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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人生大事,但在中國完成這件大事,卻總繞不開公攤面積。由於公攤面積的存在,你買到手的房屋面積可能會大打折扣。
近日,公攤面積亂象引發公眾關切,公攤面積從何而來?在房價走高的今天,它坑了多少人?憑什麼我掏了100平米的錢,房間卻只有70平米?
公攤面積是什麼?
買100平米的房子,結果實際住進去只有70平,這憑空少了的面積就是“公攤面積”。它指的是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
據200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測量規範》,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有: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這意味著,不僅你家的面積,還有你家電梯的面積、樓道的面積、過道的面積,甚至門口保安李大爺那間保安室的面積都要計算到你家的建築面積裡面,你要為這些面積買單。
何為公攤係數?
誰都不希望房子的公攤面積太大,這裡就涉及公攤係數概念。
邱宇 攝
舉例子來說,打開房本,上面寫著“房屋建築面積:84.47㎡;專有建築面積(使用面積):63.43㎡,分攤建築面積:21.04㎡”。但並沒有明示,公攤面積都在哪些地方。
公攤係數就是用分攤建築面積除以專有建築面積,上述例子的數值就是0.33(即33%)。
北京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包華解釋,在建築物中有三個面積定義:
第一個面積定義是使用面積,使用面積一般也叫地毯面積,也就是我們房屋牆面以內的部分;
第二個面積指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包括使用面積,也包括我們現在的隔斷牆中間的50%的牆體部分;
第三個部分是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是在套內建築面積基礎上把分攤面積計入。
山東曾現“最牛”公攤
有媒體指出,從1998年中國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公攤面積就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
2010年5月31日《焦點訪談》
早在2010年,山東高密某樓盤畸高的公攤係數就曾引發熱議。2010年,在山東高密的繁華地段建起的貴賓首府,在2007年做為期房面向業主銷售,賣得很火。
一位業主收房時卻傻了眼,總面積應為85㎡,而實際上卻不到50㎡。業主們反映,買房時,銷售人員說,房屋的公攤係數不會超過30%。
據開發商濰坊福城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解釋,此樓是酒店式產權公寓,它不是普通住宅,所以公攤係數必然要高。
但在購房合同中,卻沒有任何字句告知購房者買的是酒店式公寓。
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今年7月下旬,武漢多名業主維權,抗議某樓盤開發商在公攤問題上玩貓膩。業主反映,該樓盤開發商對電梯、走廊等公攤面積也按室內精裝價收費,且價格虛高。
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精裝修標準是2500元/平米,公攤比例為28%,這樣一算,每套房子通過公攤多收了8萬多元。
有無可能取消公攤?
開發商如果做大公攤面積,一線城市四千多戶樓盤,靠公攤面積可多賺千萬;如重複公攤、重複收錢,將消防應急場所變停車位等,開發商又可多賺千萬……
既然公攤缺少標準、管理混亂,未來購房時,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內實際使用面積呢?
早在2002年,重慶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
近年來,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邱宇 攝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為,
一套房子的總價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內面積來算,那麼每平米的單價必然會有所提高。其實無論按哪種方式,最關鍵的是把標準制定清楚,能讓人看得明白。
建議在現有購房方式下,給開發商或代理銷售中介一項強制義務,即向購房者明示“到底分攤了哪些面積”。
曾被公攤面積“傷害”過的網友紛紛在社交平臺留言:
對於公攤面積,
你怎麼看?