上),抢劫罪(三年以上),毁尸罪(三年以下)等。这几项一矣定罪,死刑立即执行是是必然结果!



shasha271


限制减刑是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附加惩处条款,针对的是受监的。

而既然是死刑立即执行,就不存在限制减刑的说法,死都死了,怎么减!

至于本次滴滴顺风车事件的凶手来说,如果没有其他证明其精神有问题,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其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肯定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杀人是不一定判死刑的,但是这个也是分情节的。

一个是根据其社会影响力社会危害性,一个是根据其作案的手段是否残忍。

我们要知道做一件事情要专一,不要画蛇添足,否则就没有余地。

钟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的起点一般是无期或死缓。如果钟某只是故意杀人,如果其认罪态度良好的话,一般来说判死缓的几率很大。

但是钟某是属于奸杀,强奸本身就属于高强度犯罪,为3年起步的刑事犯罪,而强奸后再杀人,属于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刑事犯罪,所以钟某的强奸行为加重了其故意杀人的情节,于是其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几率很大。

再次,如果只是奸杀,虽然其死刑立即执行的几率非常大,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一定的余地。

而在整个过程中,钟某强迫其给自己转了9000元钱,其性质为抢劫罪,那整个犯案过程的话属于抢劫强奸杀人。那其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几率上升到95%左右。

但是,好死不死的是和滴滴公司挂钩了,由于是滴滴司机的缘故,所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舆论和谴责,滴滴公司因为这件事都下线了顺风车功能,可以说社会舆论是非常严重的。这样本身就应该判死刑,因为社会舆论的关系,不死也得死了,所以死刑立即执行的几率为100%

杀人对办案机构来说很普遍,根据我的经验,杀人了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目前并不是很多,但是这只是针对的单纯的杀人。

法院针对这种案件。首先考虑的是性质以及如果不杀,等你出狱后,是否对周边人群以及社会具有威胁。

而一般奸杀或者杀奸,都会被认定为性格残忍,心理素质变态或者病态,而和谐社会不需要变态,死定了。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浙江乐清滴滴司机钟某,以残忍手段奸杀赵某,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处以死刑。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强奸罪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民愤极大,法院的最终判决应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並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嫌疑人钟某的下场已在预料之中,对其猜测应处什么刑律,己毫无必要。

等待犯罪嫌疑人的是法律正义、严厉的审判!


打开车窗看景色


看到这则信息,真的有点晴天霹雳的感觉,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就这样被一个恶魔摧残之后,还遭到残忍杀害。


试想一下现在女孩的亲人是怎么样一个悲痛欲绝的心情,这件事情是在郑州空姐事件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顺风车司机奸杀案的第二件,性质之恶劣让人发指。



事件当然与滴滴快车有非常大关系,目前相关部门已经约谈滴滴快车,两名高管已经下课,但是远远不够,必须严查到底。

同时对这次事件的猪脚钟某,谋财害命,同时又是以提供公共服务却做出如此恶行的人,建议检察机关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判处死刑,立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